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县

隋开皇十六年 (596) 置,属冀州,大业初属信都郡。治所在今河北衡水市西南十五里旧城。《元和志》 卷17衡水县: “县在长芦河西,长芦河则衡漳故渎也,因以为名。” 唐属冀州。元属深州。明永乐十三年 (1415) 因漳水泛滥而移治今衡水市。清属冀州。民国初属直隶大名道。1928年直属河北省。


古旧县名。隋开皇十六年(596年)置,治今河北省衡水市旧城。属冀州。隋大业和唐天宝、至德间曾属信都郡。元属深州。明永乐五年(1407年)县城为漳河决坏,十三年迁今市。清初属真定府,雍正二年(1724年)改属冀州。1983年撤销,并入衡水市。1996年衡水升地级市后,原衡水县改设桃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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