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在湖北省西南部,南邻湖南省。属宜昌市。面积2072平方千米。人口20.7万。辖5镇、3乡。县人民政府驻五峰镇。明洪武七年(1374年)置五峰石宝长官司,十四年废。永乐五年(1407年)复置,属容美宣抚司。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析长阳、石门、松滋、枝江、宜都五县置长乐县。1914年因与福建省长乐县重名,改为五峰县。以境内五峰山得名,属荆南道。民国《湖北通志》:“五峰山在县西里许。五峰矗立,周二十余里,高百余丈,县治在其麓。”县名以此得名。1921年属荆宜道,1927年直属省。1949年属宜昌专区,1959年属宜都工业区,1961年属宜昌专区,1970年属宜昌地区。1984年12月建立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同年7月批准)。1992年属宜昌市。地处鄂西山地东南部,属武陵山脉,最高峰黑峰尖海拔2320米。河流有天池河、渔洋河,为清江支流。属中亚热带湿润气候。主产玉米、薯类、油料等,特产生漆、木梓、油桐、山棕等,为“宜红茶”重要产区之一。有党参、独活、杜仲、天麻、麝香、灵芝、头顶一颗珠、七叶一枝花等多种中药材。矿产有煤、铁、铜、银、硫黄、重晶石等。工业有机械、采煤、电力、建材、化工、森工、造纸、食品等。鸦来公路经此。名胜古迹有柴埠溪、兴文塔、长生洞、漂水岩瀑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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