梅园新村

在江苏省南京市长江路东端。1946年5月至1947年3月中国共产党在南京派驻代表团,周恩来和邓颖超在新村30号办公和居住,董必武和李维汉等在35号办公和居住,代表团各对外办事机构和十八集团军驻京办事处等设在17号。上述办事处旧址已按原貌恢复,并新建了史料陈列大厅。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梅园新村旧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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