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犬部

清代对所属黑龙江下游,西起今黑龙江省依兰县东北,东达黑龙江口海岸及库页岛等地居住的黑斤 (今赫哲族) 等使犬部落的称呼。各部从事渔猎,冬日使犬拉雪撬,故名。《清朝文献通考》 卷271: “自宁古塔东七百余里,外沿松花江、大乌拉江,直至入海处两岸,称赫哲、费雅哈部所居。其俗不知耕种,以捕鱼为生,其来往行猎,并皆以犬,即所谓使犬部也。俗所谓之鱼皮部。考陶宗仪 《辍耕录》 称征东行省,每岁委官至努儿干,须用站车,每车以四狗挽之,悉谙人性。《元志》 称其俗有狗车,木马轻捷之便。狗车形如船,以数十狗曳之,往来遞运。……自太祖高皇帝天命元年,即招服使犬路,嗣后全部归附,以其土产貂皮等物,就宁古塔副都统处输纳,岁以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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