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焕阙

在今四川渠县东北土溪乡西北赵家坪(碑亭村)。据《后汉书·冯绲传》 载:焕在安帝时为幽州刺史,建光元年(121)被陷下狱,其后事虽辨明, 已病死狱中。安帝“赐钱十万, 以子为郎中”。此阙当建于建光元年或后一年,雕刻精致,造型优美。阙身正面铭文为“故尚书侍郎河南京令豫州幽州刺史冯使君神道”。1961年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在四川省渠县北土溪乡赵家坪。仅存东阙,子阙已废。通高4.38米,由阙基、阙身、枋子、介石、斗栱、阙顶等部分组成,是一仿木结构建筑。阙身正面铭文下刻一饕餮,铭文为“故尚书侍郎河南京令豫州幽州刺史冯使君神道”。《汉书》载:冯焕,东汉安帝时人,为幽州刺史,延光元年(122年)被陷下狱,事虽辨明,已病死狱中,安帝“赐钱十万,以子为郎中”。按此阙当建于建光元年(121年)或后一年。阙雕刻精致,造型优美,为他处少见。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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