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

金正隆二年 (1157) 置,属秦州。治所在纳甲城 (今甘肃秦安县)。明郭子章 《郡县释名》 陕西卷下: 取 “秦州安定之义也”。明属巩昌府。清雍正七年 (1729) 改属秦州。民国初属甘肃渭川道。1927年直属甘肃省。


在甘肃省东南部、葫芦河流域。属天水市。面积1601.5平方千米。人口59.5万。辖3镇、19乡。县人民政府驻兴国镇。金正隆二年(1157年)置秦安县,治今兴国镇,属秦州。取“秦州安定”之意。明属巩昌府。清属秦州。1913年后先后属陇南道、渭川道,1927年直属甘肃省。1949年属天水专区,1969年属天水地区,1985年属天水市。地处陇西黄土梁峁沟壑区。葫芦河自北向南流经县境入渭河。属中温带半湿润气候。农产冬小麦、玉米、马铃薯,盛产桃、梨、苹果、花椒等。工业以建材、农机修造、化工、草编、毛纺、罐头食品加工为主。310国道、靖天公路经此。古迹有大地湾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兴国寺大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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