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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学纪闻 宋 王应麟
  
  卷一 易

  卷二 书

  卷三 诗

  卷四 周礼

  卷五 仪礼 礼记 大戴礼记 乐

  卷六 春秋 左氏传

  卷七 公羊传 谷梁传 论语 孝经

  卷八 孟子 小学 经说

  卷九 天道 历数

  卷十 地理 诸子

  卷十一 考史 史记正误

  卷十二 考史

  卷十三 考史

  卷十四 考史

  卷十五 考史

  卷十六 考史 汉河渠考 历代田制考 历代漕运考 两汉崇儒考

  卷十七 评文

  卷十八 评诗

  卷十九 评文

  卷二十 杂识
  
  幼承义方,晚遇囏屯。炳烛之明,用志不分。困而学之,庶自别于下民。开卷有得,述为纪闻。深宁叟识。

  卷一 易

  危者使平,易者使倾,易之道也。处忧患而求安平者,其惟危惧乎!故《乾》以惕无咎,《震》以恐致福。

  修辞立其诚。修其内则为诚,修其外则为巧言。《易》以辞为重。《上系》终于默而成之,养其诚也。《下系》终于六辞,验其诚不诚也。辞非止言语,今之文,古所谓辞也。

  “履霜”戒于未然,“月几望”戒于将然。易贵未然之防,至于几则危矣。

  潜龙以不见成德,管宁所以箴邴原也。全身以待时,杜袭所以戒繁钦也。《易》曰:“括囊,无咎无誉。”

  贞者,元之本。周公曰:“冬日之闭冻也不固,则春夏之长草木也不茂。”见《韩非?解老》。可以发明贞固之说。

  《乾》初九,复也,“潜龙勿用”,即闭关之义。《坤》初六,姤也,“履霜坚冰至”,即女壮之戒。

  《淮南?人间训》云:“《易》曰‘潜龙勿用’者,言时之不可以行也,故‘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终日乾乾’,以阳动也。‘夕惕若厉’,以阴息也。因日以动,因夜以息,唯有道者能行之。”以阴阳言日夕,《易》说所未及。

  蔡泽谓《易》曰:“‘亢龙有悔’,此言上而不能下,信而不能诎,往而不能自反者也。”亦善言《易》矣。泽相秦数月而归相

  印,非苟知之。贾谊《书》云:“亢龙往而不能反,故《易》曰‘有悔’。潜龙入而不能出,故《易》曰‘勿用’。龙之神也,其惟蜚龙乎!”

  《越绝》引《易》进退存亡之言曰:“进有退之义,存有亡之几,得有丧之理。”陆宣公云:“丧者,得之理。得者,丧之端。”其语本此。

  《坤》之六五,程子以为羿、莽、娲、武,非常之变。干宝之说曰:“柔居尊位,若成昭之主、周霍之臣也。百官总己,专断万机,虽情体信顺而貌近僭疑。言必忠信,行必笃敬,然后可以取信于神明,无尤于四海。”愚谓此说为长。

  《乾》、《坤》之次《屯》曰:“建侯。”封建与天地并立。一旅复夏,共和存周,封建之效也。匹夫亡秦,五胡覆晋,郡县之失也。

  古者君臣之际,分严而情通。上天下泽《履》,其分严也。山上有泽《咸》,其情通也。不严则为《未济》之三阳失位,不通则为《否》之天下无邦。

  《阴符经》云:“天地之道浸,故阴阳胜。”愚尝读《易》之《临》曰:“刚浸而长。”《遁》曰:“浸而长也。”自《临》而长为《泰》,自《遁》而长为《否》,浸者渐也,圣人之戒深矣。

  “系于苞桑”,三柔在下而戒之也。“系于金柅”,一柔方进而止之也。

  《蒙》之刚中,二也,占而求之曰“初筮”。《比》之刚中,五也,占而从之曰“原筮”。

  “童蒙”应于二之刚,则吉养之早也。“童观”远于五之刚,则吝见之小也。

  信君子者,治之原,《随》之九五曰:“孚于嘉,吉。”信小人者,乱之机,《兑》之九五曰:“孚于剥,有厉。”鸣谦则吉,鸣豫则凶。鸣者,心声之发也。“未知获戾于上下”,鸣谦者欤?“二三子亦姑谋乐”,鸣豫者欤?

  柔而刚则能迁善,刚而柔则能顺理。《复》之六三,柔而不中,勉为初之刚而屡失,故频复。《巽》之九三,刚而不中,勉为初之柔而屡失,故频巽。

  《小畜》上九,月几望则凶,阴亢阳也。《归妹》六五,月几望则吉,阴应阳也。《中孚》六四,月几望则无咎,阴从阳也。曰“几”者,戒其将盈,阴盈则阳消矣。

  《同人》之初曰“出门”,《随》之初曰“出门”,谨于出门之初,则不苟同,不诡随。

  冥于豫而勉其有渝,开迁善之门也。冥于升而勉其不息,回进善之机也。

  “大蹇朋来”,进君子之真朋也。“涣其群”,退小人之伪朋也。泰言朋,否言群。

  君子进而众贤聚,故《复》“朋来无咎”。众贤盛而君子安,故《解》“朋至斯孚”。君子之志行而小人之心服,故《豫》“勿疑朋盍簪”。

  《易》言“密云不雨”者二:《小畜》终于“既雨”者,阳之极为阴也;《小过》终于“已亢”者,阴之极为阳也。畜极则通,过极则亢。

  “谨乃俭德,惟怀永图”,故甘节吉。“盗言孔甘,乱是用餤”,故甘临无攸利。

  “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故曰:“舍车而徒,义弗乘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故曰:“自求口实,观其自养也。”

  召平、董公、四皓、鲁两生之流,士不以秦而贱也。伏生、浮丘伯之徒,经不以秦而亡也。万石君之家,俗不以秦而坏也。《剥》之终曰:“硕果不食。”阳非阴之所能剥。

  下阳举而虢亡,虎牢城而郑惧,西河失而魏蹙,大岘度而燕危,故曰:“设险以守其国。”狄患攘而民怨结,宗藩弱而戚党颛,柄臣揃而官寺恣,寇叛平而方镇强,故曰:“思患而豫防之。”

  《复》曰“朋来”,所以致泰;《泰》曰“朋亡”,所以保泰。

  阳大阴小而言阴阳,阖而辟也;朔先晦后而言晦朔,终而始也。

  《尔雅》小罍谓之《坎》,大琴谓之《离》,万物之象无非《易》也。

  《易》之终始皆阳也,始于《乾》之初九,终于《未济》之上九。

  《易》于《蛊》,终则有始;于《剥》,消息盈虚;于《复》,反复其道;皆曰天行也。然则无与于人事欤?曰:“圣人以天自处,扶阳抑阴,尽人事以回天运,而天在我矣。”

  言行可以欺于人,而不可以欺于家,故《家人》之《象》曰:“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

  《复》之初,即《乾》之元,硕果不食则生矣,复之所谓仁也。《乾》为木果,在春为仁,发生也,在冬为干,归根也,终而复始。

  张子曰:“《易》为君子谋,不为小人谋。”朱子谓:圣人作《易》,示人以吉凶,言利贞,不言利不贞;言贞吉,不言不贞吉;言利御寇,不言利为寇也。

  闻之前修曰:“《中庸》诚敬,自有乾坤,即具此理。”《乾》九二言:“龙,德正中。庸言之信,庸行之谨,闲邪存其诚。”《坤》六二言:“敬以直内。”

  “《复》以自知”,必自知,然后见天地之心。有不善,未尝不知,自知之明也。

  致命遂志,命可致而志不可夺。行法俟命,命可制而法不可变。

  下学而上达,故《大畜》上九:“何天之衢,亨。”

  魏相以《易》相汉,能上阴阳之奏,而不能防戚宦之萌,不知系于金柅之戒也。匡衡以《诗》相汉,能陈《关雎》之义,而不能止奄寺之恶,不知昏椓靡共之戒也。经术虽明,奚益焉?

  五阳之盛而一阴生,是以圣人谨于微。齐桓公七年始霸,十四年陈完奔齐,亡齐者已至矣。汉宣帝甘露三年,匈奴来朝,而王政君已在太子宫。唐太宗以武德丙戌即位,而武氏已生于前二年。我艺祖受命之二年,女真来贡,而宣和之祸乃作于女真。张芸叟曰:“《易》者极深而研几。当潜而勿用之时,必知有亢;当履霜之时,必知有战。”

  《易》言“积善”曰家,《大学》言“兴仁兴让”曰家,家可以不正乎!

  世之治也,君子以直胜小人之邪。《易》曰:“田获三狐,得黄矢。”世之乱也,小人以狡胜君子之介。《诗》曰:“有兔爰爰,雉离于罗。”

  《易》者,象也。木上有水为《井》,以木巽火为《鼎》,上止下动为《颐》,颐中有物为《噬嗑》,《小过》有飞鸟之象焉。馀卦可以类求。王辅嗣忘象之说,蒙庄绪馀尔。

  《左传疏》引《易》云:“伏羲作十言之教,曰:‘乾、坤、震、巽、坎、离、艮、兑、消、息。’”朱子发以为郑康成之语。愚谓:“正其本而万物理,失之毫厘,差以千里。”见于《易纬通卦验》。汉儒皆谓之《易》,则此所谓“《易》”云者,盖纬书也。

  郑康成《诗笺》多改字,其注《易》亦然。如“包蒙”,谓“包”当作“彪”,文也;《泰》“包荒”,谓“荒”读为“康”,虚也;《大畜》“豮豕之牙”,谓“牙”读为“互”;《大过》“枯杨生荑”,谓“枯”音“姑”,无姑,山榆;《晋》“锡马蕃庶”,读为“藩遮”,谓蕃遮,禽也;《解》“百果草木皆甲宅”,“皆”读如“解”,“解”谓“坼”,呼皮曰甲,根曰宅;《困》“劓刖”,当为“倪亻兀”;《萃》“一握为笑”,“握”读为“夫三为屋”之“屋”;《系辞》“道济天下”,“道”当作“导”;“言天下之至赜”,“赜”当为“动”;《说卦》“为乾卦”,“乾”当为“干”。其说多凿。郑学今亡传,《释文》及《正义》间见之。

  《书序》:八卦之说,谓之八索,求其义也。而贾逵以为八王之法;张平子以为《周礼》八议之刑。索,空也,空设之。唯马融以为八卦。杜预但云:“古书名。”盖孔安国《书序》犹未行也。愚按:《国语》史伯曰:“平八索以成人。”韦昭注:谓八体以应八卦也。谓《乾》为首,《坤》为腹,《震》为足,《巽》为股,《离》为目,《兑》为口,《坎》为耳,《艮》为手。此足以证孔、马之说。

  《易正义》云:“伏牺制卦,文王系辞,孔子作十翼。”朱子谓:《系辞》本文王、周公所作之辞,系于卦爻之下者。《上系》、《下系》乃孔子所述《系辞》之传也。《彖》即文王所系之辞。《象》者,卦之上下两象,及两象之六爻,周公所系之辞也。《彖》、《象》、《上、下传》者,孔子释经之辞也。愚按:《释文》云:“王肃本作《系辞上传》,讫于《杂卦》,皆有传字。”《本义》从之。《汉儒林传》云:“孔子晚而好《易》,读之韦编三绝,而为之传。”王肃本是也。

  阮逸云:“《易》著人事,皆举商、周。帝乙归妹、高宗伐鬼方、箕子之明夷,商事也。密云不雨、自我西郊、王用亨于岐山,周事也。”朱子发云:“《革》存乎汤、武,《明夷》存乎文王、箕子,复存乎颜氏之子。故曰:存乎其人。”朱文公谓:疑皆帝乙、高宗、箕子占得此爻。

  《明夷》之《彖》曰“文王、箕子”者,《易》《洪范》道统在焉,用晦所以明道也。象数相为经纬,皆演于商之季世。

  《桓谭新论》云:“《连山》八万言,《归藏》四千三百言。”《夏易》详而《殷易》简,未详所据。

  孔子卜得《贲》,孔子曰:“不吉。”子贡曰:“夫《贲》亦好矣,何谓不吉乎?”孔子曰:“夫白而白,黑而黑,夫贲又何好乎?”《吕氏春秋》:贲色不纯也。

  苕溪刘氏云:“《夬》以五君子决一小人,不曰小人道消,而曰道忧,盖上下交而志同,如‘泰’之时,然后小人之道不行。若以五君子临一小人,徒能使之忧而已。惟其有忧,则将图之,无不至矣。”愚谓:小人道消,嘉祐是也;小人道忧,元祐是也。

  《井》之九三,荆公解云:“求王明,孔子所谓异乎人之求也。君子之于君也,以不求求之;其于民也,以不取取之;其于天也,以不祷祷之;其于命也,以不知知之。《井》之道无求也,以不求求之而已。”文意精妙,诸儒所不及。

  王辅嗣以“寂然至无”为“复”。又云:“冬至阴之复,夏至阳之复。”苏子美辨其非。愚谓:先儒云:“至静之中,有动之端,所以见天地之心。”与“寂然至无”之说异矣。“冬至阴之复”,盖如周子“利贞诚之复”,就归处言之。荆公曰:“阳以进为复,初九是也;阴以退为复,六二、六三、六四是也。”

  薛氏曰:“《易》以初爻为七日者,举前卦而云也。《复》之‘七日来复’,《震》、《既济》之‘七日得’,皆举初爻。”

  叶少蕴谓:凡《易》见于有为者,皆言用。用之者何,体也,而《易》不以体对用,故别而论之曰:“《易》无体。”晁景迂曰:“体用本乎释氏。”

  利贞者,性情也。王辅嗣注:“不性其情,何能久行其正?”程子《颜子好学》论性其情之语本此。

  君子道盛,小人自化,故舜、汤举皋、伊而不仁者远。玉泉喻氏云:“《泰》小人道消,非消小人也,化小人为君子也。”

  《泰》初九“拔茅茹以其汇,征吉”,《本义》云:“郭璞《洞林》读至‘汇’字绝句,下卦仿此。”愚按:《正义》曰:“以其汇者,汇,类也,以类相从。征吉者,征,行也。上坤而顺,下应于乾,已去则纳,故征行则吉。”亦以“汇”字绝句。《泰》之征吉,引其类以有为;《否》之贞吉,絜其身以有待。

  俭德辟难,朱子谓:收敛其德,不形于外。申屠蟠以之。

  《泰》之三“无往不复”,阳之极也,而否将萌。《否》之四“有命无咎”,阳之复也,而泰将至。

  一许敬宗在文馆,唐为武氏矣。一杨畏居言路,元祐为绍圣矣。羸豕之孚,左腹之入,可不戒哉!

  家声之隗,陇西以为愧;城角之缺,新平以为耻。清议所以维持风俗也。清议废,风俗坏,则有毁宗泽而誉张邦昌者,有贬张浚而褒秦桧者。观民风设教,居贤德善俗,可不谨哉!

  齐德衰于召陵,晋志怠于萧鱼;淮平而异、鎛用,潞定而归真惑。《易》曰:“日中则昃。”《玄》曰:“月阙其抟,不如开明于西。”

  制官刑,则具训蒙士;无彝酒,则诰教小子。《易》曰:“童牛之梏。”《记》曰:“禁于未发之谓豫。”

  龟灵而焦,雉文而翳,是以衣锦尚絅。兰薰而摧,玉刚而折,是以危行言孙。此白贲素履,所以无咎。

  知止而后有定,故观身于《艮》。恻隐之心,仁之端也,故观心于《复》。

  惟进贤可以正君,故公仲进牛畜、欣、越而歌者之田止;孔明进攸之、祎、允而宫府之体一。惟正己可以格君,故管仲有三归不能谏六嬖之惑;魏相因许伯不能遏弘石之恶。《泰》曰“拔茅”,《渐》曰“进以正”。

  《乾?文言》曰:“宽以居之。”朱子谓:心广而道积。程子《易?小畜传》曰:“止则聚矣。”吕成公谓:心散则道不积。充拓收敛,当两进其功。

  丹书“敬义”之训,夫子于《坤》六二《文言》发之。孟子以“集义”为本,程子以“居敬”为先,张宣公谓“工夫并进,相须而相成”也。

  艮者,限也,限立而内外不越。天命,限之内也,不可出。人欲,限之外也,不可入。郭冲晦云。

  《小畜》下体乾,《复》上体坤,乾、坤相应,故《小畜》初九“复自道”,九二“牵复吉”,与《复》六四“中行独复”,六五“敦复无悔”,义甚相类。“牵复”中不自失,“敦复”中以自考,二、五皆得中故也。澹庵云。

  “同人于野”,公之大也;“艮其背”,止之至也,皆见于《彖》,明一卦之义也。

  里克之中立,邓析之两可,终于邪而已,故《随》之六二曰:“弗兼与也。”

  虚美熏心,秦乱之萌;浮文妨要,晋衰之兆,故贲受之以剥。

  廉耻,国之脉也,廉耻泯则国从之。是以楚瓦好贿,郢城危;晋盈求货,霸业衰;秦赂谗牧,迁为虏;汉金间增,垓败羽。利之覆邦可畏哉!《大学》之末,七篇之始,所以正人心,塞乱原也。在《益》之屯曰:“莫益之,或击之。”

  “翰音登于天”,无实之名也,殷浩、房琯以之。

  君子无斯须不学也,黄霸之受《尚书》,赵岐之注《孟子》,皆在患难颠沛中,况优游暇豫之时乎!《易》曰:“困而不失其所,亨。”

  《连山》首《艮》,《艮》万物之所终始也。八风始于不周,卦气始于《中孚》。冬至为历元,黄钟为律本。北方终阴而始阳,故谓之朔方。《太玄》纪日于牛宿,纪气于中首,而以罔冥为元,《艮》之终始万物也。虞仲翔云:“万物成始《乾》甲,成终《坤》癸。《艮》东北是甲、癸之间。”沙随程氏云:“医家《难经》为《百刻图》,一岁阴阳升降会于立春,一日阴阳昏晓会于艮时。”此说与《易》合。又云:“北方之气,至阴而阳生焉。《彖》曰:‘《习坎》,重险也。’于物为龟、为蛇,于方为朔、为北,于《太玄》配罔与冥,所以八纯卦中独冠以‘习’。”

  日月为易,一奇一耦,阴阳之象也。王介甫《诗说》云:“彼曰‘七月、九月’,此曰‘一之日、二之日’,何也?阳生矣则言日,阴生矣则言月,与《易?临》‘至于八月有凶’,《复》‘七日来复’同意。四月,正阳也,秀葽言月,何也?以言阴生也。阴始于四月,生于五月,而于四月言阴生者,气之先至者也。”李子思云:“《复》刚长,以日云者,幸其至之速;《临》阳消,以月云者,幸其消之迟。”沙随程氏云:“阳极于九而少阴生于八,阴之义配月;阴极于六而少阳复于七,阳之义配日。”

  一卦变六十四,六十四卦变四千九十有六。六爻不变与六爻皆变者,其别各六十有四。一爻变与五爻变者,其别各三百八十有四。二爻变与四爻变者,其别各九百有六十。三爻变者,其别一千二百有八十。朱子发谓:《需》“利用恒”者,《需》之《恒》也;《蒙》六五“顺以巽”者,《蒙》之《观》也;《乾》九四“乾道乃革”者,《乾》之《小畜》也。《小畜》之中又有《离》、《兑》,故曰“革”,是谓天下之至变。张真父谓:《易》无所不变,《蒙》曰“困蒙”,《小畜》曰“复自道”,又曰“牵复”,《履》曰“夬履”,《离》曰“履错然”,《归妹》曰“跛能履”,《泰》曰“帝乙归妹”,《临》曰“咸临”,《咸》曰“执其随”,《艮》曰“不拯其随”,《噬嗑》曰“颐中有物”,《睽》曰“厥宗噬肤”,《损》曰“弗损益之”,又曰“或益之”,《夬》曰“壮于前趾”,又曰“壮于頄”,《遁》曰“执之用黄牛之革”,《鼎》曰“鼎耳革”,《兑》曰“孚于剥”,《未济》曰“震用伐鬼方”,皆有卦变之象。《小畜》以一阳为复,《兑》以一阴为剥,变之变者也。六十有四,相错而不相乱。张文饶谓:《临》之初二,皆曰“咸临”,有《咸》象也,《咸》之用在《兑》之说也。《履》之九五曰“夬履”,有《夬》象也,《夬》与《履》,《乾》、《兑》相易之卦也。

