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洪武元年 (1368) 改高邮府置,属扬州府。治所即今江苏高邮市。辖境相当今江苏高邮、兴化二市及宝应县境。1912年改为高邮县。
明洪武元年(1368年)降高邮府置,治高邮县(今江苏高邮市),辖境相当今江苏省高邮、宝兴、兴化、金湖等市县地。清不辖县。1912年改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