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县

清光绪元年 (1875) 改淡水厅置,属台北府。治所即今台湾新竹市。光绪二十一年 (1895)被日本侵占,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改设新竹市。新竹原名竹堑,由高山族社名音译而来。设县时取竹堑之 “竹”,前面加一 “” 字,取名新竹。


在台湾省本岛西北部,西临台湾海峡。面积1528.8平方千米。人口46.2万,其中高山族约1万多。辖1市、3镇、10乡。县治竹北市。原名竹堑,由高山族社名音译而来。清时,福建泉州人入垦。雍正九年(1731年)淡水厅自淡水港(在今台北县)迁此,光绪元年(1875年)改置新竹县。地处头前溪和凤山溪下游冲积平原南侧。三面环山,东南部丘陵起伏,西北部渐成平原。属南亚热带湿润气候。农产以稻、甘薯、玉米、茶叶、花生、柑橘为主。沿海有养殖渔业。养牛业颇盛。工业有机械、食品、造纸、水泥和化学等。矽砂产量冠全省。还盛产煤炭。蓪草纸制作闻名。纵贯铁路、高速公路和15号、1号、3号省道经此。名胜古迹有义民庙、帽盒山蝙蝠洞、鸳鸯谷瀑布群、飞凤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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