  《临》所谓八月,其说有三:一云自丑至申为《否》;一云自子至未为《遁》;一云自寅至酉为《观》。《本义》兼取《遁》、《观》二说。《复》所谓七日,其说有三:一谓卦气起《中孚》,六日七分之后为《复》;一谓过《坤》六位,至《复》为七日;一谓自五月《姤》一阴生,至十一月一阳生。《本义》取自《姤》至《复》之说。

  《易正义》云:“四月纯阳,阴在其中,而靡草死;十月纯阴,阳在其中,而荠麦生。”《汉和帝纪》“有司奏以为夏至则微阴起,靡草死,可以决小事”,与《月令》不同。张文饶曰:“阳虽生于子,实兆于亥,故十月荠麦生。阴虽生于午,实兆于巳,故四月靡草死。”《参同契》:二月榆死,八月麦生。

  “初六履霜,阴始凝也。”见于《魏文帝纪》注,太史丞许芝引《易传》之言。沙随程氏、朱文公皆从之。郭京本无“初六”字。

  龟山曰:“子见南子,包承者也。此大人处否而亨之道。”朱文公谓:非所以为训,若使大人处否而包承小人以得亨利,则亦不足以为大人矣。

  《颐》初九,王辅嗣注云:“安身莫若不竞,修己莫若自保。守道则福至,求禄则辱来。”至哉斯言!可书诸绅。

  “病从口入,祸从口出”,傅玄口铭也。《颐》“慎言语,节饮食”,《正义》用其语。

  圣人教人,用“蒙”而不用“复”。盖“复”者,去其不善而复于善之谓也;若蒙,则无不善,亦未有所失也。周南仲云。

  趾所以行,辅所以言。“艮其趾”,虽行犹不行也;“艮其辅”,虽言犹不言也。故能时行时止,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冯当可云。《艮》六四“艮其身”,《象》以“躬”解之。伛背为躬,见背而不见面。朱文公诗云:“反躬艮其背。”止于所不见,止于至善也。

  “帝乙归妹”,《子夏传》谓汤之归妹也。京房载汤嫁妹之辞曰:“无以天子之尊而乘诸侯,无以天子之富而骄诸侯。阴之从阳,女之顺夫,本天地之义也。往事尔夫,必以礼义。”荀爽《对策》引“帝乙归妹”,言汤以娶礼归其妹于诸侯也。张说《鄎国公主铭》亦云:“帝唐降女,天乙归妹。”若《左传》筮遇《泰》之《需》曰:“微子启,帝乙之元子也。”虞翻亦云:“纣父。”二说不同,《正义》皆略之。

  《离》言“明两作”,《坎》言“水洊至”。起而上者作也,趋而下者至也。此陆农师之说,朱文公取之。

  范谔昌《证坠简》:《震?彖辞》脱“不丧匕鬯”四字,程子取之。《渐》上六,疑“陆”字误,胡安定取之。

  《释文》引《子夏传》云:“地得水而柔,水得地而流,故曰‘比’。”《周礼疏》谓:坤为土,坎为水。水得土而流,土得水而柔。是水土和合,故象先王建万国,亲诸侯。

  《释文》引郑注异字,然《内则》注“明夷睇于左股”,犹有所遗。

  朋盍簪。簪,疾也。至侯果始有“冠簪”之训。晁景迂云:“古者礼冠,未有簪名。”

  《说苑》周公戒伯禽曰:“《易》曰:‘有一道,大足以守天下,中足以守国家,小足以守其身,谦之谓也。’”孔子曰:“《易》曰:‘不损而益之,故损;自损而终,故益。’”今《易》无此言。又泄冶曰:“《易》曰:‘夫君子居其室云云,君子之所以动天地,可不慎乎?天地动而万物变化。’”今《易》无末一句,然泄冶在夫子之前,而引《易大传》之言,殆非也。

  《盐铁论》:文学引《易》曰:“小人处盛位,虽高必崩。不盈其道,不恒其德,而能以善终身,未之有也。是以初登于天,后入于地。”《说文》引《易》曰:“地可观者,莫可观于木。”今《易》无之,疑《易传》及《易纬》。

  后汉鲁恭引《易》曰:“‘潜龙勿用’,言十一月、十二月,阳气潜藏,未得用事,虽煦嘘万物,养其根荄,而犹盛阴在上,地冻水冰,阳气否隔,闭而成冬,故曰:‘履霜坚冰,阴始凝也;驯致其道,至坚冰也。’言五月微阴始起,至十一月坚冰至也。”又云:“《易》十一月,‘君子以议狱缓死。’”又云:“案《易》五月,《姤》用事,经曰:‘后以施令,诰四方。’言君以夏至之日,施命令,止四方行者,所以助微阴也。”又引《易》曰:“‘有孚盈缶,终来有它,吉’,言甘雨满我之缶,诚来有我而吉已。”赵温曰:“于《易》,一为过,再为涉,三而弗改,灭其顶凶。”汉儒说《易》,可以参考。

  王肃注《易》十卷,今不传。其注“噬乾胏,得金矢”,曰:“四体离阴卦,骨之象。骨在乾肉,脯之象。金矢所以获野禽,故食之反得金矢。君子于味必思其毒,于利必备其难。”见《太平御览》。

  《汉郊祀志》引“西邻之禴祭”,颜师古注:“瀹,煮新菜以祭。”盖以“禴”为“瀹”。王辅嗣云:“禴,祭之薄者也。沼沚之毛,苹蘩之菜,可羞于鬼神。”亦与颜注同。郑康成谓:禴,夏祭之名。

  《离》九三,蔡伯静解云:“鼓缶而歌,当衰而乐也。大耋之嗟,当衰而哀也。盛衰之道,天之常也。君子之心,顺其常而已。不乐则哀,皆为其动心而失其常者,故凶。”此说长于古注。

  《京氏易》“剥床以&”,谓祭器。澹庵云:“《易》于《剥》、《坎》,取象&簋,以精意寓焉。”

  “上天下泽,《履》”,此《易》之言礼。“雷出地奋,《豫》”,此《易》之言乐。吕成公之说,本于《汉书》“上天下泽,春雷奋作,先王观象,爰制礼乐”。

  “涣其群”,苏明允云:“群者,圣人所欲涣以一天下者也。”《本义》取之,谓《程传》有所不及。

  充善端于“蒙泉”之始,绝恶念于“履霜”之萌。

  《坊记》曰:“不耕获,不菑畲,凶。”《荀子》曰:“括囊无咎无誉,腐儒之谓也。”《左氏传》穆姜以“元、亨、利、贞”为《随》之四德,为是说者,其未见《彖》、《象》、《文言》欤?

  《易纬坤凿度》注云:“虞世南曰:‘不读《易》,不可为宰相。’”注者未详其人,亦天下名言也。

  “乾乾”、“夬夬”皆九三重刚也,“谦谦”初六居下卦之下也,“坎坎”六三居重险之间也,“蹇蹇”六二阴居阴也。

  诸卦之爻,皆及卦名。《坤》、《小畜》、《泰》、《大畜》、《既济》六爻悉无之。

  八卦之象,又有六焉:巽曰木,坎曰云、曰泉、曰雨,离曰明、曰电。

  曾子《天圆篇》:火日外景,金水内景。薛士龙诗云:“尝闻曾子书,金火中外明。圆方递含施,二景参黄庭。”愚谓《周髀》云:“日犹火,月犹水。火则外光,水则含景。”其说本于《易》之坎、离。坎内阳外阴,故为水、为月;离内阴外阳,故为火、为日。

  《系辞正义》云:“韩氏亲受业于王弼,承王弼之旨,故引弼云以证成其义。”愚考王弼终于魏正始十年。韩康伯,东晋简文帝引为谈客。二人不同时,相去甚远,谓之亲受业,误矣。

  程子言《易》,谓得其义则象数在其中。朱子以为先见象数,方说得理,不然事无实证,则虚理易差。愚尝观颜延之《庭诰》云:“马、陆得其象数,取之于物;荀、王举其正宗,得之于心。”其说以荀、王为长。李泰发亦谓:一行明数而不知其义,管辂明象而不通其理,盖自辅嗣之学行,而象数之说隐。然义理、象数一以贯之,乃为尽善。故李鼎祚独宗康成之学,朱子发兼取程、邵之说。

  冯当可谓:王辅嗣蔽于虚无而《易》与人事疏,伊川专于治乱而《易》与天道远。又谓:近有伊川,然后《易》与世故通,而王氏之说为可废。然伊川往往舍画求《易》,故时有不合。又不会通一卦之体,以观其全,每求之爻辞离散之间,故其误十犹五六。晁子止为《易广传》,当可《答书》曰:“判浑全之体,使后学无以致其思,非传远之道。”

  吕元钧云:“求于八卦之先而牵于数,故谓坎、离先天地;得于六爻之后而惑乎气,故谓卦气起《中孚》。

  ”伏牺之《易》,当以图观,文王以后始有书。艾轩云:“《易》不画,《诗》不歌,无悟入处。”诚斋云:“卦者其名,画者非卦也。此伏牺氏初制之字也。”愚按:《易纬乾凿度》以八卦之画为古文“天、地、风、山、坎、火、雷、泽”字。

  《上系》七爻起于《中孚》“鸣鹤在阴”,《下系》十一爻起于《咸》“憧憧往来”。《卦气图》自《复》至《咸》八十八阳、九十二阴,自《姤》至《中孚》八十八阴、九十二阳。《咸》至《姤》凡六日七分,《中孚》至《复》亦六日七分,阴阳自然之数也。

  龟山曰:“《乾》、《坤》两卦,圣人释其义于后,是解《易》之法。”沙随曰:“《乾》、《坤》,《易》之门。《文言》于《乾》,四致意焉,《坤》则一而已。举《乾》、《坤》之义,则它卦可知。《上系》解七爻,《下系》解十一爻,大略类《文言》。学者可以三隅反。”

  “何以守位曰人”,《释文》云:“桓玄,明僧绍作‘仁’。”今本乃从桓玄,误矣。《本义》作“人”,云:“吕氏从古,盖所谓非众罔与守邦。”

  筮法,依七、八、九、六之爻而记之。古用木画地。《少牢》云:“卦者在左坐,卦以木。”《特牲》云:“卒筮写卦,筮者执以示主人。”卦者,主画地识爻。六爻备,乃以方版写之。今则用钱,以三少为重,钱九也;三多为交,钱六也;两多一少为单,钱七也;两少一多为坼,钱八也。见《仪礼疏》。

  《易》者,数之原也。《屯》“十年乃字”,《需》“三人”,《讼》“三百户”、“三禠”,《师》“三锡”,《比》“三驱”,《同人》“三岁”,《蛊》“先甲、后甲三日”,《临》“八月”,《复》“七日”、“十年”,《颐》“十年”,《坎》“簋贰”、“三岁”,《晋》“三接”,《明夷》“三日不食”,《睽》“二女”、“一车”,《解》“三狐”,《损》“二簋”、“三人”、“一人”、“十朋”,《益》“十朋”,《夬》“五刚”,《萃》“一握”,《困》“三岁”,《革》“三就”,《震》“七日”,《渐》“三岁”,《丰》“三岁”,《旅》“一矢”,《巽》“先庚、后庚三日”、“三品”,《既济》“七日”、“三年”,《未济》“三年”。其数例总释于《乾凿度》。如“月几望”、“巳日乃孚”,皆阴阳气数之变。

  卦具四德者七:《乾》、《坤》、《屯》、《随》、《临》、《无妄》、《革》也。唯《乾》不言所利。

  遏恶扬善所以顺天休命,内君子外小人所以财成天地之道。

  乾坤既位,人居其中。屯以建侯作之君,蒙以养正作之师。

  《大畜》为学,《贲》为文。能止健而后可以为学,文明以止而后可以为文。止者,笃实而已。不以笃实为本,则学不足以成德,文不足以明理。

  易立乎其中,体也;易行乎其中,用也。朱子谓:行以造化言,立以卦位言。

  《旅》初六“斯其所,取灾”,王辅嗣注云:“为斯贱之役。”唐郭京谓:“斯”合作“亻斯”。愚按:《后汉?左雄传》“职斯禄薄”,注云:“斯,贱也。”不必改“亻斯”字。

  “城复于隍,其命乱也”,汤伯纪云:“乱,如‘疾病则乱’之‘乱’。”愚谓:唐玄宗极炽而丰,泰之极也。以李林甫、杨国忠为周、召,以安禄山、哥舒翰为方、虎,非命乱而何?

  《汉?郊祀志》刘向引《易大传》曰:“诬神者,殃及三世。”愚按:《大戴礼?本命篇》“诬鬼神者罪及二世”,《易大传》岂即此篇欤?

  《说卦释文》引荀爽《九家集解》,得八卦逸象三十有一。《隋、唐志》十卷,唯《释文序录》列九家名氏,云:“不知何人所集,称荀爽者,以为主故也。”其序有荀爽、京房、马融、郑玄、宋衷、虞翻、陆绩、姚信、翟子玄为《易》义注。内又有张氏、朱氏,并不详何人。荀悦《汉纪》云:“马融著《易解》,颇生异说。爽著《易传》,据爻象承应,阴阳变化之义。以十篇之文,解说经意。由是兖豫言《易》者,咸传荀氏学。”今其说见于李鼎祚《集解》。若“乾升于坤曰云行,坤降于乾曰雨施;乾起坎而终于离,坤起离而终于坎;离坎者,乾坤之家而阴阳之府,故曰大明终始”,皆诸儒所未发。

  王昭素谓:《序卦》云“离者丽也”,“丽必有所感,故受之以咸。咸者感也。”凡十四字,晁以道《古易》取此三句增入正文,谓后人妄有上下经之辩。吴仁杰亦从王、晁之论。沙随程氏按《系辞》曰:“二篇之策,从韩康伯本。”张文饶云:“《序卦》上经不言《乾》、《坤》,下经不言《咸》者,天地人物之本,必藏诸用也。”朱新仲谓:一行《易纂》引孟喜《序卦》曰:“阴阳养万物,必讼而成之。君臣养万民,亦讼而成之。”然则《序卦》亦杂以经师之言欤?

  刘梦得《辩易九六论》曰:“董生言本毕中和,中和本其师,师之学本一行。”朱文公曰:“毕氏揲法,视疏义为详。柳子厚诋梦得肤末于学,误矣。”

  《古易》五家:吕微仲、晁以道、睢阳王氏、东莱吕氏、九江周燔。又有程迥、吴仁杰二家。而洪兴祖以一行所纂《古子夏传》为正,以诸书附著其下,为考异释疑。

  经说多依托,《易》为甚。《子夏传》,张弘作也;《关子明传》,阮逸作也;《麻衣正易》,戴师愈作也。

  《越绝外传》范子曰:“道生气,气生阴,阴生阳。”愚谓:先阴后阳即《归藏》先坤之义,阖而辟,静而动也。

  《郑志》张逸问《赞》云:“我先师棘下生,何时人?”答云:“齐田氏时。善学者所会处也,齐人号之棘下生,无常人也。”愚按:康成有《易赞》,所谓《赞》云者,《易赞》也。棘下,即稷下也。刘向《别录》:“谈说之士,会于稷门下。”

  《京氏易》“积算法”引夫子曰:“八卦因伏牺,暨于神农,重乎八纯。圣理玄微,易道难究。迄乎西伯父子,研理穷通,上下囊括。推爻考象,配卦世应,加乎星宿,局于六十四所,二十四气。分天地之数,定人伦之理,验日月之行,寻五行之端,灾祥进退,莫不因兹而兆矣。故考天地、日月、星辰、山川、草木、虫鱼、鸟兽之情状,运气生死、休咎,不可执一隅。故曰:《易》含万象。”又引孔子云:“《易》有四易:一世、二世为地易,三世、四世为人易,五世、六世为天易。游魂、归魂为鬼易。”此占候之学,决非孔子之言也。张文饶言“四易”,又异于是。《易》有四:体一用三。《伏羲》先天,体也。《连山》天易,《归藏》地易,《周易》人易,用也。

  京氏谓:二至四为互体,三至五为约象。《仪礼疏》云:“二至四、三至五,两体交互,各成一卦,先儒谓之互体。”

  《说卦》虞翻曰:“《乾》、《坤》五贵三贱,故定位。《艮》、《兑》同气相求,故通气。《震》、《巽》同声相应,故相薄。《坎》戊《离》己,月三十日一会于壬,故不相射。《坤》消从午至亥,故顺。《乾》息从子至巳,故逆。”盖用纳甲卦气之说。

  “初九,潜龙”,辞也。有“九”则有“六”,变也。“潜龙”,象也。“勿用”,占也。辅汉卿谓:《易》须识辞、变、象、占四字。项氏曰:“不称乾马而称震龙,震动也,乾之动自震始。”

  阳为大,阴为小。“大畜”、“小畜”,“大过”、“小过”,取阴阳为义。

  六爻有得有失,唯《谦》三吉三利,《家人》一爻悔亡,五爻皆吉。

  《汉书叙传》“六世耽耽,其欲浟浟。”音涤。注:《颐》六四爻辞。浟浟,欲利之貌。今《易》作“逐逐”,《子夏传》作“攸攸”。颜注以“浟浟”为欲利,辅嗣以“逐逐”为尚实,其义不同。

  上蔡谢子《为晁以道传易堂记后序》,言安乐邵先生《皇极经世》之学,师承颇异。安乐之父,昔于庐山解后,文恭胡公从隐者老浮图游。隐者曰:“胡子世福甚厚,当秉国政。邵子仕虽不耦,学业必传。”因同授《易》、《书》。上蔡之文今不传,仅载于张稘《书文恭集后》。康节之父伊川丈人,名古,字天叟。

  邵子《观物外篇》曰:“天地之气运,北而南则治,南而北则乱,乱久则复北而南矣。”张文饶谓:《先天图》自《泰》历《蛊》而至《否》,自《否》历《随》而至《泰》,即南北之运数也。《闻见录》载邵子之言,曰:“天下将治,地气自北而南;将乱,自南而北。”盖为闻杜鹃发也。陈忠肃谓:重南轻北,分裂有萌,则以人事知之。

  欧阳公以《河图》、《洛书》为怪妄,东坡云:“著于《易》,见于《论语》,不可诬也。”南丰云:“以非所习见,则果于以为不然,是以天地万物之变为可尽于耳目之所及,亦可谓过矣。”苏、曾皆欧阳公门人,而论议不苟同如此。

  迂斋讲《易》,谓伏牺未作《易》之前,天下之人心无非“易”。伏牺既作《易》之后,天下之万事无非“易”。又《策问》谓:种明逸以易学名,而其后世衡至师道,累叶为名将。郭逵以将帅显,而其后兼山、白云皆明《易》。盖《易》之为书,兵法尽备,其理一也。愚闻之先君云。

  知识欲高明,故效天。操履贵笃实,故法地。

  晁景迂述郭敏修之言曰:“所以生生者,智水不可不崇,而礼火则卑之。此卦之所以‘既济’也。”养生之说,阴升阳降。

  《史记》春申君说秦昭王,引《易》曰:“狐涉水,濡其尾。”此言始之易,终之难也。今《易?未济》曰:“小狐汔济,濡其尾。”

  “高宗伐鬼方”,《后汉?西羌传》:武丁征西羌鬼方,三年乃克。《竹书纪年》:武丁三十五年,周王季伐西落鬼戎。然则鬼方即鬼戎与。《诗?殷武》“奋伐荆楚”,朱子《集传》云:“《易》曰:‘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盖谓此。”愚按:《大戴礼?帝系篇》:陆终氏娶于鬼方氏。《楚世家》:陆终生子六人,六曰季连,芈姓,楚其后也。可以证《集传》之说。

