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恢判虎

后汉书.童恢传》:“童恢字汉宗,琅邪姑幕人也。……复辟公府,除不其令。……民尝为虎所害,乃设槛(关野兽的圈笼)捕之,生获二虎。恢闻而出,咒虎曰:‘天生万物,唯人为贵。虎狼当食六畜,而(尔)残暴于人。王法杀人者死,伤人则论法。汝若是杀人者,当垂头服罪;自知非者,当号呼称冤。’一虎低头闭目,状如震惧,即时杀之。其一视恢鸣吼,踊跃自奋,遂令放释。吏人为之歌颂。”

汉人童恢为官清正,执法严明。即使处置虎害,也能做到是非判然,不妄杀戮。后因用为咏刑法严明之典。

明.萧良有《龙文鞭影》卷二:“童恢捕虎,古冶持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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