魂而有灵,嘉斯宠荣

嘉:乐,喜欢。斯:代词。一作“兹”,“其”。宠荣:特指皇帝所给予的恩宠和光荣。 死者鬼魂如有灵验,应为皇上给的这些恩宠和光荣而感到快乐。 古代帝王褒恤死者诏书中的结尾套语。语出《后汉书.梁统传.附子竦》引和帝追谥梁竦诏:“其追封谥皇太后父竦为褒亲愍侯,比灵文顺成恩成侯。魂而有灵,嘉斯宠荣。”汉.蔡邕《鼎铭》:“诏曰:‘制诏尚书朱穆,立节忠亮,不幸而卒,朝廷闵焉。今使权谒者中郎杨贲赠穆益州刺史印绶。魂而有灵,嘉其宠荣!’”晋.潘岳《马汧督诔》:“今追赠牙门将军印绶,祠以少牢。魂而有灵,嘉兹宠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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