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州都督府

唐贞观四年 (630) 于黔州 (今四川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置,督黔、务、施、业、辰、智、牂、充、应、庄等州,后增督播、思、费、夷、琰、矩等州。开元、天宝时督黔、施、夷、播、思、费、珍、溱、南等州,又领充、明、劳、琰、庄、牂等五十羁縻州,辖境相当今湖北清江上游和四川綦江县以南,贵州大部,以及广西、湖南部分地区。


唐都督府之一。贞观四年(630年)于黔州置。督黔、务、施、业、辰、智、牂、充、应、庄等州,后增督播、思、费、夷、琰、矩等州,开元、天宝时督黔、施、夷、播、思、费、珍、溱、南等州,又领充、明、劳、琰、庄、牂等五十羁縻州,辖境相当今湖北省清江上游和重庆市綦江县以南,贵州省大部,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南省部分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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