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哉冤虫

【典源】 《艺文类聚》 卷七十二引《东方朔别传》 曰:“武帝幸甘泉,长平坂道中有虫,赤如肝,头目口齿悉具,先驱驰还以报上。上使视之,莫知也。时朔在属车中,令往视焉,朔曰:‘此谓怪气,是必秦狱处也。’上使按地图,果秦狱地。上问朔何以知之,朔曰:‘夫积忧者,得酒而解。’乃取虫置酒中,立消。”《太平御览》卷九四四引《广五行记》 曰:“汉武帝幸甘泉宫,驰道中有虫,赤色,头目鼻尽具,观者莫识。帝使东方朔视之,对曰:‘此秦时拘系无辜,众庶愁死,咸仰首叹曰:“怪哉!”故名怪哉。此必秦之狱处。’朔又曰:‘凡忧者得酒而解,以酒沃之当消。’于是取虫置酒中,须臾糜散。”南朝梁·任昉《述异志》亦载。

【今译】汉武帝乘车前往甘泉宫,前导者见大路上有虫,红色,头眼口鼻都有,前导者报告武帝,武帝派人去看,大家都不认得。又让东方朔去看,东方朔说:“这是因为秦代拘禁无辜百姓,众人忧愁万分,都仰头叹息说:‘怪哉!’这虫就名叫怪哉。这里一定是秦代监狱处。”又说:“凡忧愁得酒就可消解,用酒浇它会化去。”于是将此虫放在酒里,一会儿就消散了。

【释义】 后以此典形容人有冤愤,郁结难消。

【典形】长平狱气、古狱冤气、怪哉虫、浇汉狱、秦狱气、消愁气、冤狱为虫、秦牢辨冤。

【示例】

〔长平狱气〕《北齐书·樊逊传》:“遂使长平狱气,得酒而后消; 东海孝妇,因灾而方雪。”

〔古狱冤气〕 北周·庾信《咏怀》之十二:“古狱饶冤气,空亭多枉魂。”

〔怪哉虫〕 明 · 袁宏道 《骊山怀古》:“飞鸟吐火烧青松,鸣雨鸣风怪哉虫。”

〔浇汉狱〕 清·钱谦益《狱中杂诗》之十六:“美酒经时浇汉狱,愁肠终夜绕吴门。”

〔秦狱气〕 唐·白居易《效陶潜体诗》之十:“咸阳秦狱气,冤痛结为物。千岁不肯散,一沃亦销失。”

〔消愁气〕 北周·庾信《思旧铭》:“焚香复道,讵敛游魂? 载酒属车,宁消愁气?”

〔冤狱为虫〕 唐·骆宾王《萤火赋》:“知战场之有磷,悟冤狱之为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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