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县

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改毕节卫置,属威宁府。治所即今贵州毕节市。雍正七年(1729)改属大定府。民国初属贵州贵西道。1923年直属贵州省。据清爱必达《黔南识略》卷26:毕节县“近城一水俨若濠堑,昔人谓之毕川, 邑之得名以此。或云,元初设驿,时逢除夕,故名曰毕节”。此皆附会之辞。“毕节”系彝语比跻音转,乃彝族部族名。1993年改设毕节市。


古旧县名。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以赤水、毕节二卫改置,治今贵州省毕节市。属大定府。1993年撤销,改设毕节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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