  《未济》“三阳失位”,程子得之成都隐者,朱子谓《火珠林》已有,盖伊川未曾看杂书。

  虞翻梦吞三爻而通《易》,陆希声梦三圣人而舍象数作传。然翻未知“言有序”之戒,希声未知“比之匪人”之训,践履与《易》相违。

  张绪云:“何平叔不解《易》中七事。”伏曼容云:“何晏疑《易》中九事。”愚谓:晏以老、庄谈《易》,系小子观朵颐,所不解者,岂止七事哉!以义理解《易》,自王弼始,何晏非弼比也。清谈亡晋,衍也,非弼也。范宁以王弼、何晏并言,过矣。

  上坎为云,下坎为雨,虞翻之说也,郭子和从之。坎在上为云,故云雷《屯》。坎在下为雨,故雷雨作《解》。女子贞不字,谓许嫁笄而字,耿氏之说也。朱文公从之。

  《咸》之感无心,感以虚也。《兑》之说无言,说以诚也。尧之于变时雍,孔子之绥来动和,其感至矣。文王“灵台”之乐,宣王“云汉”之喜,其说深矣。

  德非日新,不足以言盛;义非入神,不足以言精。

  《馆阁书目》:《周易元包》十卷,唐卫元嵩撰。今按:杨楫序云:“元嵩,益州成都人。明阴阳历算。献策后周,赐爵持节。蜀郡公武帝尊礼,不敢臣之。”《北史?艺术传》:蜀郡卫元嵩,好言将来事,不信释教,尝上疏极论之。《书目》以为唐人,误矣。

  扬雄《核灵赋》曰:“《大易》之始,河序龙马,雒贡龟书。”刘牧谓:《河图》、《洛书》,同出于伏牺之世。

  曾子固为《徐复传》云:“康定中,仁宗命讲《易》《乾》、《坤》、《既济》、《未济》。又问:‘今岁直何卦?西兵欲出如何?’复对:‘岁直《小过》而太一守中宫,兵宜内不宜外。’仁宗嘉其言。与林瑀同修《周易会元纪》。”今考侍讲林瑀上《会元纪》,推帝王即位必遇辟卦,而真宗乃得卿卦。每开说皆谄谀之辞,缘饰以阴阳。贾昌朝奏瑀所学不经,不宜备顾问,遂绌之。复与瑀同修不经之书,未可谓知《易》也。《荀子》曰:“善为《易》者,不占。”

  “介于石”,古文作“砎”,晋孔坦书曰:“砎石之易悟。”

  《坤》曰“早辩”,《解》曰“夙吉”。治之于未乱,为之于未有,在周子谓之“几”,在张子谓之“豫”。

  程子《易传》,晚始授门人。止斋《春秋后传》,亦曰:“此身后之书。”刘道原谓:柳芳《唐历》本皆不同,由芳书未成而传之故也。

  《易纬辨终备》曰:“煌煌之燿,乾为之冈。合凝之类,坤握其方。雄雌呿吟,六节摇通。万物孳甲,日营始东。”六节,盖谓六子。日营始东,震也。

  东坡曰:“左氏论《易》,唯南蒯、穆姜之事为近正。”知庄子曰:“师出以律,有律以如己也。”杜预注:法行则人从法,法败则法从人。亦格言也。

  天地未尝一日无阳,亦未尝一日无君子,故十月为阳,纯坤称龙。朱子曰:“《复》之一阳,是《坤》卦积来。一日生一分,至十一月一阳始成。”

  《困》九五曰:“利用祭祀。”李公晦谓:明虽困于人,而幽可感于神。岂不以人不能知而鬼神独知之乎!愚谓孔子云:“知我者,其天乎?”韩子云:“惟乖于时,乃与天通。”不求人知而求天知,处困之道也。

  《坎》之六四曰:“樽酒,簋贰,用缶。”在险之时,用礼之薄。它爻之言酒者三:《需》九五“需于酒食”,《困》九二“困于酒食”,《未济》上九“有孚于饮酒”,卦皆有“坎”。文王、周公以《酒诰》戒,其象见于《易》,其言详于《书》。三爻皆阳,刚制之意也。

  “苋陆夬夬”,项氏《玩辞》曰:“苋,音丸,山羊也。陆,其所行之路也。犹‘鸿渐于陆’之陆。兑为羊,在上卦有山羊之象。”愚按《说文》:苋,山羊细角也。从兔足,苜声,读若丸。“宽”字从此。徐锴按:《本草注》:苋羊似麢羊,角有文,俗作羱。

  圣人不以位为乐也,在《易》谓之“虎尾”,在《书》谓之“朽索深渊”。

  先甲先庚,吴秘注《法言》云:“《周礼》治象,挟日而敛之。”郑司农云:“从甲至癸,谓之挟日,是以《易》称‘先甲三日’、‘先庚三日’,皆为申命令之义。独取甲、庚者,以甲木主仁,示其宽令也;庚金主义,示其严令也。”

  程子谓学《易》先看王弼,余谓辅嗣之注,学者不可忽也。于《乾》九三曰:“乾三以处下卦之上,故免亢龙之悔。坤三以处下卦之上,故免龙战之灾。”上九曰:“夫以刚健而居人之首,则物之所不与也。以柔顺而为不正,则佞邪之道也。故‘乾吉’在无首,‘坤利’在永贞。”于《文言》曰:“进物之速者,义不若利;存物之终者,利不及义。”又曰:“文王明夷,则主可知矣;仲尼旅人,则国可知矣。”又曰:“不性其情,何能久行其正。”于《坤》曰:“方而又刚,柔而又圆,求安难矣。”初六曰:“阴之为道,本于卑弱而后积著者也,故取‘履霜’以明其始。阳之为物,非基于始以至于著者也,故以‘出处’明之,则以初为潜。”于《小畜》上九曰:“大畜者,畜之极也。畜而不已,畜极则通,是以其畜之盛在于四五,至于上九道乃大行。小畜积极而后乃能畜,是以四五可以进,而上九说征之辐。”于《大有》六五曰:“不私于物,物亦公焉;不疑于物,物亦诚焉。”于《豫》初六曰:“乐过则淫,志穷则凶,豫何可鸣?”于《观》上九曰:“观我生,自观其道者也。观其生,为民所观者也。”于《贲》六五曰:“贲于束帛,丘园乃落。贲于丘园,帛乃戋戋。用莫过俭,泰而能约,故必吝焉,乃得终吉也。”于《复》曰:“凡动息则静,静非对动者也。语息则默,默非对语者也。”于《颐》初九曰:“安身莫若不竞,修己莫若自保。守道则福至,求禄则辱来。”于《家人》初九曰:“凡教在初而法在始。家渎而后严之,志变而后治之,则悔矣。”九三曰:“行与其慢,宁过乎恭。家与其渎,宁过乎严。”上九曰:“凡物以猛为本者,则患在寡恩;以爱为本者,则患在寡威。故家人之道,尚威严也。”于《睽》上九曰:“见豕负涂,甚可秽也。见鬼盈车,吁可怪也。先张之弧,将攻害也。后说之弧,睽怪通也。往不失时,睽疑亡也。贵于遇雨,和阴阳也。阴阳既和,群疑亡也。”于《蹇》初六曰:“处难之始,居止之初,独见前识。睹险而止,以待其时,知矣哉!”于《萃》之《象》曰:“聚而无防,则众生心。”于《渐》上九曰:“进处高絜,不累于位,无物可以屈其心而乱其志。峨峨清远,仪可贵也。”于《中孚》上九曰:“飞音者,音飞而实不从之谓也。”于《小过》六五曰:“小畜尚往而亨,则不雨也。小过阳不上交,亦不雨也”。

  乾称父,纯阳。坤称母,纯阴。震长男,阳在初。巽长女,阴在初。坎中男,阳在中。离中女,阴在中。艮少男,阳在末。兑少女,阴在末。

  知之崇,必欲其效天。义之精,必欲其入神。

  蒙之养,正察乎微。颐之养,正先乎近。

  《家人》卦辞曰:“利女贞。”男正易,女正难。二《南》之诗,以化行闺门为极致。上九之《象》曰:“反身之谓也。”身正则家正矣。

  《蒙》之初曰“发”,《家人》之初曰“闲”,《颜氏家训》谓:教儿婴孩,教妇初来。
  
  卷二 书

  《周官》外史掌三皇五帝之书,《春秋传》所谓《三坟》、《五典》是也。前贤谓:皋、夔、稷、契有何书可读?理实未然。黄帝、颛顼之道在丹书,武王所以端絻东面而受于师尚父也。少皞氏之纪官,夫子所以见郯子而学焉也。孰谓无书可读哉?

  《吕氏春秋?序意》曰:“尝得学黄帝之所以诲颛顼矣:爰有大圜在上,大矩在下,汝能法之,为民父母。”不韦《十二纪》成于秦八年,岁在瞊滩,上古之书犹存,前圣传道之渊原犹可考也。

  《书大传》:《虞传》有《九共篇》,引书曰:“予辩下土,使民平平,使民无傲。”《殷传》有《帝告篇》,引书曰:“施章乃服,明上下。”岂伏生亦见古文逸篇邪?《大传》之《序》有“嘉禾揜诰”,今本阙焉。《隋志》有逸篇二卷,出齐、梁之间,似孔壁中书残缺者。唐有三卷,徐邈注。郑渔仲谓:《书》逸篇,仲尼之时已无矣。恐未然。

  汉初去圣未远,帝王遗书犹有存者。《贾谊书?修政语》引黄帝曰:“道若川谷之水,其出无已,其行无止。”颛顼曰:“至道不可过也,至义不可易也。功莫美于去恶而为善,罪莫大于去善而为恶。故非吾善善而已也,善缘善也;非恶恶而已也,恶缘恶也。吾日慎一日。”帝喾曰:“缘巧者之事而学为巧,行仁者之操而与为仁也,故节仁之器以修其财,而身专其美矣。德莫高于博爱人,而政莫高于博利人,故政莫大于信,治莫大于仁。吾慎此而已矣。”帝尧曰:“吾存心于先古,加志于穷民,痛万姓之罹罪,忧众生之不遂也。故一民或饥,曰此我饥之也;一民或寒,曰此我寒之也;一民有罪,曰此我陷之也。”帝舜曰:“吾尽吾敬而以事吾上,故见谓忠焉;吾尽吾敬以接吾敌,故见谓信焉;吾尽吾敬以使吾下,故见谓仁焉。吾取之以敬也,吾得之以敬也。”大禹诸侯会,则问于诸侯曰:“诸侯以寡人为骄乎?”朔日朝,则问于士曰:“诸大夫以寡人为汰乎?”又曰:“民无食也,则我弗能使也。功成而不利于民,我弗能劝也。”汤曰:“学圣王之道者,譬其如日;静思而独居,譬其若火。舍学圣之道而静居独思,譬其若去日之明于庭而就火之光于室也,可以小见而不可以大知。得贤而举之,得贤而与之,譬其若登山乎!得不肖而举之,得不肖而与之,譬其若下渊乎!是以明君慎其举,而君子慎与。”又曰:“药食尝于卑,然后至于贵;药言献于贵,然后闻于卑。求道者不以目而以心,取道不以手而以耳。致道者以言,入道者以忠,积道者以信,树道者以人。”又引周文王、武王、成王问粥子,武王问王子旦、师尚父。《淮南?人间训》引《尧戒》曰:“战战栗栗,日慎一日。人莫迹于山而迹于垤。”此帝王大训之存于汉者。若高帝能除挟书之律,萧相国能收秦博士官之书,则倚相所读者必不坠矣。幸而绪言尚在,知者鲜焉,好古之士盍玩绎于斯?

  墨子南使卫,载书甚多,弦唐子见而怪之。墨子曰:“昔周公旦朝读书百篇,夕见七十二士,相天下犹如此,吾安敢废此也?”今本阙。《墨子》七十一篇,今止十三篇。外史掌三皇五帝之书,大训在西序,读书百篇,谓此类也。

  《释文序录》云:“《尚书》之字,本为隶古。既是隶写古文,则不全为古字。今宋、齐旧本,及徐、李等音所有古字,盖亦无几。穿凿之徒,务欲立异,依傍字部,改变经文。”然则今所传《古文尚书》,未必皆孔安国之本。宋景文《笔记》云:“杨备得《古文尚书释文》,读之大喜,书讯刺字皆用古文。”按《国史艺文志》唐孝明写以今字,藏其旧本。开宝五年,别定《今文音义》。咸平二年,孙奭请摹印《古文音义》,与新定《释文》并行。今亦不传。然汉至唐所谓古文者,孔安国以隶存古,非科斗书也。今有《古文尚书》,吕微仲得本于宋次道、王仲至家。郭忠恕定《古文尚书》并《释文》,今本岂忠恕所定欤?宣和六年,诏《洪范》复从旧文,以“陂”为“颇”,然监本未尝复旧也。

  吴才老《书裨传?考异》云:“伏氏口传与经传所引,有文异而有益于经,有文异而无益于经,有文异而音同,有文异而义同。”才老所述者,今不复著。“以闰月定四时成岁”,古文“定”作“正”,开元误作“定”。晁景迂云。“舜让于德,弗嗣”,班固《典引》作“不台”。《史记自序》唐尧逊位,虞舜不台。“在治忽”,今文作“采政忽”,《史记》作“来始滑”,《汉书》作“七始咏”。“忽”又或作“曶”[郑康成曰:“笏也。”]《大传?大诰》曰:“民仪有十夫。”王莽作《大诰》曰:“民献仪九万夫。”盖本于此。又《康诰》曰:“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俊德。”今无“俊”字。《伊训》“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汉历志》作“惟太甲元年十有二月乙丑朔”。是朔旦冬至之岁。“高宗亮阴”,《礼记》作“谅闇”,注读为“梁韽”。《汉五行志》作“涼阴”,《大传》作“梁闇”。“予若观火”,《周礼注》谓今燕俗,名汤热为观。《微子》“我其发出狂”,《史记?宋世家》“狂”作“往”,注引郑康成曰:“我其起作出往也。”《君奭》“天难谌”,《王莽传》作“天应棐谌。”“钦明文思安安”,《考灵耀》作“晏晏”。郑氏注:“宽容覆载谓之晏。”冯衍《显志赋》:“思唐虞之晏晏。”第五伦上疏:“体晏晏之姿。”《无逸》“肆高宗之享国,五十有九年”,《石经》曰:“肆高宗之飨国百年。”汉杜钦亦曰:“高宗享百年之寿。”“费誓”,《说文》作“粊誓”,《史记》作“肹”,《大传》作“鲜”。“度作刑以诘四方”,《周礼注》云:“度作详刑。”“哀矜折狱”,《汉?于定国传》作“哀鳏哲狱”。《大传》:“哀矜哲狱。”“折民惟刑”,《汉刑法志》作“悊民”。“天齐于民,俾我一日”,杨赐封事作“假我一日”。赐通桓君章句,即欧阳《尚书》。刘恺引“上刑挟轻,下刑挟重。”《说文》“顾畏于民嵒”,多言也。尼辄切。

  《书》始二《典》,犹《诗》之首二《南》;取费、秦之《誓》,犹《诗》之有《鲁颂》。

  《大传》说《尧典》谓之《唐传》,则伏生不以是为《虞书》。

  《夏小正》、《月令》、《时训》详矣,而《尧典》命羲和以数十言尽之;《天官书》、《天文志》详矣,而《舜典》玑衡以一言尽之。叙事当以《书》为法。《尧典》以日中、宵中为春秋之别,《月令》两言日夜分,无春秋之异。

  《尧典》日月星辰,孔注谓:星,四方中星;辰,日月所会。《益稷》日月星辰,谓日、月、星为三辰。五礼一也,孔注于《舜典》,以为吉、凶、宾、军、嘉;于《皋陶谟》,则曰公、侯、伯、子、男五等之礼。

  《史记索隐》云:“春言东作,夏言南为,皆是耕作营为劝农之事。孔安国强读为‘讹’字,虽训化,解释纡回。”今《史记》作“南讹”。

  《周礼注》引《书》曰:“分命和仲,度西曰柳穀。”虞翻云:“郑玄所注《尚书》,古篆‘戼’字,反以为‘昧’。古大篆‘戼’字,读当为‘桺’。古‘桺’、‘戼’同字,而以为‘昧’。”裴松之谓:翻言为然。

  宅堣夷,《释文》云:“《尚书考灵耀》及《史记》作‘禺铁’。”今按《史记?尧本纪》“居郁夷”,《正义》“郁”音“隅”。《夏本纪》“堣夷既略”,《索隐》云:“《今文尚书》及《帝命验》并作‘禺铁’。”古“夷”字。薛氏曰:“今登州之地。”

  四岳,孔注云:“即上羲和四子,分掌四岳之诸侯。”按《周语》太子晋曰:“共之从孙四岳,佐禹胙国,命为侯伯,赐姓曰姜氏,曰有吕。”《左传》许,大岳之胤也。杜氏注谓大岳,神农之后,尧四岳也。当从《周语》之说。迂斋云:“申、吕、齐、许皆四岳之后。尧让许由,亦其一也。”

  五典克从,孔安国《传》本于《左氏》,程子《解》本于《孟子》。《左氏》言五教,不及君臣、夫妇、朋友,天叙有典而遗其三焉,唯《孟子》得之。

  程子谓:共、兜之徒,及舜登庸之始,侧陋之人,顾居其上,此凶乱之人所不能堪,故其恶显而舜诛之。韩非曰:“尧欲传天下于舜,鲧谏,共工又谏曰:‘孰以天下而传之于匹夫乎?’尧不听。”此可以证程子之说。韩非谓尧诛共、鲧,非也。

  范蜀公《正书》曰:“舜之五刑:流也,官也,教也,赎也,贼也。流宥五刑者,舜制五流,以宥三苗之劓、刵、剕、宫、大辟也。”《皇王大纪》之说本诸此,而以墨、劓、剕、宫、大辟为贼刑之科目。

  《书序》帝厘下土方,设居方,《释文》云:“一读至‘方’字绝句。”《商颂》“禹敷下土方,外大国是疆”,朱文公亦以“方”字绝句,云《楚辞?天问》“禹降省下土方”,盖用此语。然《书序》已有此读矣。

  郑康成读《舜典》云:“舜生三十,谓生三十年;登庸二十,谓历试二十年。”

  《大禹谟》言“念哉”者二,《益稷》言“念哉”者一,皆禹告舜之辞。心者治之本,心斯须不存,治忽分焉。“共惟千载心,秋月照寒水”,于此见之。

  皋陶曰:“彰厥有常,吉哉!”周公曰:“庶常吉士。”召公曰:“吉士吉人。”帝王用人之法,一言以蔽之曰“吉”。舜所举曰“元”、曰“恺”,吉德之实也;所去曰“凶”,吉德之反也。议论相传,气脉相续。在春秋时谓之善人,在西汉时谓之长者。惟吉则仁,所谓元者善之长,为天地立心者也。

  儆戒无虞,絜斋解云:“治安之时,危乱之萌已兆。汉宣帝渭上之朝,是年元后生成帝,新都篡汉已兆于极盛之日矣。无虞岂可不儆戒?愚谓匈奴衰而女戎兴,倚伏果可畏哉!”又解“七旬有苗格”,云:“舜耕历山之时,祗见厥父,惟知己之有罪而不见父之为顽,所以底豫。及其征苗也,自省未尝有过而惟见苗民之作慝,所以逆命。至班师之后,诞敷文德,无异负罪引慝之心而遂格焉。满损谦益,捷于影响,人心岂可以自满哉?愚谓仲虺之诰成汤,召公之训武王,戒其满而自矜也。齐桓服楚,魏武得荆州,唐庄宗取汴,皆以满失之。”

  九德,知人之法;三俊,用人之法。

  禹之告舜曰:“安汝止,尽天理而无人欲,得至善而止也。”尹之告太甲曰:“钦厥止,去人欲而复天理,求至善而止也。”

  《虞书》作服,天子自日月而下十二章,郑康成注周礼谓:周以日月星辰画于旌旗,而冕服九章。注《礼记?郊特牲》祭之日,王被衮以象天,谓:有日月星辰之章,此鲁礼也。二礼之说自相背驰。鲁秉周礼,周、鲁之礼其有异乎?

