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绪三十四年 (1908) 拟置,属黑龙江省瑷珲道。治所即今黑龙江省漠河县黑龙江南岸漠河乡。1914年设漠河设治局,1917年改为漠河县。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置,治今黑龙江省漠河县北漠河,属黑龙江副都统。1914年改设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