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公场

①唐上元二年(675)置。即今江西德兴市。《寰宇记》卷107饶州德兴县:“本饶州乐平之地,有银山,出银及铜。唐总章二年, 邑人邓远上列取银之利。上元二年因置场监,令百姓任便采取,官司什二税之,其场即以邓公为名,隶江西盐铁都院。至伪(南)唐升为德兴县。四面皆水。”

②在今四川新津县南邓双乡北。清道光《新津县志》卷9:邓公场在“县南五里,彭山大道”。


唐上元二年(675年)据邓远建议设置,以采银、铜,因以为名。即今江西省德兴市。五代南唐升县,并改名德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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