  《古文尚书》及《说文》璪火黺黹米黼黻,艾轩曰:“黺黹米黼黻,当各为一物。‘璪’当为‘玉璪’之‘璪’。‘璪’,圜物也,意其为‘璪’之状而以火旁饰之,火因物而后见耳。《考工记》谓火以圜,得非指璪火为一物乎?郑司农谓为圜形似火,此为近之。希冕,谓黺黹米黼黻皆从‘黹’,同谓之‘希冕’。陆德明‘希’与‘黹’同,盖有由来也。”

  鸟兽跄跄,马融以为笋虡,《七经小传》用其说。《书裨传》以“凤凰来仪”为箫声之和,艾轩亦曰:“制器尚象。”

  古文“箾瞉”,今文作“箫”,[《左氏》曰:“韶箾,舜乐名也。”]诸儒误以箫管解之。

  《说文》“奡,嫚也”,引《虞书》“若丹朱、奡”、《论语》“奡荡舟”。按《书》有“罔水行舟”之语,则“奡荡舟”者,恐即谓丹朱。

  古文“天明畏,自我民明畏”,今文下“畏”字作“威”,盖卫包所改,当从古。

  若稽古,称尧、舜、禹三圣而皋陶与焉。舜以天下逊禹,禹独推皋陶。孟子论道之正传,亦曰:“若禹、皋陶,则见而知之。”又曰:“舜以不得禹、皋陶为己忧。”子夏亦云:“舜举皋陶,观于谟而见皋陶之学之粹也。”

  蛮夷猾夏,明刑治之而有馀;四夷交侵,征伐制之而不足。虞、周之德天渊矣。

  《淮南子》曰:“皋陶喑而为大理。”此犹夔一足之说也。皋陶陈谟赓歌谓之喑可乎?司马公诗云:“法官由来少和泰,皋陶之面如削瓜。”然《荀子?非相》之言,亦未必然。

  《史记?秦本纪》:大费佐舜,调驯鸟兽,是为柏翳。《索隐》云:“《尚书》谓之‘伯益’。”而《陈杞世家》谓:伯翳之后,封为秦,垂益夔龙,其后不知所封不见也,则“伯翳”非“伯益”矣。《水经注》偃师九山有百虫将军,《显灵碑》云:“将军姓伊氏,讳益,字隤敳,帝高阳之第二子伯益者也。”[黄度文叔《书说》“益”即“隤敳”,本于此。]

  《郑语》史伯曰:“姜,伯夷之后也。伯夷能礼于神,以佐尧者也。”注谓:四岳之族。《大戴礼?诰志篇》虞史伯夷曰:“明,孟也。幽,幼也。”[《史记?历书》引之而其文小异,“虞夏之历”为“昔在古历”,“百草权舆,瑞雉无释”为“百草奋兴,秭规先滜”。]

  《吕氏春秋》云:“舜欲以乐传教于天下,乃令重黎举夔于草莽之中而进之,舜以为乐正。”《吕刑》乃命重黎,即羲和也。《楚语》尧育重黎之后,重黎举夔见于此。

  汉董贤册文,言“允执其中”,萧咸谓:此尧禅舜之文,非三公故事,班固笔之于史矣。而固纪窦宪之功曰:“纳于大麓,惟清缉熙。”其谀甚于董贤之册。当宪气焰方张,有议欲拜之伏称万岁者,微韩棱正色,则无君之恶肆矣。此固所以文奸言而无忌惮也。倪正父驳“昆命元龟”之制,有以也夫。

  五行,《大禹谟》以相克为次,《洪范》以生数为次。五德,邹衍以相胜为义,刘向以相生为义。

  柔而立,无立为懦。柔惠且直,不直为谄。柔嘉维则,失其则非嘉也。

  《贾谊书?君道篇》引《书》曰:“大道亶亶,其去身不远;人皆有之,舜独以之。”此《逸书》也。

  《禹贡释文》:《周公职录》云:“黄帝受命,风后受图,割地布九州。”《隋、唐志》无此书,《太平御览》引《太一式占》,《周公城名录》有此三句。夹漈《通志?艺文略》:《周公城名录》一卷。“城”、“职”字相似,恐传写之误。[《世说注》云:“推《周公城录》,冶城宜是金陵本里。”《抱朴子?内篇?登涉》引《周公城名录》。]

  《大传》曰:“歌大化、大训、六府、九原而夏道兴。”注谓:四章皆歌禹之功。所谓“九叙惟歌”,“九德之歌”,于此犹可考。

  《说文》引《虞书》曰:“仁闵覆下,则称旻天。”盖《虞书》说也。

  豫州,荥波既猪,古文云:“荥嶓既都。”《职方氏》豫州,其浸波溠,郑注云:“‘波’读为‘播’,《禹贡》曰:‘荥播既都’。”贾公彦疏云:“《禹贡》有播水无波。”然则《汉、唐书》本皆作“荥播”也。《史记?夏本纪》作“播”,音“波”。

  《史记》引《禹贡》二百里任国,《书》男邦,孔注:男,任也,任王者事。音壬。王莽封王氏女皆为任。注:任,充也,男服之义,男亦任也。“男”、“任”二字盖通用。

  扬州,沿于江海,达于淮泗。东坡《书传》云:“吴王夫差阙沟通水,而江始有入淮之道,禹时则无之。”愚按:吴之通水有二焉:《左氏传?哀九年》吴城邗沟通江淮,注云:“今广陵韩江。”此自江入淮之道也。《吴语》夫差起师北征,阙为深沟于商、鲁之间,北属之沂,西属之济,以会晋公午于黄池。《左氏传?哀十三年》会黄池,注云:“陈留封丘县南,有黄亭,近济水。”此自淮入汴之道也。

  百川东注,弱水独西,故《洪范》弱为六极。弱与柔异,柔如汉文帝,弱如元帝。

  过九江至于东陵,曾彦和谓:东陵,今之巴陵。余按:《史记正义》岳州有巴陵,盖是东陵。曾说本此。

  “朔南暨”为句,下云“声教讫于四海”。《史记注》本如此。

  《说苑》子贡曰:“禹与有扈氏战,三陈而不服。禹于是修教一年,而有扈氏请服。”《庄子》谓“禹攻有扈,国为虚厉”,皆与《书》异。《楚辞?天问》云:“该秉季德,厥父是臧。胡终毙于有扈,牧夫牛羊?”又云:“有扈牧竖,云何而逢?击床先出,其命何从?”古事茫昧不可考矣。《吕氏春秋》曰:“夏后相与有扈战于甘泽而不胜,六卿请复之,夏后相曰:‘不可。吾地不浅,吾民不寡,战而不胜,是吾德薄而不教不善也。’于是乎处不重席,食不贰味,琴瑟不张,钟鼓不修,子女不饬,亲亲长长,尊贤使能,期年而有扈氏服。”愚谓:伐扈战甘者,夏后启也,误以为相。然其事可以补《夏书》之阙。

  《甘誓》予则孥戮汝,《孔传》谓“辱及汝子”,《王莽传》作“奴”,颜注谓:“戮之以为奴也。”《泰誓》云:“囚奴正士。”岂及子之谓乎?

  蔡邕《铭论》:殷汤有《甘誓》之勒。

  《五子之歌》其二章皆述禹之训。蔡氏自“予视天下”以后,谓“予”,五子自称也,然“予临兆民”之语,恐非五子自称。

  《周语》单穆公引《夏书》曰:“关石和均,王府则有。”韦昭注云:“《逸书》也。关,门关之征也。石,今之斛也。言征赋调均,则王之府藏常有也。一曰:关,衡也。”时未见古文,故云《逸书》。左思《魏都赋》关石之所和钧,财赋之所厎慎,盖亦用韦说。李善引贾逵《国语注》曰:“关,通也。”孔安国谓“金铁曰石”,未详。

  《左氏传》夏有观、扈,汉东郡有畔观县。今开德府观城。《楚语》士亹曰:“尧有丹朱,舜有商均,启有五观,汤有太甲,文王有管、蔡,是五王者皆元德也,而有奸子。”韦昭注谓:五观,启子,太康昆弟也。观,洛汭之地。《书序》曰:“太康失国,昆弟五人,须于洛汭。”《水经注》亦云:“太康弟曰五观。”愚谓:五子述大禹之戒作歌,仁义之人,其言蔼如也,岂朱、均、管、蔡之比?韦氏说非也。

  《史记》汤始居亳,从先王居,作《帝诰》,《索隐》云:“一作俈。从先王居,故作《帝俈》。”

  《史记》汤征诸侯,葛伯不祀,汤始伐之。汤曰:“予有言:人视水见形,视民知治不。”伊尹曰:“明哉!言能听,道乃进。君国子民,为善者皆在王官。勉哉,勉哉!”汤曰:“汝不能敬命,予大罚殛之,无有攸赦!”作《汤征》。岂孔壁逸篇,太史公亦见之乎!后有补《汤征》者,盖未之考。

  辰弗集于房,《大衍历议》云:“《新历》仲康五年癸巳岁,九月庚戌朔,日蚀在房二度。”按《皇极经世》仲康元年壬戌;征羲、和,五年丙寅。与《历》不同。

  君子之去留,国之存亡系焉,故《夏书》终于《汝鸠》、《汝方》,《商书》终于《微子》。

  《汤誓》予则孥戮汝,罔有攸赦,孔安国以为古之用刑,父子兄弟罪不相及,今云者,权以胁之,使勿犯。《酒诰》予其杀,安国以为择罪重者而杀之。吕居仁谓:安国能明圣人未尽之意,实有大功于圣人者。

  郑康成注《禹贡》九河云:“齐桓公塞之,同为一。”《诗正义》云:“不知所出何书。”愚按:《书正义》引《春秋纬宝乾图》云:“移河为界,在齐吕,填阏八流以自广。”郑盖据此文。九峰蔡氏曰:“曲防,齐之所禁,塞河非桓公所为也。”

  郑康成《书》注,间见于疏义,如作服十二章、州十二师,孔注皆所不及。

  《吕氏春秋》引《夏书》曰:“天子之德广运,乃圣乃神,乃武乃文。”《商书》曰:“五世之庙可以观怪,万夫之长可以生谋。”又曰:“仲虺有言曰:‘诸侯之德,能自为取师者王,能自为取友者存。其所择而莫如己者亡’”又曰:“刑三百,罪莫重于不孝。”《周书》曰:“若临深渊,若履薄冰。”其舛异如此。

  《仲虺之诰》言仁之始也,《汤诰》言性之始也,《太甲》言诚之始也,《说命》言学之始也。皆见于《商书》。自古在昔,先民有作,温恭朝夕,执事有恪,先圣王之传恭也。亦见于《商颂》,孔子之传有自来矣。

  孟子云:“伊尹、莱朱。”注:莱朱,亦汤贤臣,一曰仲虺是也。《春秋传》曰:“仲虺居薛,为汤左相。”是则伊尹为右相。《唐宰相世系表》:仲虺为汤左相,臣扈祖己皆其胄裔也。未详所据。

  孔安国谓汤始改正朔,郑康成谓自古改正朔。叶少蕴云:“《甘誓》已言三正,则子、丑、寅迭以为正者,尚矣。”爰革夏正,林少颖谓:革正之事,古未尝有,盖始于汤,而武王因之。

  《汉律历志》引《伊训》伊尹祀于先王,诞资有牧方明,说者谓祀先王于方明。朱文公曰:“‘方’当作‘乃’,即所谓‘乃明言烈祖之成德。’”

  郑康成云:“祖乙居耿后,奢侈逾礼,土地迫近山川,尝圯焉。至阳甲立,盘庚为之臣,乃谋徙居汤旧都。上篇是盘庚为臣时事,中篇、下篇是盘庚为君时事。”《正义》以为谬妄,《书裨传》云:“郑大儒必有所据而言。”

  《书序》祖乙圯于耿,孔氏注云:“圯于相,迁于耿。”《殷本纪》谓祖乙迁于邢。《皇极经世》祖乙践位,圯于耿,徙居邢,盖从《史记》。以《书序》考之,孔氏以“圯于耿”为“圯于相”,恐未通。苏氏《书传》云:“祖乙圯于耿,盘庚不得不迁。”以《经世》、《纪年》考之,祖乙以乙未践位,后有祖辛、沃甲、祖丁、南庚、阳甲,而后盘庚立。祖乙曾孙。盘庚之立,以己亥,自祖乙践位至此一百二十五年。若谓民荡析离居,因耿之圯,不应如是之久也。当阙所疑。

  盘庚之迁也,曰:“天其永我命于兹新邑。”消息盈虚之运,哲王其知之矣。唐朱朴议迁都以观天地兴衰为言,谓:关中文物,奢侈皆极焉,已盛而衰,难可兴矣,而以襄、邓为建都极选。陈同父上书孝庙,亦谓:钱塘山川之气,发泄无馀,而以荆、襄为进取之机。其言与朴略同。朴不足道也,岂亦有闻于气运之说乎?

  《大传》引《盘庚》“若德明哉!汤任父言卑应言”,皆古文所无。

  《论语》予小子履,敢用玄牡,敢昭告于皇皇后帝,孔安国注云:“《墨子》引《汤誓》,其辞若此。”疏云:“《尚书?汤誓》无此文,而《汤诰》有之,又与此小异。唯《墨子》引《汤誓》,其辞与此正同。”

  尔惟德罔小,万邦惟庆;尔惟不德罔大,坠厥宗汉。昭烈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盖得此意。

  桑穀之祥,大戊问伊陟,《韩诗外传》以为“穀生汤之廷,三日而大拱,汤问伊尹”,误也;《汉?五行志》刘向以为“殷道既衰,高宗承敝而起,怠于政事,故桑穀之异见”,又误也;《书大传》谓“武丁之时,先王道亏,刑罚犯,桑俱生于朝,武丁问诸祖己”,刘向盖袭《大传》之误。

  说筑傅岩之野,吴氏《裨传》、蔡氏《集传》以筑为居。愚按:《孟子》曰:“傅说举于版筑之间。”[当从古注。傅岩在陕州平陆县北。]

  《鲁语》展禽曰:“上甲微能帅契者也,商人报焉。”《孔丛子》引《书》曰:“维高宗报上甲微。”盖《逸书》也。

  学立志而后成,逊志而后得。立志,刚也;逊志,柔也。

  西伯戡黎,孔注云:“文王貌虽事纣,内秉王心。”岂知文王之心哉!文王之德之纯,心与貌异乎?

  西伯既戡黎,祖伊恐。商都朝歌,黎在上党壶关,乃河朔险要之地。朝歌之西境,密迩王畿,黎亡则商震矣。故武王渡孟津,莫之或御。周以商墟封卫,狄人迫逐黎侯,卫为方伯连率,不能救,而《式微》、《旄丘》之诗作。唇亡齿寒,卫终为狄所灭。卫之亡,犹商之亡也。秦拔上党而韩、赵危,唐平泽潞而三镇服,形势其可忽哉!

  《泰誓》古文作《大誓》,孔氏注:“大会以誓众。”晁氏曰:“开元间,卫包定今文,始作‘泰’。”或以交泰为说,真燕书哉!或说谓新经以“泰”为“否泰”之“泰”,纣时上下不交,天下无邦,武王大会诸侯往伐,以倾纣之否。非经意也。《大誓》与《大诰》同。音“泰”者,非。

  虽有周亲,不如仁人。孔安国注《论语》,言“虽有管、蔡为周亲,不如箕子、微子之仁人”,与注《尚书》异。《书传》云:“纣至亲虽多,不如周家之少仁人。”朱文公《集注》从《书传》。

  《论语释文》:予有乱十人。《左传》叔孙穆子亦曰:“武王有乱十人。”刘原父谓:子无臣母之理,妇人盖邑姜。然本无“臣”字,旧说不必改。

  《左氏传》云:“太伯不从。”《楚辞?天问》云:“叔旦不嘉。”与夷、齐之心一也。此武所以未尽善。

  《武成》式商容闾,《正义》引《帝王世纪》云:“商容及殷民观周军之入,见毕公至,殷民曰:‘是吾新君也。’容曰:‘非也。视其为人,严乎将有急色,故君子临事而惧。’见太公至,民曰:‘是吾新君也。’容曰:‘非也。视其为人,虎据而鹰趾;当敌将众,威怒自倍;见利即前,不顾其后。故君子临众,果于进退。’见周公至,民曰:‘是吾新君也。’容曰:‘非也。视其为人,忻忻休休,志在除贼。是非天子,则周之相国也。故圣人临众知之。’见武王至,民曰:‘是吾新君也。’容曰:‘然。圣人为海内讨恶,见恶不怒,见善不喜,颜色相副,是以知之。’”愚按:《韩诗外传》云:“商容尝执羽龠,冯于马徒,欲以伐纣而不能。遂去,伏于太行。及武王克殷,立为天子,欲以为三公。商容辞曰:‘吾尝冯于马徒,欲以伐纣而不能,愚也;不争而隐,无勇也。愚且无勇,不足以备乎三公。’固辞不受命。君子闻之曰:‘商容可谓内省而不诬能矣。君子哉!去素餐远矣。’”《史记》燕王《遗乐间书》曰:“纣之时,商容不达,身祗辱焉,以冀其变。”《乐记》释箕子之囚,使之行商容而复其位,郑注乃谓:使箕子视商礼乐之官,贤者所处,皆令反其居。盖康成不见古文《武成》,故以容为礼乐。张良云:“武王入殷,表商容闾。”《史记?周纪》云:“表商容之闾。”皆与《书》合。

  颜师古《刊谬正俗》云:“《武成序》往伐归兽,当依‘兽’字。《费誓序》东郊不開,案《说文》及《古今字诂》開,古‘辟’字,辟训开,故孔氏释云:‘东郊不开。’不得径读‘辟’为‘开’。”愚按:《古文尚书》,师古之说是也。虞翻谓“分北三苗”,“北”古“别”字。

  《大传?洪范》曰:“不叶于极,不丽于咎,毋侮矜寡,而畏高明。”《史记?宋世家》亦云:“毋侮鳏寡。”

  《周礼?大卜》注引《洪范》曰雨,曰济,曰圛,曰蟊,曰克,《诗》“齐子岂弟”笺:《古文尚书》以“弟”为“圛”。《正义》云:“《洪范稽疑》论卜兆有五,‘曰圛’注云:‘圛者,色泽光明。’盖古文作‘悌’,今文作‘圛’。贾逵以今文校之,定以为‘圛’。郑依贾氏所奏。”[《说文》引《书》“圛圛升云,半有半无”,今按“圛”即《洪范》“曰驿”,其下乃注文。]《古文尚书》曰滲,曰圛,与《周礼注》同。

  《诗》“或圣或否,或哲或谋,或肃或艾”,《庄子》“天有六极五常,帝王顺之则治,逆之则凶。九洛之事,治成德备”,皆为《洪范》之学。

  曾子固奏疏曰:“《洪范》所以和同天人之际,使之无间,而要其所以为始者,思也。《大学》所以诚意正心修身治其国家天下,而要其所以为始者,致其知也。正其本者,在得之于心而已。得之于心者,其术非他,学焉而已矣。古之人自可欲之善而充之,至于不可知之神。自十五之学而积之,至于从心不逾矩,岂他道哉?由是而已矣。”二程子以前,告君未有及此者。

  《韩非》谓先王之法曰:“臣毋或作威,毋或作利,从王之指。无或作恶,从王之路。”盖述《洪范》之言而失之也。

  天命有德,天讨有罪,故无作好恶。惟天聪明,惟圣时宪,故无作聪明。以天之德,行天之权,故惟辟作福威。

  司马彪注《庄子》云:“箕子名胥馀。”《史记正义》:《尸子》云。

  巢伯来朝,注云:“南方之远国。”《正义》谓“南巢”,李杞解曰:“成汤放桀于南巢,巢人纳之。意者终商之世,义不朝商乎?诚如是,亦足以见巢之忠,商之盛德矣。商亡而周兴,于是巢始来朝。”其说美矣,然无所据。

