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县

元置,属普定路。治所在今贵州安顺市东旧州镇。明初省入安顺州。清康熙十一年 (1672) 改普定卫复置,为安顺府治。治所即今安顺市。1913年移治废定南所 (今普定县),属贵州贵西道。1923年直属贵州省。《元史·地理志》 载: “普定路。本普里部,归附后改普定府。” 是普定府因普里部为名。据郭子章 《郡县释名》 贵州卷: 普定取 “普里底定”之义。


在贵州省中部偏西。属安顺市。面积1091.6平方千米。人口39.9万。辖4镇、7乡(含4民族乡)。县人民政府驻城关镇。蒙古宪宗七年(1257年)于今安顺市东部置普定万户,普定之名作为行政区域名始此。元至正十一年(1351年)置习安州,治西堡寨(今县西马场镇)。明洪武十六年(1383年)省习安州,并入安顺州;十九年于县东境置十二营长官司(今县东十二营),于西境置西堡长官司(今马场镇),均属普定卫。崇祯三年(1630年)于蜡尔里设定南千户所(今县城)。清康熙十一年(1672年)置普定县,为安顺府治。1912年撤县入安顺府。1913年废安顺府置安顺县,恢复原普定县,迁治定南所,即今治,隶属黔西道(1914年改贵西道)。1923年直属贵州省。1949年属安顺专区。1966年划抵簸、大用、索考三公社归六枝特区。1970年属安顺地区,2000年属安顺市。地处黔中山原丘陵西部,喀斯特地貌发育。乌江(此河段称三岔河)流贯中部。属中亚热带湿润气候。农产有稻、玉米、小麦、油菜籽、烤烟,并产茶叶。矿产有煤、铁、铜、石膏、铅锌、硅石、大理石、高岭土等。工业有机械、建材、酿造、发电、食品等。贵昆铁路经西南边缘。黄安公路纵贯中部。有穿洞古人类文化遗址、白岩脚洞古人类文化遗址、平讼摩崖、玉真山古寺等古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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