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直隶

简称南直。明称直隶于京师的地区为直隶。自永乐初迁都北京 (今北京市) 后,称直隶北京的地区为北直隶,直隶南京的地区为南直隶。辖境相当今江苏、安徽二省和上海市及江西婺源县地。清初改为江南省。


明称直隶于京师的地区为直隶。洪武初建都南京(今江苏南京市),以应天等府为直隶。永乐初移都北京(今北京市)后,又称直隶北京的地区为北直隶;而直隶南京的地区为南直隶,简称南直,相当今江苏、安徽两省大部和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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