  金縢之书,其异说有二焉:《鲁世家》云:“周公卒后,秋未获,暴风雷雨,禾尽偃,大木尽拔。周国大恐,成王与大夫朝服以开金縢书。”《梅福传》云:“昔成王以诸侯礼葬周公,而皇天动威,雷风著灾。”此皆《尚书大传》之说,盖伏生不见古文故也。《蒙恬传》云:“成王有病,甚殆,公旦自揃其爪,以沉于河,乃书而藏之记府。及王能治国,有贼臣言周公欲为乱,周公走而奔于楚。成王观于记府,得周公沉书,乃流涕曰:‘孰谓周公旦欲为乱乎?’”此又以武王有疾为成王。《索隐》曰:“不知出何书?”《鲁世家》亦与《恬传》同。谯周云:“秦既燔书,时人欲言金縢之事,失其本末。”南轩曰:“至诚可以回造化,若金縢策祝之辞,则不无妄传者。”

  我之弗辟,朱文公谓:当从郑氏,以“辟”为“避”。

  《武成》惟九年大统未集,《通鉴外纪》引《尚书大传》文王受命一年,断虞芮之质;《帝王世纪》文王即位四十二年,岁在鹑火,更为受命之元年;《周书?文传》:文王受命九年,时惟暮春,在镐召太子发。按《史记》秦惠王十四年,更为元年;《汲冢纪年》魏惠成王三十六年,改元称一年,或有因于古也。

  文公赏雍季以义而不以谋,襄子赏高共以礼而不以功,故曰“崇德报功”。

  若尔三王,是有负子之责于天,《史记》以“丕”为“负”,《索隐》引郑玄曰:“‘丕’读曰‘负’。”隗嚣《移檄》曰:“庶无负子之责。”盖本此。晁以道解“丕子之责”,如《史传》中“责其侍子”之“责”,盖云“上帝责三王之侍子”,指武王也。

  唐叔得禾,成王命唐叔以馈周公于东土,作《馈禾》。《史记》以“归”为“馈”。二字通用,见《论语》。

  三监,孔氏谓管、蔡、商。《汉?地理志》:殷畿内为三国,邶、鄘、卫是也。邶封武庚;鄘,管叔尹之;卫,蔡叔尹之,以监殷民。唯郑康成以三监为管、蔡、霍。苏氏从孔说,林氏、蔡氏从郑说。三亳,孔氏谓亳人之归文王者三所,为之立监。康成云:“汤旧都之民,服文王者分为三邑:其长居险,故言阪尹,盖东成皋,南盝辕,西降谷也。”皇甫谧以蒙为北亳,穀熟为南亳,偃师为西亳。林氏从郑说,吕氏从皇甫说。《诗谱》以三叔为三监。孙毓云:“三监当有霍叔,郑义为长。”

  “民献有十夫,予翼”,“亦惟十人,迪知上帝命”,周公以贤人卜天意。史失其名,不独鲁两生也。

  《周书?作雒》曰:“俾康叔宇于殷,俾中旄父宇于东。”注云:“东谓卫、殷、邶、鄘。”《诗谱》自纣城而北谓之邶,南谓之鄘,东谓之卫。康叔宇于殷,即卫也。注以殷为邶、鄘,非是。殷地在周之东,故曰东征。邶、鄘、卫皆东也。《康诰》曰:“在兹东土。”中旄父其邶、鄘之一欤?《顾命》有南宫毛。

  《法言》谓:《酒诰》之篇,“俄空焉”。愚按:《酒诰》古今文皆有之,岂扬子未之见欤?《艺文志》云:“刘向以中古文校欧阳、大、小夏侯三家经文,《酒诰》脱简一。”而《大传》引《酒诰》曰:“王曰:封,唯曰若圭璧。”今无此句,岂即脱简欤?

  “矧惟若畴圻父薄违,农父若保,宏父定辟”,荆公以“违”、“保”、“辟”绝句,朱文公以为夐出诸儒之表。《洛诰》复子明辟,荆公谓:周公得卜,复命于成王也。汉儒“居摄还政”之说,于是一洗矣。山谷云:“荆公六艺学,妙处端不朽。”信夫!

  “厥或告曰:‘群饮。’汝勿佚,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无隐。”张氏以为此告者之词云尔。劝汝执而尽杀之也,汝当思之曰:“是商之诸臣,化纣为淫湎者,而可遽杀乎?亦姑惟教之而已。若不教而使陷于罪,是亦我杀之也。周公戒康叔,皆止杀之词,奈何以为劝哉!”愚谓:此说得忠厚之意。

  《梓材》曰:“以厥庶民暨厥臣,达大家。”周封建诸侯与大家臣室共守之,以为社稷之镇。九两,所谓宗以族得民。公刘之雅,所谓君之宗之。此封建之根本也。鲁之封有六族焉,卫之封有七族焉,唐之封有九宗、五正焉,皆所以系人心,维国势。不特诸侯为然,周公作《皇门》之书曰:“维其有大门宗子,茂扬肃德,勤王国王家,乃方求论择元圣。武夫羞于王所,咸献言助王恭明祀,敷明刑,用能承天嘏命。先人神祇报职用休,俾嗣在王家,万子孙用末被先王之灵光。”然则王室之不坏,繄大门宗子是赖。自封建之法废,国如木之无根,其亡也忽焉。然古者,世臣必有家学,内有师保氏之教,外有外庶子之训。国子之贤者,命之导训诸侯,若鲁孝公是也。使惇惠者教之,文敏者道之,果敢者谂之,镇靖者修之,若晋公族大夫是也。教行而俗美,然后托以安危存亡之寄,而国有与立矣。

  商之泽深矣,周既翦商,历三纪而民思商不衰。考之《周书》,《梓材》谓之“迷民”,《召诰》谓之“雠民”,不敢有忿疾之心焉,盖皆商之忠臣义士也。至《毕命》始谓之“顽民”,然犹曰:“邦之安危,惟兹殷士。”兢兢不敢忽也。孔子删《诗》,存邶、鄘于《风》,系商于《颂》。吁,商之泽深矣。

  《召诰正义》引《周书?月令》云:“三日粤朏。”《汉?律历志》引古文《月采篇》曰:“三日曰昢。”颜注:谓说月之光采。愚以《书正义》考之,“采”字疑当作“令”。

  娄敬曰:“成王即位,周公营成周,以为此天下中,有德则易以王,无德则易以亡。”《吕氏春秋》南宫括曰:“成王定成周,其辞曰:‘惟余一人,营居于成周。惟余一人,有善易得而见也,有不善易得而诛也。’”《说苑》南宫边子曰:“昔周成王之卜居成周也,其命龟曰:‘予一人兼有天下,辟就百姓,敢无中土乎!使予有罪,则四方伐之,无难得也。’”三说大意略同。

  周公为师,召公为保。郑康成不见《周官》之篇,以师保为《周礼》师氏、保氏,大夫之职。《师氏、保氏注》亦引《书叙》云:“圣贤兼此官。”《礼记?文王世子注》谓大司成、司徒之属师氏也。两注自不同。

  有若散宜生,《孔氏传》云:“散氏,宜生名。”愚按:《汉书?古今人表》:女皇尧妃,散宜氏女。当以“散宜”为氏。

  《多方》越惟有胥伯小大多正,《大传》云:“古者,十税一,多于十税一谓之大桀小桀,少于十税一谓之大貊小貊。王者十一而税,而颂声作矣。故《书》曰:‘越维有胥赋小大多政。’”古今文之异如此。

  《无逸》,《大传》作“毋逸”。毋者,禁止之辞,其义尤切。

  《无逸》中宗、高宗、祖甲、文王之享国,以在位言;《吕刑》穆王享国百年,以寿数言。

  祖甲,孔安国、王肃云:“汤孙太甲也。”马融、郑玄云:“武丁子帝甲也。”《书正义》以郑为妄。《史记正义》按帝王年代,历帝甲十六年,太甲三十三年,明王、孔说是。王肃云:“先中宗,后祖甲,先盛德,后有过。”蔡氏《书传》从郑说,谓非太甲。按邵子《经世书》高宗五十九年,祖庚七年,祖甲三十三年,世次历年皆与《书》合,亦不以太甲为祖甲。

  《无逸》多言不敢,《孝经》亦多言不敢,尧、舜之兢业,曾子之战兢,皆所以存此心也。

  天命自度,天与我一;自作元命,我与天一。

  民之疾苦常在目,故曰:“顾畏于民碞,天之监临常在目。”故曰:“顾諟天之明命。”

  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狱庶慎,司马公曰:“人君急于知人,缓于知事。”愚谓:汉宣帝综核名实,非不明也,而不能知弘、石之奸;唐宣宗抉擿细微,非不察也,而不能知令狐綯之佞,明于小而闇于大也。故尧、舜之知,不遍物而急先务。

  观蔡仲之命,知周所以兴;观中山靖王之对,知汉所以亡。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方且封建亲戚,以蕃屏周;汉惩七国之难,抑损诸侯,以成外戚之篡。心有公私之殊,而国之兴亡决焉。

  君陈,盖周公之子,伯禽弟,见《坊记注》,它无所考。《传》有“凡、蒋、邢、茅、胙、祭”,岂君陈其一人欤?凡伯、祭公、谋父,皆周公之裔,世有人焉,家学之传远矣。

  命君陈分正东郊、成周,郑注:周之近郊五十里,今河南、洛阳相去则然。郑以目验知之。《仪礼疏》。

  尔乃顺之于外,曰:“斯谋斯猷,惟我后之德。”先儒谓:成王失言。盖将顺其美,善则称君,固事君之法,然君不可以是告其臣。“顺”之一字,其弊为谀。有善归主,李斯所以亡秦也,曾是以为良显乎?闇愎之君,诵斯言则归过,求名之疑不可解矣。承弼昭事,称文武而不及成王,其有以夫。

  推诚以待士,则栾氏之勇,亦子之勇;用贤以及民,则田单之善,亦王之善。故曰:“有容德乃大。”

  史伯论周之敝曰:“去和而取同。”与晏子之论齐,子思之论卫,一也。西汉之亡,亦以群臣同声,故曰:“庶言同则绎。”

  《周官》“诸侯各朝于方岳,大明黜陟”,黜陟明而后封建定。柳子谓天子不得变其君,殆未考周制也。

  康王释丧服而被衮冕,且受黄朱圭币之献,诸儒以为礼之变,苏氏以为失礼。朱文公谓:天子诸侯之礼与士庶人不同,故孟子有“吾未之学”之语。如《伊训》元祀十二月朔,奉嗣王祗见厥祖,固不可用凶服矣。汉、唐即位行册礼,君臣亦皆吉服,追述先帝之命,以告嗣君。盖易世传授,国之大事,当严其礼也。蔡氏《书传》取苏氏而不用文公之说。愚观孝宗初上太上帝后尊号,有欲俟钦宗服除奉册者,林黄中议:唐宪宗上顺宗册,在德宗服中,谓行礼无害,第备乐而不作可也。刘韶美议曰:“唐自武德以来,皆用易月之制,既葬之后,谓之无服。群臣上尊号,亦多在即位之年。与本朝事体大相远也。”观韶美之言,则文公《语录》所云“汉唐册礼”,乃一时答问,未为定说也。

  《史记?周纪》:康王命作策毕公,分居里,成周郊。《书序》缺“公”字。

  《毕命》一篇,以风俗为本。殷民既化,其效见于东迁之后,盟向之民不肯归郑,阳樊之民不肯从晋。及其末也,周民东亡而不肯事秦,王化之入人深矣。唐贾至议取士,以安史之乱为鉴,谓:先王之道消,则小人之道长;小人之道长,则乱臣贼子生焉。盖国之存亡在风俗。四维不张而秦历促,耻尚失所而晋祚覆。至其知本之言哉!

  周之兴也,商民后革,百年化之而不足;周之衰也,卫风先变,一日移之而有馀。

  “虽收放心,闲之惟艰”,孟子求放心之说也。“绳愆纠谬,格其非心”,孟子格君心之说也。

  卫石碏以义厉一国,而宁、蘧之类萃焉;晋赵衰以逊化一国,而知、范之贤继焉。故曰:“树之风声。”

  齐大史之守官,尚父之德远矣;鲁宗人之守礼,周、孔之泽深矣。故曰:“惟德惟义,时乃大训。”

  皇帝,始见于《吕刑》。赵岐注《孟子》引《甫刑》曰:“帝清问下民。”无“皇”字。然岐以“帝”为“天”,则非。

  兵以恭行天罚,谓之天吏。刑以具严天威,谓之天牧。

  《中说》薛收曰:“古人作元命,其能至乎?”阮逸注云:“《元命包》,《易书》也。”愚按:《春秋纬》有《元命包》,《易书》有《元包》。薛收盖谓“自作元命”,其言见于《吕刑》,阮注误矣。

  张子韶《书说》于《君牙》、《冏命》、《文侯之命》,其言峻厉激发,读之使人愤慨,其有感于靖康之变乎?胡文定《春秋传》于夫椒之事,亦致意焉。朱子《诗传》,其说《王风?扬之水》,亦然。

  子夏问金革之事无辟,孔子曰:“吾闻诸老聃曰:‘昔者,鲁公伯禽有为为之也。’”郑注云:“有徐戎作难,丧,卒哭,而征之,急王事也。征之作《粊誓》。”后世起复者,皆以伯禽藉口。尝考《书?多方》王来自奄,孔注云:“周公归政之明年,淮夷奄又叛。鲁征淮夷,作《费誓》。”《鲁世家》伯禽即位之后,有管、蔡等反,淮夷、徐戎并兴,于是伯禽率师伐之于肸,作《肸誓》。据此则伯禽征淮、徐,在周公未没之时,非居丧即戎也。《左传》“殽之役,晋始墨”,若伯禽行之,则晋不言“始”矣。记《礼》之言,恐非谓《费誓》也。

  魏觞诸侯于范台,鲁共公举觞择言,以酒、味、色、台池为戒。汉高帝围鲁,诸儒尚讲诵习《礼》、《乐》,弦歌之音不绝。周公、伯禽之化,历战国秦、楚,犹一日也。

  周益公谓:《文苑英华》赋多用“员来”,非读《秦誓正义》,安知今之“云”字,乃“员”之省文。愚按:《汉书》韦孟谏诗,颜师古注引《秦誓》:虽则员然。古文作“员”。

  《文心雕龙》云:“《书》摽七观。”孔子曰:“《六誓》可以观义,《五诰》可以观仁,《甫刑》可以观诚,《洪范》可以观度,《禹贡》可以观事,《皋陶谟》可以观治,《尧典》可以观美。”见《大传》。《孔丛子》云:“《帝典》观美,《大禹谟》、《禹贡》观事,《皋陶谟》、《益稷》观政,《泰誓》观义。”此其略略异者。

  春秋时,郤缺之言“九功《九歌》”,穆姜之言“元亨利贞”,子服惠伯之言“黄裳元吉”,叔向之言“《昊天有成命》”,单穆公之言“《旱鹿》”,叔孙穆子之言“《鹿鸣》之三”,成鱄之言“《皇矣》之《雅》”,闵马父之言“商《那》之《颂》”,左史倚相之言“《懿》戒”,观射父之言“重、黎”,白公子张之言“《说命》”,其有功于经学,在汉儒训故之先。盖自迟任、史佚以来,统绪相承,气脉未尝绝也。

  《颜氏家训》云:《王粲集》中难郑玄《尚书》事,今仅见于唐元行冲《释疑》。王粲曰:“世称伊、雒以东,淮、汉以北,康成一人而已。咸言先儒多阙,郑氏道备,粲窃嗟怪,因求所学,得《尚书注》。退思其意,意皆尽矣,所疑犹未谕焉,凡有二篇。”《馆阁书目》:粲集八卷,诗赋论议垂六十篇。

  官师相规,注谓:官众。《左传》官师从单靖公,注:天子官师,非卿也。《汉?贾谊传》官师小吏,注云:“一官之长。”愚谓:汉注得之。周官皆有师。

  王景文谓:“文章根本在《六经》”,张安国欲记《考古图》,曰:“宜用《顾命》。”游庐山序所历,曰:“当用《禹贡》。”

  伊尹之始终,《书序》备矣。陆士衡《豪士赋序》伊生抱明,允以婴戮,盖惑于《汲冢纪年》之妄说也。皇甫谧云:“伊尹百有馀岁。”应劭云:“周公年九十九。”王充《论衡》云:“召公百八十。”故赵岐注《孟子》云:“寿若召公。”

  《吕氏春秋?孝行览》云:“《商书》曰:‘刑三百,罪莫重于不孝。’”注:商汤所制法也。三百,商之刑。三千,周之刑。其繁简可见。

  《周礼?大司马注》引《书》曰:“前师乃鼓譟。”疏谓:《书传》说武王伐纣时事。《二礼疏》引《书传?略说》,皆书“《大传》”也。

  《洪范》五者来备,《史记》云:“五是来备。”荀爽谓之“五韪”,李云谓之“五氏”,传习之差如此,近于郢书燕说矣。

  土气为风,水气为雨。箕属东方木,克土,土为妃,故好风。毕属西方金,克木,木为妃,故好雨。此郑康成说也。吴仁杰谓:《易》以坎为水,北方之卦。又曰“雨以润之”,则雨属水。《汉志》:轸星亦好雨。

  五福不言贵而言富,先王之制。贵者始富,贱者不富也。

  赵岐注《孟子》,不见古文,以“其助上帝宠之”断句。又“我武惟扬”,注云:“古《尚书》百二十篇之时《太誓》也。”又“帝使其子九男二女”,注云:“《尧典》曰‘釐降二女’,不见九男,孟子时《尚书》凡百二十篇。《逸书》有《舜典》之叙,亡失其文。孟子诸所言舜事,皆《尧典》及《逸书》所载。”又“不及贡,以政接于有庳”,谓皆逸篇之辞。又引《书》:禹拜谠言。

  葛伯仇饷,非《孟子》详述其事,则异说不胜其繁矣。孟子之时,古书犹可考,今有不可强通者。

  《易乾凿度》曰:“《易》之帝乙为汤,《书》之帝乙六世王,名同不害以明功。”帝乙,汤玄孙之孙也。按《史记》汤至帝乙二十九王,谓六世王,未详。唐陈正节曰:“殷自成汤至帝乙十二君,其父子世六易。”谓十二君,亦未详。

  林少颖《书说》至《洛诰》而终,吕成公《书说》自《洛诰》而始。朱文公曰:“苏氏伤于简,林氏伤于繁,王氏伤于凿,吕氏伤于巧,然其间尽有好处。”

  制治于未乱,保邦于未危。泰之极,则城复于隍;既济之极,则濡其首。不于其未,而于其极,则无及矣。

  伊尹以辩言乱政戒其君,盘庚以度乃口告其民。商俗利口,其敝久矣。邵子曰:“天下将治,则人必尚行;天下将乱,则人必尚言。”周公训成王,勿以憸人,所以反商之敝也。张释之谏文帝,超迁啬夫,所以监秦之失也。《周官》曰:“无以利口。”《冏命》曰:“无以巧言。”此周之家法。将相功臣,少文多质;安静之吏,悃愊无华。此汉之家法。

  恭在貌,敬在心,《书正义》之说也。中心为忠,如心为恕,《诗、春秋正义》之说也。

  尧、舜之世,名臣止任一事;仲尼之门,高第皆为一科。故曰:“无求备于一夫。”

  强恕而行,忍也,原宪之克伐怨欲,不行焉也。一视同仁,容也,颜子之克己复礼,天下归仁也。忍言事,容言德。习忍则至于容。

  式和民则,顺帝之则,有物有则,动作、礼义、威仪之则,皆天理之自然,有一定之成法。圣贤传心之学,唯一“则”字。

  若农服田力穑,乃亦有秋,故民生在勤则不匮。先知稼穑之艰难,乃逸,故君子能劳则有继。

  乃命三后,先儒曰:“人心不正,则入于夷狄禽兽,虽有土不得而居,虽有谷不得而食,故先伯夷而后及禹、稷。”此说得孔子“去食”、孟子“正人心”之意。《小雅》尽废,其祸烈于洚水。四维不张,其害憯于阻饥。

  《周礼?司刑》五刑之属二千五百,穆王虽多五百章,而轻刑增,重刑减。班固以《周礼》为中典,《甫刑》为重典,非也。

  舜、皋陶曰“钦”、曰“中”,苏公曰“敬”、曰“中”,此心法之要也。《吕刑》言“敬”者七,言“中”者十,所谓“惟克天德”,在此二字。

  禹有典则贻厥子孙,而有盘游无度者;汤以义礼垂裕后昆,而有颠覆典刑者。是以知嗣德之难也。宋武帝留葛灯笼、麻蝇拂于阴室;唐太宗留柞木梳、黑角篦于寝宫。作法于俭,其敝犹侈,况以侈示后乎!

