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山之玉

即和氏璧。《韩非子.和氏》:“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奉而献之厉王。厉王使玉人相之。玉人曰:‘石也。’王以和为诳而刖其左足。及厉王薨,武王即位,和又奉其璞而献之武王。武王使玉人相之,又曰:‘石也。’王又以和为诳而刖其右足。武王薨,文王即位,和乃抱其璞而哭于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泪尽而继之以血。……王乃使人理其璞而得宝焉,遂命曰‘和氏之璧’。”楚本号荆,故称“荆山之玉”。后常用以比喻美好的品质,卓异的才能。曹植《与杨德祖书》:“人人自谓握灵蛇之珠,家家自谓抱荆山之玉。”


偏正 比喻十分珍贵的事物。三国魏·曹植《与杨德祖书》:“人人自谓握灵蛇之珠,家家自谓抱~。”△褒义。一般用于指称贵重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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