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羔息

    羊羔:小羊。息:利息。指一种年利加倍的高利贷。蒙古灭金后,北方久经战乱,经济残破。蒙古贵族所征赋税繁重,百姓无力应付,往往向回回商人举借高利贷。利息一年加倍,而后,本利相合,再计新利,称为羊羔息,又名羊羔利。为偿还本息,不少人被迫鬻妻卖子。太宗十二年(1240年),汉地万户史天泽等奏请蒙廷批准,以官物代百姓偿付。还规定高利贷利息不论年月多久,一本一利为止。

【出典】:

    《元史》卷2《太宗本纪》37页:“是岁,以官民贷回鹘金偿官者岁加倍,名羊羔息,其害为甚,诏以官物代还,凡七万六千锭。仍命凡假贷岁久,惟子本相侔而止,著为令。”

【例句】:

    元·关汉卿《救风尘》:“干家的乾落得淘閒气,买虚的看取些羊羔利。” 元·苏天爵《元文类》卷58《王磐·中书右丞相史公神道碑》:“兵火之余,民间生理贫弱,往往从西北贾人借贷,周岁辄出倍息,谓之羊羔利。稍积数年,则鬻妻卖子,不能尽偿。”


【词语羊羔息】   汉语大词典:羊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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