  因岱柴而封禅,因时巡而逸游,因《洛书》而崇饰符瑞,因建极而杂糅正邪,因享多仪而立享上之说。塞忠谏,谓之浮言;锢君子,谓之朋比。惨礉少恩,曰威克厥爱;违众妄动,曰惟克果断。其甚焉者,丕之夺汉,托之舜、禹;衍之篡齐,托之汤、武。邵陵海西之废,托之伊尹;新都之摄,临湖之变,托之周公。侮圣言以文奸慝,岂经之过哉!

  苏绰《大诰》近于莽矣,《太玄》所谓童牛角马,不今不古者欤?苏威《五教》,绰之遗风也。

  《史记?秦纪》:缪公三十三年,败于殽。三十六年,自茅津渡河,乃誓于军。申思不用蹇叔、百里奚之谋,令后世以记余过。君子闻之,皆为垂涕,曰:“嗟乎!秦缪公之与人周也,卒得孟明之庆。”《书序》云:“败崤归,作《誓》。”与《史》不同。邵子谓:修夫圣者,秦穆之谓也。穆公是霸者第一,悔过自誓之言,几于王道。此圣人所以录于书末。

  《大传》太子年十八曰“孟侯”,于四方诸侯来朝,迎于郊者,问其所不知。唐《册太子文》云:“尽谦恭于齿胄,审方俗于迎郊。”愚谓:孟侯见《康诰》,谓诸侯之长,盖方伯也。《大传》说非。

  《汉?艺文志》:《周书》七十一篇。刘向云:“周时诰誓号令,盖孔子所论百篇之馀。”《隋、唐志》系之汲冢,然汲冢得竹简书在晋咸宁五年,而两汉已有《周书》矣。太史公引“克殷度邑”,郑康成注《周礼》云:“《周书?王会》备焉。”注《仪礼》云:“《周书》北唐以闾。”许叔重《说文》引《逸周书》“大翰若翚雉”,又引“豲有爪而不敢以撅”,马融注《论语》引《周书?月令》,皆在汉世。杜元凯解《左传》时,汲冢书未出也,“千里百县”、“辔之柔矣”,皆以《周书》为据,则此书非始出于汲冢也。按《晋?束皙传》:太康二年,汲郡得竹书七十五篇。其目不言《周书》。纪云:“咸宁五年,《左传后序》云太康元年。当考。”《左传正义》引王隐《晋书》云:“竹书七十五卷,六十八卷有名题,七卷不可名题。”其目录亦无《周书》。然则系《周书》于汲冢,其误明矣。

  《书大传》载四海、河江、五湖、钜野、钜定、济中、孟诸、隆谷、大都之贡物,此禹时也。《周书》载伊尹为四方献令,此汤时也。《王会》载八方会同,各以其职来献。自稷慎以下,其贽物二十一;自义渠以下,其贽物二十;自高夷以下,其贽物十四;自权扶以下,其贽物九。此成王时也。愚谓:《旅獒》之训曰:“毕献方物,惟服食器用珍异之贡。”恐非三代之制。

  《王会》曰:“堂下之右,唐公、虞公南面立焉。堂下之左,殷公、夏公立焉。”唐公、虞公,《乐记》所谓祝陈也。殷公、夏公,《乐记》所谓杞宋也。然则《郊特牲》云:“尊贤不过二代。”其说非矣。

  《周书?史记篇》穆王召左史戎夫,取遂事之要戒,言皮氏、华氏、夏后、殷商、有虞氏、平林、质沙、三苗、扈氏、义渠、平州、林氏、曲集、有巢、有郐、共工、上衡氏、南氏、有果氏、毕程氏、阳氏、榖平、阪泉、县宗、玄都、西夏、绩阳、有洛之亡。国名多传记所未见。

  《周书?大聚篇》“若冬日之阳,夏日之阴,不召而民自来”,亦见《文子》。张文潜《祭司马公文》“冬阳夏冰,赴者争先”,盖本于此。

  《周书?谥法》惟三月既生魄,周公旦、太师望相嗣王发既赋宪,受胪于牧之野。将葬,乃制作谥。今所传《周书》云:“维周公旦、太公望开嗣王业,建功于牧之野。终葬,乃制谥。”与《六家谥法》所载不同。[盖今本缺误,《文心雕龙》云“赋宪之谥”出于此。吕成公《策问》旦以文名,奭以康名,闳夭以尊显。闳夭谥当考。]

  《文心雕龙》夏、商二《箴》,馀句颇存。《夏箴》见《周书?文传篇》,《商箴》见《吕氏春秋?名类篇》。

  《周书?小武开篇》周公曰:“在我文考,顺道九纪:一辰以纪日,二宿以纪月,三日以纪德,四月以纪刑,五春以纪生,六夏以纪长,七秋以纪杀,八冬以纪藏,九岁以纪终。”“九纪”与《洪范》“五纪”相表里。《文选》任彦升曰:“不改参辰,而九星仰止。”注引《周书》王曰:“余不知九星之光。”周公曰:“星、辰、日、月、四时、岁,是谓九星。”九星即九纪也。

  任章引《周书》曰:“将欲败之,必姑辅之;将欲取之,必姑与之。”《战国策》。萧何引《周书》曰:“天予不取,反受其咎。”此岂苏秦所读《周书?阴符》者欤!老氏之言,范蠡、张良之谋,皆出于此。朱子云:“老子为柱下史,故见此书。”

  《三坟》书无传,宓牺唯《易》存,而商高所云“周天历度”,《周髀》。《管子》所云“造六峜以迎阴阳者”,不复见。《管子?轻重戊篇》:虑戏作造六峜以迎阴阳,作九九之数以合天道,而天下化之。周人之王,循六峜,行阴阳。“峜”字,未详。许行为神农之言,晁错述神农之教,列子称黄帝之书。阴阳五行,兵法医方,皆托之农、黄而大道隐矣。今有山气形之书,谓之《连山》、《归藏》、《坤乾》。元丰中,毛渐得之西京。或云:“张天觉得之比阳民家,非古也。”《列子》引黄帝书,即《老子》谷神不死章。

  有言逊于汝志,艮之不拯其随也;惟学逊志,谦之卑以自牧也。逊一也,而善恶异。君体刚而用柔,臣体柔而用刚。君不逊志,则为唐德宗之强明;臣而逊言,则为梁丘据之苟同。

  周人乘黎,祖伊恐。商受能如《震》上六之“畏邻戒”,则无咎矣。蜀汉之亡也,吴华核诣宫门上表曰:“成都不守,社稷倾覆。臣以草芥,窃怀不宁。陛下至仁,必垂哀悼。臣不胜忡怅之情,谨拜表以闻。”吁,华核亦吴之祖伊欤!

  学古入官然后能议事以制,伯夷以《礼》折民,汉儒以《春秋》决狱。子产曰:“学而后入政,未闻以政学者也。”荀卿始为法后王之说,李斯师之,谓诸生不师今而学古。太史公亦惑于流俗之见,《六国表》云:“传曰:法后王何也?以其近己而俗变相类,议卑而易行也。”文帝谓:卑之毋甚高论。宣帝谓:俗儒好是古非今。秦既亡,而李斯之言犹行也。《孟子》曰:“为政不因先王之道,可谓智乎?”

  舜之克艰,文王之无逸,心也。后之勤政者,事为而已。

  勿以憸人,立政之戒也。爻辞,周公所作,《师》之上六、《既济》之九三,皆曰:“小人勿用。”

  《左氏传》引《商书》曰:“沈渐刚克,高明柔克。”《洪范》言:惟十有三祀,箕子不忘商也,故谓之《商书》。陶渊明于义熙后,但书甲子,亦箕子之志也。陈咸用汉腊亦然。

  既获仁人,武所以克商也。养民以致贤人,兴汉在于一言。延揽英雄,务悦民心,复汉在于一言。

  张文饶曰:“尧之历象,盖天法也。舜之玑衡,浑天法也。”

  李仁父《宰相年表序》曰:“孔子序三代之《书》,其称相者,独伊尹、伊陟、傅说、周公、召公、毕公六人耳。”

  尔尚盖前人之愆,惟忠惟孝。若沈劲之于充,张嵊之于稷,李湛之于义府,可谓能盖愆矣。

  刑止于五,而《秋官?条狼氏》“誓驭曰车盝”,此春秋时尝有之,至秦用之,岂成周之法哉!

  烹鱼烦则碎,治民烦则乱,故以丛脞为戒。器久不用则蠹,政不常修则坏,故以屡省为戒。多事非也,不事事亦非也。

  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苏氏虽以意言之,考之《书》,明于五刑以弼五教,皋陶所执之法也;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舜所操之权也。皋陶执法于下,而舜以其权济于上,刘颂所谓君臣之分,各有所司。《王制》曰:“王三又,然后制刑。”“又”与“宥”同。则苏氏之言亦有所本。

  格于皇天,格其非心,皆诚意感通而极其至。事君如事天。

  玩物丧志,志为物所役也。李文饶《通犀带赋》曰:“美服珍玩,近于祸机。虞公灭而垂棘返,壮武残而龙剑飞。先哲所以闻义则服,防患则微。经侯委珮而去,宣子辞环以归。”此可为玩物之戒。

  好问则裕,谓闻见广而德有馀也。《中庸》曰:“舜好问。”博学之,必审问之;学以聚之,必问以辨之;敏而好学,必不耻下问。《老子》亦云:“知而好问者圣,勇而好问者胜。”

  舜咨十二牧,终于“难任人”;命九官,终于“堲谗说”;孔子答为邦之问,终于“远佞人”,一也。

  南丰序《南齐书》曰:“唐、虞为二《典》者,所记岂独其迹邪?并与其深微之意而传之。”又曰:“方是时,岂特任政者皆天下之士哉,盖执简操笔而随者,亦皆圣人之徒也。”后山《黄楼铭序》云:“昔之诗人,歌其政事,则并其道德而传之。”朱文公《诗?破斧传》云:“当是之时,虽披坚执锐之人,亦皆能以周公之心为心,而不自为一身一家之计,盖亦莫非圣人之徒也。”皆用南丰文法。

  虞之《赓歌》,夏《五子之歌》,此《三百篇》之《权舆》也。《洪范》无偏无陂,至归其有极,蔡氏谓此章盖《诗》之体,使人吟咏而得其性情,与《周礼?大师》教以六诗,同一机。《伊训》以三风十愆训《太甲》,自“圣谟洋洋”而下,亦叶其音,盖欲日诵是训,如卫武公之《抑》戒也。故曰:“《诗》可以兴。”

  击石拊石,百兽率舞。凡两言之,或谓脱简重出。《东观汉记》王阜为重泉令。鸾鸟集学宫,阜击磬而舞,况舜乐所感乎!

  汤之《诰》曰:“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武之《誓》曰:“惟人万物之灵。”刘子所谓“天地之中”,子思所谓“天命之谓性”,孟子所谓“性善”,渊源远矣。

  《文侯之命》其归视尔师,宁尔邦,此《觐礼》所谓“伯父无事归宁乃邦”。古者待诸侯之礼如此。平王能存西周礼文之旧,而不能雪君父之雠耻,岂知礼之本乎?

  洪舒于民,古文作“洪荼”,薛氏曰:“大为民荼毒也。”

  宅西曰“昧谷”,虞翻谓当为“柳谷”,《周礼注》:度西曰“柳谷”。魏明帝时,张掖柳谷口水溢涌,宝石负图,即其地也。

  周之盛也,内诸侯为伯,为周、召、毕公之任。周之衰也,外诸侯为伯,为齐、晋之霸,三公行二伯之职,以统诸侯,则霸者安得而窃王命?

  “我生不有命在天”,“得之不得曰有命”,一为独夫之言,一为圣人之言。真文忠公曰:“命,一也,恃焉而弗修,贼乎天者也;安焉而弗求,乐乎天者也。此圣、狂所以异。”

  圣王畏天畏民。人有畏心,然后敬心生。谓天不足畏,民不足畏,为桀、纣、秦、隋。

  詹元善云:“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若有恒性,克绥厥猷惟后。此即‘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也。人能知此,则知观《书》之要,而无穿凿之患矣。”[吕成公已有此说。]

  治梁及岐,若从古注,则雍州山距冀州甚远,壶口、太原不相涉。晁以道用《水经注》,以为吕梁、狐岐。
  
  卷三 诗

  《经典序录》:河间人大毛公为《诗故训传》,一云鲁人。失其名。《初学记》:荀卿授鲁国毛亨,作《诂训传》以授赵国毛苌。时人谓亨为大毛公,苌为小毛公。大毛公之名,唯见于此。《正义》云:“《儒林传》毛公,赵人。”不言其名。《后汉书》赵人毛苌《序录》亦云“名长”,今《后汉书》作“苌”,此小毛公也。程子曰:“毛苌最得圣贤之意。”

  徐整云:“子夏授高行子。”即《诗序》及《孟子》所谓高子也。以《丝衣》绎宾尸为灵星之尸,以《小弁》为小人之诗,则已失其义矣。赵歧云:“高子,齐人。”谓禹之声尚文王之声,亦高子也。

  《序录》:子夏传曾申,申传李克。《读诗记》引陆玑《草木疏》,以曾申为申公,以克为尅,皆误。

  《诗》六义,三经三纬,郑氏注《周礼》“六诗”及孔氏《正义》,其说尚矣,朱子《集传》从之。而程子谓:《诗》之六体随篇求之,有兼备者,有偏得一二者。《读诗记》谓:风非无雅,雅非无颂。盖因《郑笺》“豳雅”、“豳颂”之说。然朱子疑《楚茨》至《大田》四篇为“豳雅”,《思文》、《臣工》、《噫嘻》、《丰年》、《戴芟》、《良耜》等篇为“豳颂”,亦未知是否也。吕成公云:“豳雅、颂恐逸。”

  《逸诗》篇名,若《貍首》、《射义》。《骊驹》、《大戴礼》、《汉书注》。《祈招》、《左传》。《辔之柔矣》,《左传》、《周书》。皆有其辞,唯《采荠》、《周礼》。《河水》、《新宫》、《茅鸱》、《左传》。《鸠飞》《国语》。无辞。或谓《河水》,《沔水》也;《新宫》,《斯干》也;《鸠飞》,《小宛》也。周子醇《乐府拾遗》曰:“孔子删《诗》,有全篇删者,《骊驹》是也。有删两句者,“月离于毕,俾滂沱矣。月离于箕,风扬沙矣”是也。有删一句者,“素以为绚兮”是也。愚考之《周礼疏》引《春秋纬》云:“月离于箕,风扬沙”,非诗也。“素以为绚兮”,朱文公谓:《硕人》诗四章,而章皆七句,不应此章独多一句,盖不可知其何诗,然则非删一句也。若全篇之删,亦不止《骊驹》。《论语》《唐棣之华》之类。

  近世说《诗》者,以《关雎》为毕公作,谓得之张超,或谓得之蔡邕。未详所出。

  鹤林吴氏《论诗》曰:“兴之体足以感发人之善心。毛氏自《关雎》而下,总百十六篇,首系之兴:《风》七十,《小雅》四十,《大雅》四,《颂》二。注曰:‘兴也。’而比、赋不称焉,盖谓赋直而兴微,比显而兴隐也。朱氏又于其间增补十九篇,而摘其不合于兴者四十八条,且曰:‘《关雎》,兴诗也,而兼于比;《绿衣》,比诗也,而兼于兴;《頍弁》一诗,而兴、比、赋兼之。’则析义愈精矣。”李仲蒙曰:“叙物以言情谓之赋,情物尽也。索物以托情谓之比,情附物也。触物以起情谓之兴,物动情也。”《文心雕龙》曰:“毛公述传,独标兴体,以比显而兴隐。”鹤林之言,本于此。

  太史公云:“周道缺而《关雎》作。”艾轩谓:三家说《诗》,各有师承。今齐、韩之《诗》,字与义多不同。毛公为赵人,未必不出于《韩诗》。太史公所引,乃一家之说。《古文尚书》与子长并出,今所引非古文,如“祖饥”、“惟刑之谧”,当有来处,非口传之失也。晁景迂曰:“齐、鲁、韩三家,以《关雎》、《葛覃》、《卷耳》、《鹊巢》、《采繁》、《采苹》、《驺虞》、《鹿鸣》、《四牡》、《皇皇者华》之类,皆

  为康王诗,《王风》为鲁诗。”薛士龙曰:“《关雎》作刺之说,是赋其诗者。”

  艾轩谓:《诗》之萌芽,自楚人发之,故云:“江、汉之域,《诗》一变而为《楚辞》,屈原为之唱。”是文章鼓吹,多出于楚也。

  《周南》之诗,曰“公侯干城”,曰“王室如燬”,当文王与纣之事,于君臣之分严矣。此周之所以为至德。

  朱子《诗传》云:“旧说扶风雍县南有召亭。今雍县析为岐山、天兴两县,未知召亭的在何县。”愚按:《史记正义》引《括地志》,召亭在岐山县西南。

  横渠《策问》云:“湖州学兴,窃意遗声寓之埙龠,因择取二《南》、《小雅》数十篇,使学者朝夕咏歌。今其声无传焉。”朱子《仪礼通解》有《风雅十二诗谱》,乃赵彦肃所传云,即开元遗声也。

  《诗正义》曰:“《仪礼》歌《召南》三篇,越《草虫》而取《采苹》,盖《采苹》旧在《草虫》之前。”曹氏《诗说》谓:齐诗先《采苹》而后《草虫》。

  马永卿问刘元城曰:“《王?黍离》在《邶》、《鄘》、《卫》之后,且天子可在诸侯后乎?”曰:“非诸侯也。周既灭商,分畿内为三国,邶、鄘、卫是也。序《诗》者,以其地本商之畿内,故在《王?黍离》上。”

  《新序》云:“卫宣公子寿,闵其兄伋之见害,作忧思之诗,《黍离》是也。”《鲁诗》出于浮丘伯,以授楚元王交。刘向乃交之孙,其说盖本《鲁诗》。然《黍离》,《王风》之首,恐不可以为卫诗也。《韩诗》云:“《黍离》,伯封作。”陈思王植《令禽恶鸟论》曰:“昔尹吉甫信后妻之谗而杀孝子伯奇,其弟伯封求而不得,作《黍离》之诗。”其《韩诗》之说欤。伯封事,唯见于此。

  南丰谓:《列女传》称《诗》、《芣苡》、《柏舟》、《大车》之类,与令序《诗》者之说尤乖异。《式微》一篇,又谓二人之作。

  韩文公为《施士丐铭》曰:“先生明毛、郑《诗》,通《春秋左氏传》,善讲说,朝之贤士大夫从而执经、考疑者继于门。”《唐语林》云:“刘禹锡与韩、柳诣士丐听说《诗》,曰:‘《甘棠》勿拜,如人身之拜,小低屈也。勿拜则不止勿翦,言召伯渐远,人思不可及。’”《读诗记》董氏引士丐说。

  周有《房中》之乐,《燕礼注》谓:弦歌《周南》、《召南》之诗。汉《安世房中乐》,唐山夫人所作。魏缪袭谓《安世歌》“神来燕享,永受厥福”,无有二《南》后妃风化天下之言。谓《房中》为后妃之歌,恐失其意。《通典》:平调、清调、瑟调,皆周《房中》之遗声。

  《白虎通?谏诤篇》:妻得谏夫者,夫妇荣耻共之。《诗》云:“相鼠有体,人而无礼。人而无礼,胡不遄死?”此妻谏夫之诗也。亦齐、鲁、韩之说欤。

  《韩诗外传》:高子问于孟子曰:“夫嫁娶者,非己所自亲也,卫女何以得编于《诗》也?”孟子曰:“有卫女之志则可,无卫女之志则怠。若伊尹于太甲,有伊尹之志则可,无伊尹之志则篡。”

