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右道

唐贞观元年(627)置。为十道之一。因在陇山之右(西),故名。据《唐六典》卷3:辖境“东接秦州,西逾流沙,南连蜀及吐蕃,北界朔漠”。相当今甘肃陇山六盘山以西,青海省青海湖以东及新疆东部地。开元二十一年(733)置陇右道采访使,治所在鄯州(今青海乐都县)。乾元元年(758)废。但作为地理区划名称,直至五代时仍被沿用。


唐贞观十道、开元十五道之一。开元后治鄯州(今青海乐都县)。辖区约今甘肃省陇山、六盘山以西,青海省青海湖以东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至中亚等广大地区。景云二年(711年)曾分黄河以西为河西道,开元二年(714年)废。安史乱后地入吐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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