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公盖

汉书.循吏传.黄霸传》:“上擢霸为扬州刺史,三岁,宣帝下诏曰:‘制诏御史:其以贤良高第扬州刺史霸为颖川太守,秩比二千石,居官赐车盖,特高一丈,别驾主簿车,缇油屏泥于轼前,以章有德。’”

西汉循吏黄霸以无为治郡,甚得民心,政绩特优。汉宣帝下诏赐他高有一丈的车盖,以资嘉奖。后遂用为地方官员受恩赐之典。

唐.岑参《送襄州任别驾》诗:“莫羡黄公盖,须乘伯彦舟。”


【检索黄公盖】 全文检索:黄公盖
 

国学大师APP下载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