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昌县

唐贞观十四年 (640) 置,属庭州。后改属西州。治所在今新疆鄯善县西北 (一说即今鄯善县)。《寰宇记》 卷156蒲昌县: “取县东蒲类海以为名。” 贞元时为吐番所据。县废。


古县名。唐贞观十四年(640年)平高昌,以其东镇城置。治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鄯善县。因地近蒲昌海(即罗布泊)得名。属西州都督府。贞元后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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