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县

金大定十二年 (1172) 升新仓镇置,属大兴府。治所即今天津市宝坻县。《清一统志 ·顺天府三》 引金刘晞彦 《新建宝坻县记》: “盐乃国之宝,取如坻如京之义,命之曰宝坻。” 承安三年 (1198)升为盈州,寻复为宝坻县。


古旧县名。金大定十二年(1172年)析香河县东部置,治今天津市宝坻区。属大兴府。以地产盐,时“谓盐乃国之宝,取如坻如京之义,命之曰宝坻”(金刘晞颜《新建宝坻县记略》)。承安三年(1198年)升为盈州,寻复为县。元属大都路。明洪武十年(1377年)改属通州。清属顺天府。1914年属京兆地方,1928年改属河北省。1973年划归天津市。2001年改设宝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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