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县

明宣德五年(1430)分海盐县置,属嘉兴府。治所即今浙江平湖市。《清一统志·嘉兴府一》:“县曰平湖,言地与湖平也。”民国初属浙江钱塘道。1927年直属浙江省。1991年改设平湖市。


古旧县名。明宣德五年(1430年)析海盐县置,治当湖镇(今浙江平湖市城关镇)。属嘉兴府。1991年撤销,改设平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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