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里社厅

清光绪八年 (1882) 置,属台湾府。治所即今台湾省南投县东北埔里镇。二十一年 (1895)被日本侵占,厅废。


又称埔里厅。清光绪十年(1884年)置,治大埔城(今台湾南投县东埔里镇)。属台湾府。辖境相当今台湾省南投县浊水溪以西以北,台中县大甲溪以南,台中县和平乡、南投县火炎山、集集乡以东地区。二十一年日本侵占后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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