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北

春秋时邢地。在今山东茌平县博平镇西洪官屯乡南五里郭摄庄。《春秋》: 僖公元年 (前659),“春,王正月,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杜注: “聂北,邢地。” 清江永 《春秋地理考实》 以为即 《左传》 “聊、摄以东” 之 “”。据 《元和志》 卷16博平县载: 故摄城 “在县 (按博平县故治即今博平镇) 西南二十里”。


古邑名。又作聂。春秋邢邑。在今山东省茌平县西。《春秋》僖公元年(前659年):“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前635年邢亡后,地入齐,称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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