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厅

清宣统二年(1910)改东布特哈置,为直隶厅,属黑龙江省。治所即今黑龙江省讷河市。民国徐曦《东三省纪略》卷2:“以讷默尔河得名。”1913年降为讷河县。


清宣统二年(1910年)置,治今黑龙江省讷河市。直隶黑龙江省。1913年降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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