  晁景迂《诗序论》云:“序《驺虞》:‘王道成也’,风其为雅欤!序《鱼丽》:‘可以告神明’,雅其为颂欤!”《解颐新语》云:“文王之风终于《驺虞》,《序》以为王道成则近于雅矣。文、武之雅终于《鱼丽》,《序》以为可告神明则近于颂矣。”潏水李氏曰:“《小雅》虽言政,犹有风之体。《大雅》之正,几于颂矣。”

  欧阳公曰:“霸者兴,变风息焉。”然《诗》止于陈灵,在桓、文之后。

  八能之士,见《易纬通卦验》:或调黄钟,或调六律,或调五音,或调五声,或调五行,或调律历,或调阴阳,或调正德所行。大夫九能,见《毛诗?定之方中传》:建邦能命龟,田能施命,作器能铭,使能造命,升高能赋,师旅能誓,山川能说,丧纪能诔,祭祀能语。君子能此九者,可谓有德音,可以为大夫。

  《定之方中传》引仲梁子曰:“初立楚宫也。”《郑志》张逸问:“仲梁子何时人?”答曰:“仲梁子,先师鲁人,当六国时,在毛公前。”《正义》:春秋时,鲁有仲梁怀,故言鲁人。《韩非子》八儒,有仲良氏之儒。陶渊明《群辅录》云:“仲梁氏传乐为道,以和阴阳,为移风易俗之儒。”史失其名。

  刘孝孙为《毛诗正论》,演毛之简,破郑之怪。李邦直亦谓毛之说简而深,此河间献王所以高其学也。郑之释繁塞而多失。郑学长于《礼》,以《礼》训《诗》,是案迹而议性情也。“绿衣”,以为褖;“不谏亦入”,以为入宗庙;“庭燎”,以为不设鸡人之官。此类不可悉举。

  艾轩云:“读《风诗》不解《芣苡》,读《雅诗》不解《鹤鸣》,此为无得于《诗》者。传至乐读《诗》至《鸳鸯》之二章,因悟比兴之体。

  “江汉之女,不可犯以非礼”,可以见周俗之美;“范滂之母,勉其子以名节”,可以见汉俗之美。

  《大雅》之变,作于大臣,召穆公、卫武公之类是也。《小雅》之变,作于群臣,家父、孟子之类是也。《风》之变也,匹夫匹妇皆得以风刺。清议在下,而世道益降矣。

  驺虞、驺吾、驺牙,一物也,声相近而字异。《解颐新语》既以“虞”为“虞人”,又谓“文王以驺牙名囿”,盖惑于异说。《鲁诗传》曰:“梁邹,天子之田。”见《后汉注》与《贾谊书》同,不必以“驺牙”为证。

  《射义》天子以《驺虞》为节,乐官备也。郑康成注云:“于嗟乎驺虞!叹仁人也。”《周礼疏》引《韩、鲁说》:驺虞,天子掌鸟兽官。其说与《射义》合。《文选注》引《琴操》曰:“《邹虞》,邵国之女所作也。古者役不逾时,不失嘉会。”《墨子》曰:“成王因先王之乐,命曰《驺吾》。”岂即《诗?驺虞》欤?

  《大戴礼?投壶》云:“凡雅二十六篇,其八篇可歌,歌《鹿鸣》、《貍首》、《鹊巢》、《采蘩》、《采苹》、《伐檀》、《白驹》、《驺虞》;八篇废,不可歌;七篇《商》、《齐》可歌也;三篇闲歌。《上林赋》掩群雅,张揖注云:“《诗?小雅》之材七十四人,《大雅》之材三十一人。”愚谓:八篇可歌者,唯《鹿鸣》、《白驹》在《小雅》,《貍首》今亡。郑氏以为《射义》所引曾孙侯氏之诗,馀皆风也,而亦谓之雅,岂风亦有雅欤?刘氏《小传》或曰:“《貍首》,《鹊巢》也,篆文似之。”此有《貍首》,又有《鹊巢》,则或说非矣。张揖言“二雅之材”,未知所出。

  《无衣》非美晋,盖闵周也。自僖王命曲沃伯为晋侯,而篡臣无所忌。威烈王之命,晋大夫袭僖之迹也。有曲沃之命,则有三大夫之命,出尔反尔也。

  《诗》亡然后《春秋》作。胡文定谓:自《黍离》降为《国风》,天下不复有《雅》。《春秋》作于隐公,适当《雅》亡之后。《孟子集注》同。吕成公谓:盖指笔削《春秋》之时,非谓《春秋》之所始也。《诗》既亡,则人情不止于礼义,天下无复公好恶,《春秋》所以不得不作欤。艾轩曰:“《文中子》以为诗者民之情性,人之情性不应亡。使孟子复出,必从斯言。”

  《泉水》云:“出宿于干,饮饯于言。”说《诗》者,未详其地。《隋志》邢州内丘县,有干言山。李公《绪记》云:“柏人县有干山、言山。柏人,邢州尧山县。”《鲁颂》徂来之松,《后汉注》:兖州博城县有徂来山。一名尤来。新甫之柏,《传注》不言山之所在,唯《后魏?地形志》鲁郡汶阳县有新甫山。《通典》:汉汶阳故城在兖州泗水县东南。太史公闻之董生曰:“《诗》记山川溪谷,禽兽草木,则山川不可不考也。”

  桧有疾恣之诗,《周语》富辰曰:“郐之亡,由叔妘。”

  《豳风》于十月,云“曰为改岁”,言农事之毕也。《祭义》于三月,云“岁既单矣”,言蚕事之毕也。农桑一岁之大务,故皆以岁言之。

  《七月笺、传》言豳土晚寒者三。孙毓云:“寒乡率早寒,北方是也。热乡乃晚寒,南方是也。”《毛传》言晚寒者,豳土寒多,虽晚犹寒,非谓寒来晚也。

  《郑志》十一卷,魏侍中郑小同撰。《诗?七月正义》:《吴志》孙皓问:《月令》季夏火星中,答曰:“日永星火,举中而言,非心星也。是郑以日永星火,与心星别。”今按:康成答问,盖《郑志》所载,孙皓乃康成弟子,后人因孙皓名氏,遂改《郑志》为《吴志》。康成不与吴孙皓同时,《吴志》亦无此语。

  熠燿宵行,《传》云:“熠燿,燐也。”朱子谓:熠燿,明不定貌。宵行,虫名,如蚕夜行,有光如萤。其说本董氏。《说文》引《诗》熠燿宵行,熠,盛光也。末章云:“仓庚于飞,熠燿其羽。”其义一也。《七月》,见王业之难,亦见王道之易。孟子以农桑言王道,周公之心也。

  《风》终于周公,《雅》终于《召旻》。有周、召之臣,则变者可以复于正。

  子击好《晨风》、《黍离》,而慈父感悟;周磐诵《汝坟》卒章,而为亲从仕;王裒读《蓼莪》,而三复流涕;裴安祖讲《鹿鸣》,而兄弟同食,可谓兴于《诗》矣。李楠和伯亦自言:吾于《诗?甫田》悟进学,《衡门》识处世。和伯弟樗迂仲,吕成公所谓二李伯仲也。此可为学《诗》之法。

  太史公谓:仁义陵迟,《鹿鸣》刺焉。蔡邕《琴操》:《鹿鸣》,周大臣所作也。王道衰,大臣知贤者幽隐,弹弦风谏。汉太乐食举十三曲:一曰《鹿鸣》。《杜夔传》旧雅乐四曲:一曰《鹿鸣》,二曰《驺虞》,三曰《伐檀》,四曰《文王》,皆古声辞。《琴操》曰:“古琴有诗歌五曲,曰:《鹿鸣》、《伐檀》、《驺虞》、《鹊巢》、《白驹》。”蔡邕《琴赋》云:“《鹿鸣》三章。”《鹿鸣》在《宵雅》之首。马、蔡以为风刺,盖齐、鲁、韩三家之说,犹《关雎》刺时作讽也。吕元钧谓:陈古以讽,非谓三诗作于衰周。

  宵雅肄三,《丽泽论说》以为夜诵,此门人记录之失。《读诗记》取郑、董二子,以“宵”为“小”,则夜诵之说非矣。

  刘原父曰:“《南陔》以下六篇,有声无诗,故云笙,不云歌。有其义亡其辞,非亡失之亡,乃无也。”朱子谓:古经篇题之下,必有谱焉。如《投壶》鲁、薛鼓之节,而亡之。《仪礼疏》曰:“堂上歌者不亡,堂下笙者即亡。”

  《诗》芑有三:“薄言采芑”,菜也;“丰水有芑”,草也;“维糜维芑”,白粱粟也。《礼记》引“丰水有芑”,郑氏注:芑,枸檵也。杞有三:“檵无折我树杞”,柳属也;“南山有杞”、“在彼杞棘”,梓杞也;“集于苞杞”、“言采其杞”、“隰有杞桋”,枸檵也。荼有三:“谁谓荼苦”,苦菜也;“有女如荼”,茅秀也;“以薅荼蓼”,陆草也。

  薄伐玁狁,至于太原。《后汉?西羌传》:穆王西征犬戎,迁戎于太原。夷王衰弱,荒服不朝。乃命虢公率六师伐太原,而戎至于俞泉。宣王遣兵伐太原戎,不克。盖自穆王迁戎于太原,而太原为戎狄之居,宣王仅能驱之出境而已。其后料民太原,而戎患益深。郦山之祸,已兆于此。其端自穆王迁戎始,西周之亡,犹西晋也。籍谈曰:“晋居深山,戎狄之与邻,而远于王室。王灵不及,拜戎不暇。太原,晋地。书此以补《诗说》之遗。

  《史记?周纪》:懿王之时,王室遂衰,诗人作刺。《汉?匈奴传》:懿王时,王室遂衰,戎狄交侵,暴虐中国,中国被其苦。诗人始作,疾而歌之曰:“靡室靡家,猃允之故。岂不日戒,猃允孔棘。”注云:“《小雅?采薇》之诗也。”《古今人表》懿王坚诗作,注:“政道既衰,怨刺之诗始作。”然则《采薇》为懿王之诗矣。《史记?匈奴传》不云懿王。《诗谱序》:懿王始受谮烹齐哀公,夷王失礼之后,邶不尊贤。《正义》谓:变风之作,齐、卫为先。齐哀公当懿王,卫顷公当夷王,故先言此也。愚谓:《采薇》正雅,当从毛氏,若变风则始于懿王。

  《史记?匈奴传》周襄王与戎狄伐郑,戎狄逐襄王,于是戎狄或居于陆浑,东至于卫,侵盗暴虐中国,中国疾之。故诗人歌之曰:“戎狄是应”、“薄伐猃狁,至于太原”、“出舆彭彭,城彼朔方。”《汉?匈奴传》则曰:“宣王兴师命将,以征伐之。诗人美大其功曰:‘薄伐猃允,至于太原’、‘出车彭彭,城彼朔方。’”以《六月》为宣王诗是也。以《鲁颂》、《六月》、《出车》为襄王诗,以《出车》为宣王诗,而《史》、《汉》又不同,皆未详。

  《文王》之诗曰:“文王孙子,本支百世。凡周之士,不显亦世。”此周所以兴也。宣王之后为幽王,《斯干》之祥,《黍离》之萌也。太师皇父之后为皇父卿士,尹吉甫之后为尹氏太师,蹶父之后为蹶维趣马,申伯之后为申侯,则与犬戎灭宗周矣。君臣皆弗克绍,周焉得不替乎!

  吉甫作诵,美诗以名著者也。家父作诵,以究王讻。寺人孟子作为此诗,刺诗以名著者也。为吉甫易,为家父、孟子难。

  “皇父孔圣”,自谓圣也。“具曰予圣”,君臣俱自谓圣也。自圣者,乱亡之原。光武诏:上书者不得言圣。大哉言乎!

  “既克有定,靡人弗胜”,言天之胜人也。“藐藐昊天,无不克巩”,言天之终定也。申包胥曰:“人众者胜天。”人曷尝能胜天哉?天定有迟速耳。《诗》所以明天理也,故不云“人胜天”。

  凡百君子,各敬尔身。胡不相畏?不畏于天?荆公谓:世虽昏乱,君子不可以为恶。自敬故也,畏人故也,畏天故也。愚谓:《诗》云“周宗既灭”,哀痛深矣,犹以敬畏相戒。圣贤心学,守而勿失。中夏虽亡,而义理未尝亡;世道虽坏,而本心未尝坏,君子修身以俟命而已。

  “岂不欲往,畏我友朋”,畏人也。“胡不相畏?不畏于天?”畏天也。不畏人则亦云可使,怨及朋友。畏天则神之听之,介尔景福。

  “郑用三良未可间”,“卫多君子未有患”,“季梁忠谋强敌畏”,“汲直守节乱萌弭”,《诗》曰:“无竞维人,四方其训之。”“正先谏诛嬴运促”,“李云忠陨汉宗覆”,“章华罹僇陈业隳”,“昭图婴祸唐鼎移”,《诗》曰:“曾是莫听,大命以倾。”

  君子在下位,犹足以美风俗,汉之清议是也。小人在下位,犹足以坏风俗,晋之放旷是也。《诗》云:“君子是则是效。”

  “巧言如簧”,颜之厚矣,羞恶之心未亡也。“不愧于人,不畏于天”,无羞恶之心矣。天人一也,不愧则不畏。

  《车攻》东有甫草,郑《笺》云:“郑有甫田。”谓圃田,郑薮也。止斋《周礼说》云:“《诗》不以圃田系郑。”愚谓:宣王封弟友于郑,在畿内咸林。今华州郑县。圃田泽,《左氏》谓之原圃。在今开封之中牟。宣王时非郑地,《小雅》安得系于郑乎?《尔雅》郑有圃田,盖指东迁后之郑言之。

  《诗小传》云:“《诗》有夏正,无周正。七月陈王业、六月北伐、十月之交,刺纯阴用事而日食。四月维夏,六月徂暑,言暑之极其致,皆夏正也,而独谓十月之交为周正可乎?汉历幽王无八月朔食,而唐历则有之。识者疑其傅会而为此也。”愚按:《正义》谓校之无术,而《大衍历?日蚀议》云:“虞廣刂以历推之,在幽王六年。”虞廣刂造《梁大同历》,非始于唐也。《郑笺》谓周之十月,夏之八月,故历家因之。孙莘老解《春秋》用郑说,谓八月秋之分,日食秋分,而诗人丑之,安得曰“分至不为灾也”?苏子由、陈少南皆以十月为阳月,朱文公从之。《宋书?礼志》载魏史官之言曰:“黄帝、颛顼、夏、殷、周、鲁六历,皆无推日蚀法,但有考课疏密而已。”《大衍历议》云:“黄初已来,治历者始课日蚀疏密,及张子信而益详。”尝考《通鉴》、《皇极经世》,秦始皇八年,岁在壬戌。《吕氏春秋》云:“维秦八年,岁在瞊滩。”申。历有二年之差,后之算历者,于夏之辰弗集房,周之十月之交,皆欲以术推之,亦已疏矣。沈存中云:“日食正阳之月,先儒止谓四月,非也。正谓四月,阳谓十月。”子由《诗说》与存中同。

  元城谓:《韩诗》有《雨无极篇》,序云:“《雨无极》,正大夫刺幽王也。”篇首多“雨无其极,伤我稼穑”八字。朱子曰:“第一、二章皆十句,增之则长短不齐。又此诗正大夫离居之后,御之臣所作。其曰‘正大夫刺幽王者’,非是。”《解颐新语》亦云:“《韩诗》世罕有其书,或出于好事者之傅会。”

  《盐铁论》引《诗》曰:“‘方叔元老,克壮其犹’,故商师若乌,周师为荼。”盖谓商用少而周用老也。

  《小弁》,赵岐谓伯奇之诗。伯奇仁人而父虐之,故作《小弁》之诗曰:“何辜于天?”亲亲而悲怨之辞也。又谓《鸱鸮》之篇刺邠君。盖汉儒言诗多异说。《论衡》亦云:“伯奇放流,首发早白。《诗》云:‘惟忧用老’。”

  《韩诗》箌彼甫田,箌,卓也。《尔雅?释诂》:箌,大也。郭璞注云:“箌义未闻,岂未见《韩诗》故邪?”《疏》引《韩诗》。

  《大东》维北有斗,或以为南斗,或以为北斗,朱子《集传》兼取二说。

  《吕氏春秋》谓:舜自为诗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疑与咸丘蒙同一说,而托之于舜。

  袁孝政释《刘子》曰:“魏武公信谗,诗刺之曰:‘营营青蝇,止于藩。岂弟君子,无信谗言。’此《小雅》也,谓之魏诗可乎?”

  朱子《诗传》:《采菽》,天子所以答《鱼藻》也。《黍苗》,宣王时美召穆公之诗,皆非刺诗。愚按:《国语注》:《采叔》,王赐诸侯命服之乐也。《黍苗》,道召伯述职,劳来诸侯也。韦昭已有是说。

  郑康成先通《韩诗》,故注二《礼》,与笺《诗》异。如“先君之思,以畜寡人”,为定姜之诗。“生甫及申”,为仲山甫、申伯。又“不濡其翼”、“惟禹敶之”、“上天之载”、“匪革其犹”、“汭泦之即”、“至于汤齐”,是也。注《礼记》与注《易》异,如“东邻西邻”是也。

  乱离瘼矣,爰其适归,《新经义》云:“乱出乎上,而受患常在下。及其极也,乃适归乎其所出矣。”噫,宣、靖之际,其言验矣。而兆乱者谁欤?言与行违,心与迹异,荆舒之谓也。

  单穆公曰:“旱麓之榛楛殖,故君子得以易乐干禄焉。若夫山林匮竭,林麓散亡,薮泽肆既,君子将险哀之不暇,而何易乐之有焉?”诵“险哀”二字,此《文中子》所以有“帝省其山”之叹也。天地变化,草木蕃,况贤者而不乐其生乎!天地闭,贤人隐,况草木而得遂其性乎!

  《旱麓》毛氏云:“旱,山名也。”曹氏按:《汉?地理志》汉中南郑县有旱山,沱水所出,东北入汉。旱山在梁州之境,与汉广相近,故取以兴焉。

  鼍鸣如鼓,《新经》之说也。《解颐新语》取之,凿矣。

  《贾谊书?容经篇》谚曰:“君子重袭,小人无由入。正人十倍,邪辟无由来。”古之人,其谨于所近乎!《诗》曰:“芃芃棫朴,薪之槱之。济济辟王,左右趋之。”此言左右日以善趋也。此即选左右之说。爰延亦云:“善人同处,则日闻嘉训;恶人从游,则日生邪情。”

  维申及甫,维周之翰。申甫之地,为形势控扼之要。“甫”即“吕”也,《吕刑》一曰《甫刑》。史伯曰:“当成周者,南有申、吕。”《左氏传》:楚子重请申、吕以为赏田。申公巫臣曰:“不可。此申、吕所以邑也,是以为赋,以御北方。”盖楚得申、吕而始强,兹所以为周室之屏翰欤。《汉?地理志》南阳宛县,申伯国。《诗》、《书》及《左氏注》不言吕国所在。《史记正义》引《括地志》云:“故吕城在邓州南阳县西。”徐广云:“吕在宛县。”《水经注》亦谓:宛西吕城,四岳受封。然则申、吕,汉之宛县也。高帝入关,光武起兵,皆先取宛,其形势可见。李忠定曰:“天下形势,关中为上,襄、邓次之。”[《舆地广记》云:“蔡州新蔡,古吕国。今按新蔡之地,属蔡,未尝属楚。子重不当请为赏田,则吕国在宛明矣。”]《礼记?孔子闲居》:《诗》曰:“惟岳降神,生甫及申。”郑康成注:言周道将兴,五岳为之生贤辅佐。仲山甫及申伯,为周之干臣。《正义》云:案《郑志》注《礼》在先,未得《毛传》。愚谓:仲山甫,犹《仪礼》所谓伯某甫也。《周语》云:“樊仲山父”,盖“甫”与“父”同。若以仲山甫为“甫”,则尹吉甫、蹶父、皇父、程伯休父,亦可以言“甫”矣。近世说《诗》者,乃取此而舍《笺》、《传》,爱奇之过也。《权德舆集》云:“鲁献公仲子曰山甫,入辅于周,食采于樊。”

  《左氏传》曰:“诸侯释位,以间王政。宣王有志而后效官。”《云汉》之序曰:“内有拨乱之志,非立志何以成中兴之功?”

