臂血书衣

南朝.宋.范晔撰《后汉书.杨琁传》载:杨琁在灵帝时为零陵太守,在苍梧、桂阳猾贼攻郡县时,琁力弱而贼众多,他用计大败群盗,郡境以清。“荆州刺史赵凯,诬奏琁实非身破贼,而妄有其功。琁与相章奏,凯有党助,遂槛车征琁。防禁严密,无由自讼,乃噬臂出血,书衣为章。具陈破贼形势,及言凯所诬状,潜令亲属诣阙通之。诏书原琁(原,赦罪),拜议郎,凯反受诬人之罪。

杨琁受人诬告,槛车征送,控制极严,无由诉讼,乃以臂血写成奏章,具陈战况及赵凯诬陷的情由,终于真相大白,平反冤狱。

“臂血书衣”的典故常用以比喻遭受诬陷,艰难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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