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景县

亦作北景县。西汉置,属日南郡。治所在今越南平治天省宋河下游高牢下村。《水经·温水注》:“比景县, 日中头上,景当身下,与景为比。如淳曰:故以比景名县。阚骃曰:比,读荫庇之庇。景在己下,言为身所庇也。”南齐以后废。隋大业元年(605)平林邑复置,为荡州治。三年(607)为比景郡治。后废。


古县名。西汉置,治今越南广平省宋河下游地区。东晋后地入林邑。隋大业元年(618年)复置,后又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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