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高勒镇

(1)在内蒙古自治区磴口县南部、黄河北岸。县人民政府驻地。面积15平方千米。人口3.3万。巴彦高勒,蒙古语意为“富饶的河”。因靠黄河而得名。旧称三盛公,1949—1960年为磴口县治。1960年改市,1964年降为镇。有化工、建材、木工机械、木器加工、服装等厂。以种植蔬菜、瓜果为主,盛产苹果梨。包兰铁路、110国道经此。(2)在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南部、二龙涛河北岸。面积606平方公里。人口2.4万。镇人民政府驻巴彦高勒,人口6900。巴彦高勒,蒙古语意为“富饶的河”,因河得名。1949年建巴彦高勒努图克,1958年改公社,1984年改乡,1986年改镇。农产玉米、谷子、高粱、大豆,畜产牛、马、绵羊、猪。有综合加工、制砖等厂。111国道经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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