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布政使司

明代自宣德三年(1428)以后,境内的府、州分统于两京和十三布政使司。十三布政使司简称十三司,俗称十三省,即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湖广、浙江、江西、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


明自宣德三年(1428年)以后,全国境内的府、州分隶于两京和十三布政使司。十三布政使司为: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湖广、浙江、江西、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简称十三司,俗称十三省。


【检索十三布政使司】 古籍全文检索:十三布政使司
内容推荐
 

国学大师APP下载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