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子所宜

谓供口腹享受。宋梅尧臣《寄滁州欧阳永叔》诗: “圆尖剥水实,青红摘林枝,又足供宴乐,聊与子所宜。” ●《诗·郑风·女曰鸡鸣》: “弋言加之,与子宜之。宜言饮酒,与子偕老。” 诗以女子口吻要男子射下野鸭与大雁,然后烹熟给他饮酒,和乐宜家,白头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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