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桑椹

太平御览》卷九七三引《北史》:“后周赵肃为齐州别驾,有能名。其东邻有桑椹落其家,就遣人悉拾归其主,诫诸子曰:‘吾非以此求名,意者非机杼物(机杼,本为织布事,此指自己劳动所得),不愿侵人。汝等宜以为诫。’”又《隋书.赵轨传》:“高祖(唐高祖李渊)受禅,转齐州别驾,有能名。其东邻有桑,椹落其家,轨遣人悉拾还其主,诫其诸子曰:‘吾非以此求名,意者非机杼之物,不愿侵人。汝等宜以为诫。’”

按:赵肃为后魏洛阳人,其子为隋赵轨。两书所载事同,惟父与子未知谁为确实,或《御览》误书人名,或均以还椹教子。后因用为以德教子的典故。

清.李晖吉、徐灒《龙文鞭影二集》上卷:“饬儿还椹,促侄贩葱(南朝.梁.吕僧珍,拒绝侄儿请求做州官,劝他速贩葱肆,以求谋生。见《染书.吕僧珍传》)。”元.刘时中套曲《正宫.端正好》《上高监司》(后套)〔五煞〕:“论宣差清如酌贪泉吴隐之,廉似还桑椹赵府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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