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县

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析南海、番禺二县置,属广州府。治所在今广东花都市东北花山镇。以花山为名。民国初属广东粤海道。1920年直属广东省。1938年移治赤坭国泰。1939年迁今市西北三华村。1946年迁回花山镇。1950年迁治今市东北平山洛场。1955年移治新华镇(今花都市)。1993年改设花都市。


古旧县名。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置,治今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花山平岭村。属广州府。1938年迁赤坭国泰(今花都区西北赤坭镇),1939年徙三华(今花都区西北三华),1946年迁返花城。1949年由花城迁治坪山洛场,1955年迁新华镇。1993年撤销,设立花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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