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

1914年改镇平县置,属广东潮循道。治所即今广东蕉岭县。取县城内蕉岭为名。1920年直属广东省。


在广东省东北部,北邻福建省。属梅州市。面积952平方千米。人口22.4万。是著名侨乡。辖12镇。县人民政府驻蕉城镇。明崇祯六年(1633年)析程乡、平远二县地置镇平县,治今蕉城镇,属潮州府。清雍正十一年(1733年)改属嘉应州,嘉庆十二年(1807年)属嘉应府,十七年复属嘉应州。1914年因与河南省镇平县重名,改名蕉岭县。1914年属潮循道。以县治北小山蕉岭命名。1920年直属广东省。1949年属兴梅专区,1952年与平远县合并称蕉平县,属粤东行政区。1954年复置蕉岭县,1959年省入梅县。1961年复置蕉岭县,仍属汕头专区。1965年改属梅县专区,1970年属梅县地区,1988年属梅州市。地处石窟河中上游低山丘陵区。最高为北部的金山笔,海拔1170米。中部为蕉岭盆地,石窟河自北而南流折向东南入梅县。属中亚热带湿润气候。为省林业重点县之一,产马尾松、杉、杂木、毛竹、松香、山苍子等。主产稻、甘薯、木薯,并产花生、大豆、烟草、茶叶、药材等。特产新铺花生和龙眼、黄坑绿茶、三圳烤烟。有锰、石灰石、煤、铁、钨等矿。水电发展迅速,为全国首批实现农村电气化重点县之一。工业有建材、森工、采矿、冶炼、机电、农机、化肥、食品等。205国道纵穿县境,与平三、蕉城松公路联成网络。石窟河中下游可通机帆船。名胜古迹有长潭风景区、丘逢甲故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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