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昆嗜蟹

宋.欧阳修《归田录》卷二:“国朝自下,湖南始置诸州通判,既非副贰,又非属官,故尝与知州争权,每云:‘我是监郡,朝廷使我监汝。’举动为其所制。太祖闻而患之,下诏书戒励,使与长吏协和。凡文书,非与长吏同签书者,所在不得承受施行。自此,遂稍稍戢(音jí,止息)然。至今州郡往往与通判不和。往时有钱昆(字裕之)少卿者,家世馀杭人也。杭人嗜蟹,昆尝求补外郡,人问其所欲何州,昆曰:‘但得有螃蟹无通判处,则可矣。’至今士人以为口实。”

宋人钱昆好食螃蟹,他曾求补外郡官,有人问他想到哪州去,他说,只要有螃蟹吃而没有通判掣肘的地方,都可以去。后因用为食蟹之典。

明.萧良有《龙文鞭影》卷一:“钱昆嗜蟹,崔谌乞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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