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恩县

隋大业六年 (610) 置,属儋耳郡。治所在今海南省东方黎族自治县南感城镇。《寰宇记》 卷169感恩县: “取感恩水以为名。” 唐属儋州。北宋熙宁六年 (1073) 废。元丰四年 (1081) 复置,属昌化军,寻改属南宁军。明初属儋州,正统五年 (1440)改属崖州。万历九年 (1581) 移治今感城镇东。十五年 (1587) 还治今感城镇。民国初属广东琼崖道。1920年直属广东省。1950年撤销,与昌江县合并为昌感县。


古旧县名。隋大业六年(610年)置,治今海南省东方市南感城,属珠崖郡。唐属儋州。“取感恩水以为名”(《太平寰宇记》)。北宋熙宁六年(1073年)省入宜伦县。元丰四年(1081年)复置。属昌化军。南宋属南宁军。明初属儋州,正统五年(1440年)改属崖州。清属琼州府。1950年与昌江县合并,改置昌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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