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为已甚

述宾 做得太过分了。毛泽东《为皖南事变发表的命令和谈话》:“如能实行以上十二条,则事态自然平复,我们共产党和全国人民,必不~。”※为,不读作wèi。△贬义。用于描写取法不当。→过犹不及 矫枉过正 ↔不为已甚 恰如其分


【词语过为已甚】  成语:过为已甚   汉语大词典:过为已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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