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疆大吏

    明代专指都指挥使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合称都、布、按三司),是明代行省中平行的三个最高权力机构。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是地方最高军事机构,掌一方的军政大权,所辖卫所隶属五军都督府,由兵部统辖。凡遇朝廷吉凶大事,上奏表时,序衔于三司之首。承宣布政使司(简称布政司)是一省的最高行政权力机构。至宣德(明宣宗朱瞻基年号,1426-1435年)初年,除两京外,全国设十三布政司。提刑按察使司(简称按察司)是一省的最高司法机构。其职责是纠劾官邪,止息奸暴,平定狱讼,洗雪冤抑,以振扬风纪,澄清吏治。都、布、按三司总揽一省或数省的军政大权,类于古代分封疆土的诸侯,故称封疆大吏(按:清代封疆大吏另有解释)。

【出典】:

    《明史》卷90《兵志二》2195页:“当是时,都指挥使与布、按并称三司,为封疆大吏。”

【例句】:

    清·李宝嘉《官场现形记》42回:“连升带保,不到二十年功夫,居然做到封建大吏,在湖北巡抚任上,也足足有了三个年头。” 清·马其昶《〈濂亭集〉序》:“朝廷置封疆大臣,率取材曾门。” 吴晗《况钟和周忱》:“周忱从公元1430年任江南巡抚,一直到1451年,前后共21年,是明朝任期最长的封疆大员。”


偏正 封疆,拥有的疆域。统治某一区域的大官。明清指巡抚、总督等官员。《官场现形记》46回:“且说这位钦差姓童,表字子良,原籍山西人氏。乃是两榜出身,由部曹外放知府,一直升到~。”△多用于称大官方面。


【词语封疆大吏】  成语:封疆大吏   汉语大词典:封疆大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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