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府

清雍正七年 (1729) 分车里宣慰司所辖江内六版纳地置,属云南省。雍正十三年 (1735) 置宁洱县 (即今云南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 为府治。哈尼语 “普” 为寨,“洱” 为水湾,意即水湾寨。乾隆元年 (1736) 增领江外六版纳各土司。辖境约当今云南景谷、墨江等县以南及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还包括今老挝北部丰沙里省孟乌、孟乌代等地。1913年废。


清雍正七年(1729年)分东里宣慰司所辖九龙江内六版纳地置,治宁洱县(今云南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属云南省。乾隆元年(1736年),增领江外六版纳各土司。辖境相当今云南省景谷、墨江、普洱三县地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以及今老挝北部丰沙里省孟乌、孟乌代等地。1913年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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