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州

北宋开宝七年 (974) 置,为羁縻州,属宜州。治所在今广西南丹县西北月里乡东北巴峨村。大观元年 (1107) 改为观州,四年 (1110) 复为南丹州。元至元十三年 (1276) 升为南丹州溪峒安抚司。治所即今南丹县。明洪武七年 (1374) 复为南丹州,二十八年 (1395) 废,改设南丹卫。永乐二年(1404) 复置南丹州,属庆远府。民国初属广西柳江道。1924年改为南丹县。


北宋开宝七年(974年)置,治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丹县。属宜州羁縻。大观元年(1107年)改为观州,南宋绍兴四年(1134年)复名南丹州。元至正末为南丹州溪峒安抚司。明洪武七年(1374年)复置南丹州,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废,寻复置,属庆远府。1924年降为南丹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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