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中之难

左传.文公十八年》:“齐懿公之为公子也,与邴歜之父争田弗胜。及即位,乃掘而刖之,而使歜仆。纳闫职之妻,而使职骖乘。夏五月,公游于申池。二人浴於池,歜以扑抶职,职怒,歜曰:‘人夺女妻而不怒,一扶女,庸何伤?’职曰:‘与刖其父而弗能病者何如?’乃谋杀懿公,纳诸竹中,归,舍爵而行。齐人立公子元。”

齐懿公持胜好强,与邴歜之父争田不胜,还要把死者从地里挖出砍断双脚,又霸占阎职之妻。闫职邴歜联合谋杀懿公,把尸体隐藏在竹林中。后此事称之为“竹中之难”。

后汉书.杨震列传.杨秉传》:“秉因奏览及中常侍具瑗曰:‘……昔懿公刑邴歜之父,夺阎职之妻,而使二人参乘,卒有竹中之难,《春秋》书之,以为至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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