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事八为律

汉书.主父偃传》:“主父偃,齐国临菑人也。学长短从横术,晚乃学《易》、《春秋》、百家之言。……朝奏,暮召入见。所言九事,其八事为律令,一事谏伐匈奴,……”

汉代主父偃因学的是长短从横术,所言九事,有八为律令之事。后因用为“三句话不离本行”之典。

宋.黄庭坚《寺斋睡起二首》(其二):“人言九事八为律,傥有江船吾欲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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