  宣王晏起,姜后请愆,则《庭燎》之箴,始勤终怠可见矣。杀其臣杜伯而非其罪,则《沔水》之规,谗言其兴可见矣。

  《祈父传》谓:宣王之末,司马职废,羌戎为败。按《通鉴外纪》:三十三年,王伐太原戎,不克。三十八年,王伐条戎、奔戎,王师败绩。三十九年,战于千亩,王师败绩于姜氏之戎。四十一年,王征申戎,破之,转予于恤。盖谓此四役也。

  尹氏不平,此幽王所以亡。《春秋》于平王之末,书尹氏卒,见权臣之继世也。于景王之后,书尹氏立王子朝,见权臣之危国也。《诗》之所刺,《春秋》之所讥,以此坊民,犹有五侯擅汉、三马食曹之祸。

  召彼故老,讯之占梦,于是即我御事,罔或耆寿,俊在厥服矣。好谗慝暗昧,近顽童穷固矣。商之咈其耇长,吴之播弃黎老,与乱同事也。

  宣三十年,有兔舞于镐京,而赫赫宗周,有寖微之象矣。幽二年,三川竭,岐山崩,而陵谷易处,有将亡之形矣。匪降自天,职竞由人。致此者人也,岂天所为哉?

  《裳裳者华》,兴贤者功臣之子孙,世臣与国升降者也。王朝则周、召二公夹辅王室,家父仍叔,二《雅》旧人。历汾王之乱,平王之迁,犹在也。侯国则翼之九宗,遂之四氏,与封建之法相维持。彼汉之彧、群,魏之荀、何,江左之渊、俭,唐季之崔、柳,岂世臣之谓乎?

  “执我仇仇,亦不我力”,周所以替也。“虽不能用,吾寘之于耳”,楚所以乱也。“君且休矣,吾将思之”,汉所以微也。

  “择三有事,亶侯多藏”,贪墨之臣为蟊贼;“小东大东,杼柚其空”,聚敛之臣为斧斤,《文侯之命》所谓“殄资泽于下民”也。是时虢石父好利用事,而皇父以卿士为群邪之宗。

  “神之听之,终和且平”,朋友之信,可质于神明。“神之听之,式榖以女”,正直之道,无愧于幽隐。

  杨泉《物理论》曰:“稻粱菽各二十种为六十,疏果之实助谷各二十,凡为百谷。故《诗》曰:‘播厥百谷’。”

  《诗谱》引《传》曰:“文王基之,武王凿之,周公内之。”《疏》云:“未知此《传》在何书。”

  三代之礼有损益,而所因者未之有改也。以《公刘》之诗考之:“君之宗之”,宗法始于此;“其军三单”,军制始于此;“彻田为粮”,彻法始于此。《周礼》有自来矣。

  咨女殷商,犹贾山之借秦为谕也。周公戒成王“无若殷王受”,又曰:“宜监于殷,骏命不易。”人君常闻危亡之言,则可保其安存矣。

  “靡哲不愚”,司空图之耐辱也。“善人载尸”,裴度之晚节也。

  孔子于《烝民》,加四字而意自明;于《缗蛮》曰:“于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鸟乎?”此说《诗》之法。韩子于“菁菁者莪”,屑屑训释,盖少作也。晚岁引《诗》,言“老成人重于典刑”,简而当矣。

  考之《周语》立鲁公子戏,则仲山甫谏。料民太原,则仲山甫又谏。然听之藐藐也。当时公卿,唯虢文公谏“不籍千亩”,而他无闻焉。此诗人所以有爱莫助之之叹。

  溥彼韩城,燕师所完。《郑笺》以“燕”为“燕安”;王肃云:“今涿郡方城县有韩侯城。见《水经注》。燕,北燕国。”愚谓:《诗》云:“奄受北国。”肃说为长。

  韩侯出祖,出宿于屠,《毛氏》曰:“屠,地名。”不言所在。潏水李氏以为同州屠阝谷。今按《说文》有左冯翊屠阝阳亭,同都切。冯翊即同州也。潏水之言信矣。

  《汉?恩泽侯表》曰:“帝舅缘《大雅》申伯之意。”后之宠外戚者,率以是藉口。自宣王褒申伯,而申侯终以召戎祸,犹可以为万世法乎?外戚秉政,未或不亡。汉亡于王莽、何进,晋亡于贾谧,唐几亡于杨国忠,石晋亡于冯玉。

  “盗言孔甘,寇攘式内”,皆孟子所谓民贼也。有民贼,则贼民兴。汉傅燮曰:“天下之祸,不由于外,皆兴于内。”唐裴度曰:“欲平贼,当先清朝廷。”真文忠公曰:“内有衣冠之盗,而后外有干戈之盗。”

  大师维垣,《郑笺》以为三公,王介甫以为大众。朱子《集传》从王说。

  《维天之命传》引孟仲子曰:“大哉!天命之无极,而美周之礼也。”《诗谱》云:“子思论《诗》于穆不已,孟仲子曰:‘于穆不似’。”仲子,子思之弟子。《閟宫传》引孟仲子曰:“是禖宫也。”《序录》云:“子夏传曾申,申传魏人李克,克传鲁人孟仲子。”《孟子注》:孟仲子,孟子之从昆弟。学于孟子者,岂名氏之同欤?

  《笔谈》云:“彼徂矣岐,有夷之行,《朱浮传》作‘彼岨者岐,有夷之行。’”今按《后汉?朱浮传》无此语。《西南夷传》朱辅上疏曰:“《诗》云:彼徂者岐,有夷之行。”注引《韩诗?薛君传》曰:“徂,往也。”盖误以“朱辅”为“朱浮”,亦无“岨”字。

  欧阳公《时世论》曰:“《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成王不敢康’,所谓二后者,文、武也,则成王者,成王也。当是康王已后之诗。《执竞》‘不显成、康’,所谓成、康者,成王、康王也。当是昭王已后之诗。《噫嘻》曰‘噫嘻成王’者,亦成王也。”范蜀公《正书》曰:“《昊天有成命》言文、武受天命以有天下,而成王不敢以逸豫为也。此扬雄所谓‘康王之时,颂声作于下’。‘自彼成、康,奄有四方’,祀武王而述成、康,见子孙之善继也。班孟坚曰:‘成、康没而颂声寝。’言自成、康之后,不复有见于颂也。”朱子《集传》与欧、范之说合。

  《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成王不敢康。朱子引《国语》叔向曰:“是道成王之德也。成王能明文昭,定武烈者也。其为祀成王之诗无疑。”愚观《贾谊书?礼容语》引叔向曰:“二后,文王、武王。成王者,武王之子,文王之孙也。文王有大德而功未就,武王有大功而治未成,及成王承嗣,仁以临民,故称昊天焉。”其义尤明。

  欧阳公《诗论》:古今诸儒谓“来牟为麦”者,更无他书所见,直用二《颂》毛、郑之说。“来牟为麦”,始出于毛、郑,而二家所据,乃臆度伪《大誓》不可知之言。愚按:刘向《封事》,引“饴我釐麰”,釐麰,麦也,始自天降。《文选注》引《韩诗》“贻我嘉暓”,薛君曰:“暓,大麦也。”毛、郑之说,未可以为非。《毛氏传》:牟,麦也。《郑笺》:赤乌以牟麦俱耒。《广雅》:始以为耒小麦,牟大麦。以刘向说参考,当从古注。

  陈少南不取《鲁颂》,然“思无邪”一言,亦在所去乎?

  《晋姜鼎铭》曰:“保其孙子,三寿是利。”《鲁颂》“三寿作朋”,盖古语也。先儒以为“三卿”,恐非。

  商、周之《颂》,皆以告神明。太史公曰:“成王作《颂》,推己惩艾,悲彼家难。”至《鲁颂》始为溢美之言,所谓善颂、善祷者,非商、周之体也。后世作颂,效鲁而近谀,又下矣。

  或谓:文之繁简,视世之文质。然商质而周文,《商颂》繁而《周颂》简,文不可以一体观也。

  《法言》曰:“正考甫常睎尹吉甫矣,公子奚斯常睎正考甫矣。”司马公注《杨子》,谓正考甫作《商颂》,奚斯作《閟宫》之诗,故云然。愚按:《史记?宋世家》:襄公之时,修仁行义,欲与盟主。其大夫正考甫美之,故追道契、汤、高宗,殷所以兴,作《商颂》。注云:“《韩诗章句》美襄公。”《乐记》:温良而能断者,宜歌《商》。郑康成注:谓商宋诗。盖用《韩诗》说也。考之《左传》正考甫佐戴武、宣。《世本》:正考甫生孔父嘉,为宋司马,华督杀之而绝其世。皆在襄公之前,安得作《颂》于襄公之时乎?《后汉?曹褒传》奚斯颂鲁,考甫咏殷,注引《韩诗》“新庙奕奕,奚斯所作。”《薛君传》云:“是诗,公子奚斯所作。”正考甫,孔子之先也,作《商颂》十二篇。《诗正义》云:“奚斯作新庙,而汉世文人班固、王延寿谓《鲁颂》奚斯作,谬矣。”然扬子之言,皆本《韩诗》,时《毛诗》未行也。[薛汉世习《韩诗》,父子以章句著名。《冯衍传》注引薛夫子《韩诗章句》,即汉也。]

  “《长发》,大禘”,《笺》云:“郊,祭天也。”“《雝》,禘太祖”,《笺》云:“大祭也,大于四时而小于祫。”郑康成以祭天为禘,与宗庙大祭同名。《春秋纂例》赵子已辩其失矣。王肃以禘、祫为一祭,亦非也。禘与祫异,祫则太祖东向,毁庙及群庙之主,昭南穆北,合食于太祖。禘则祖之所自出者,东向惟以祖配之。今混禘于祫,宗庙有祫无禘。

  范宁《谷梁序》:孔子就太师正《雅》、《颂》,因鲁史修《春秋》,列《黍离》于《国风》,齐王德于邦君,明其不能复《雅》,政化不足以被群后也。然《左传》襄二十九年,季札观乐于鲁,已为之歌《王》矣。孔子至哀十一年,始自卫反鲁,乐正,《雅》、《颂》得所,则降《王》于《国风》,非孔子也。

  《隰有苌楚笺》云:“人少而端悫,则长大无情欲。”胡邦衡《解学记》取之。

  《吕氏春秋》:宁戚饭牛,居车下,望桓公而悲,击牛角疾歌。高诱注以为歌《硕鼠》,不知何所据?《三齐记》载宁戚歌,所谓“南山矸,白石烂”者是也。

  四月秀葽,诸儒不详其名,唯《说文》引刘向说,以为苦葽。曹氏以《尔雅》、《本草》证之,知其为远志。

  董氏举侯包言:卫武公作《抑》诗,使人日诵于其侧。朱子谓:不知此出在何处?愚考侯包之说,见于《诗正义》。《隋经籍志》:《韩诗翼要》十卷,侯包撰。然则包学《韩诗》者也。

  《秦诗》在其板屋,西戎地寒,故以板为屋。张宣公《南岳唱酬序》云:“方广寺皆板屋,问老宿,云:用瓦辄为冰雪冻裂。自此如高台上封皆然。”[《汉?地理志》:天水陇西,民以板为屋。以南岳观之,非独西陲也。]

  《唐棣之华》维常之华,协“车”字;《黍稷》方华,协“塗”字;隰有荷华,协“且”字。曹氏谓:“华”当作“蕐”,音“敷”。盖古“车”本音“居”。《易》曰:“睽孤见豕负涂,载鬼一车。”“来徐徐,困于金车。”其音皆然。至《说文》有尺遮之音,乃自汉而转其声。愚按:《何彼秾矣》,《释文》或云“古读‘华’为‘敷’”,与“居”为韵。后仿此。朱文公《集传》并著二音,而以音“敷”为先。

  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漙,音“团”,《集传》叶上兖反。颜氏《正俗》云:“按吕氏《字林》作‘雨專’,上兖反。训云:露貌。音与‘婉’类。”

  艺麻如之何?衡从其亩。颜氏云:“《礼》今也衡缝,衡,即‘横’也,不劳借音。徐氏音‘横’,失之矣。”

  《干旄》四马,至于五之、六之,犹《缁衣》之“改为”也。《权舆》四簋,至于每食不饱,犹《醴酒》之“不设”也。君子之去就,于其心,不于其礼。

  营谢戍申,其笃于母家一也。一美焉,一刺焉。宣王亲亲,平王忘雠也。

  《孝经》言卿大夫之孝曰:“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孟子谓曹交曰:“服尧之服,诵尧之言,行尧之行。”圣贤之训,皆以服在言行之先,盖服之不衷,则言必不忠信,行必不笃敬。《中庸》修身,亦先以齐明盛服,《都人士》之“狐裘黄黄”,“所以出言有章,行归于周”也。

  “召公是似”,“南仲大祖”,世济其美也。“逵有充,超叛鉴”,苏文忠慨焉。“彧附曹,群忘汉”,朱文公悕焉。

  敬之,群臣进戒嗣王。《荀子》云:“天子即位,上卿进曰:‘能除患则为福。’中卿进曰:‘先事虑事,先患虑患。’下卿进曰:‘敬戒无怠。’”群臣进戒始以敬,三卿授策终以敬,此心学之原也。伊尹训太甲曰:“祗厥身。”召、毕告康王曰:“今王敬之哉!”皆以此为告君第一义。

  叶氏云:“汉世文章,未有引《诗序》者。魏黄初四年詺云:‘《曹诗》刺远君子,近小人。’盖《诗序》至此始行。”

  朱子《诗序辩说》多取郑渔仲《诗辩妄》。艾轩谓:欧阳公《诗本义》不当谓之《本义》,古人旨意精粹,何尝如此费辞?

  《唐志》:《毛诗草木虫鱼图》二十卷。开成中,文宗命集贤院修撰,并绘物象。学士杨嗣复、张次宗上之。按《名贤画录》:太和中,文宗好古重道,以晋明帝朝,卫协画《毛诗图》,草木鸟兽、古贤君臣之像,不得其真,召程修己图之。皆据经定名,任意采掇。由是冠冕之制,生植之姿,远无不详,幽无不显。然则所图非止草木虫鱼也。《隋志》:梁有《毛诗古贤圣图》二卷。

  格物之学,莫近于《诗》。“关关之雎”,挚有别也;“呦呦之鹿”,食相呼也。“德如癅鸠”,言均一也;“德如羔羊”,取纯洁也;“仁如驺虞”,不嗜杀也。“鸳鸯在梁”,得所止也;“桑扈啄粟”,失其性也。“仓庚”,阳之候也;“鸣癆”,阴之兆也。“蒹葭露霜”,变也;“桃虫拚飞”,化也。“鹤鸣于九皋,声闻于野”,诚不可掩也;“鸢飞戾天,鱼跃于渊”,道无不在也。“南有乔木”,正女之操也;“隰有荷华”,君子之德也。“匪鳣匪鲔”,避危难也;“匪兕匪虎”,慨劳役也。“蓼莪、常棣”,知孝友也;“蘩苹、行苇”,见忠信也。“葛屦”褊,而“羔裘”怠也;“蟋蟀”俭,而“蜉蝣”奢也。“爰有树檀,其下维榖”,美必有恶也;“周原膴膴,堇荼如饴”,恶可为美也。“黍以为稷”,心眩于视也;“蝇以为鸡”,心惑于听也。“绿竹猗猗”,文章著也;“皎皎白驹”,贤人隐也。“赠以勺药,贻我握椒”,芳馨之辱也;“焉得谖草,言采其虻”,忧思之深也。“柞棫斯拔,侯薪侯蒸”,盛衰之象也;“凤凰于飞,雉离于罗”,治乱之符也。“相鼠、硕鼠”,疾恶也;“采葛、采苓”,伤谗也。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有多识之益也。

  诵《诗》三百,不能专对,不足以一献。皆诵言而忘味者也。自赐、商之后,言《诗》莫若孟子,其述孔子之言,以为知道者二:《鸱鸮》、《烝民》是也。如《灵台》、《皇矣》、《北山》、《云汉》、《小弁》、《凯风》,深得诗人之心,以意逆志,一言而尽说《诗》之要。学《诗》必自孟子始。

  申、毛之《诗》皆出于荀卿子,而《韩诗外传》多述《荀书》。今考其言“采采卷耳”、“癅鸠在桑”、“不敢暴虎,不敢冯河”,得《风》、《雅》之旨。而引《逸诗》尤多,其孔笔所删欤?

  《法言》曰:“守儒:辕固,申公。”二子无愧于言《诗》矣。王式以《三百五篇》谏,亦其次也。彼语《诗》解颐者,能无愧乎?

  《草木鸟兽虫鱼疏》,陆玑字元恪所撰,非陆机也。

  郑氏《诗谱》,徐整畅,太叔裘隐。见《释文序录》。《隋志》:太叔求及刘炫注。《古今书录》云:“徐正阳注。”《馆阁书目》谓:注者为太叔求,而不考《序录》。徐正阳,疑即徐整,误以“整”为“正”,“畅”为“阳”也。整,字文操,吴太常卿。

  《诗纬含神雾》曰:“集微揆著,上统元皇,下序四始,罗列五际。”又曰:“《诗》者,天地之心,君德之祖,百福之宗,万物之户也。”《推度灾》曰:“建四始五际,而八节通。”《泛历枢》曰:“午亥之际为革命,卯酉之际为改正。辰在天门,出入候听。卯,《天保》也。酉,《祈父》也。午,《采芑》也。亥,《大明》也。《大明》在亥,水始也。《四牡》在寅,木始也。《嘉鱼》在巳,火始也。《鸿雁》在申,金始也。翼奉学《齐诗》,闻五际之要,《十月之交篇》。郎顗曰:“四始之缺,五际之厄。”五际本于《齐诗》,四始与《毛诗序》异。盖习闻其说,而失之也。

  曹氏《论诗》云:“诗之作本于人情,自生民以来则然:太始天皇之策,包羲罔罟之章,葛天之八阕,康衢之民谣。”愚按:《素问?天元纪大论》鬼臾区曰:“积考太始,天元册文曰:‘太虚寥廓,肇基化元。万物资始,五运终天。布气真灵,总统坤元。九星悬朗,七曜周旋。曰阴曰阳,曰柔曰刚。幽显既位,寒暑弛张。生生化化,品物咸章’。”盖古诗之体始于此,然伊川谓《素问》出于战国之末。

  《文粹》李行修云:“刘迅《说诗》三千言,言《诗》者尚之。”今考迅作《六说》以继《六经》,自孔氏至考乱,凡八十九章。取汉史、诏书及群臣奏议以拟《尚书》。又取《房中歌》至《后庭斗百草》、《临春乐》、《小年子》之类,凡一百四十二篇,以拟《雅》章。又取《巴渝歌》、《白头吟》、《折杨柳》至《谈容娘》,以比《国风》之流。然文中子尝续经矣。朱子谓:高、文、武、宣之制,岂有精一执中之传?曹、刘、颜、谢之诗,岂有物则秉彝之训?况迅乎!

  艾轩曰:“《九德》、《九夏》,《雅》、《颂》之流也。《貍首》,《风》也。豳之《雅》、《颂》犹《鲁颂》也。”薛士龙曰:“《诗》之音律,犹《易》之象数。”

  说《诗》者,谓宋襄公作《音坙钟》之乐。案《博古图》有宋公成音坙钟。《大晟乐书》:应天得六钟,篆其带曰“茎钟”。诏谓:获英茎之器于受命之邦。此奸谀傅会之言。宋公成亦非襄公,用以说《诗》,陋矣。

  《大学》止于至善,引《诗》者五;齐家,引《诗》者三。朱子谓:咏叹淫液,其味深长,最宜潜玩。《中庸》末章,凡八引《诗》,朱子谓:“衣锦尚絅”至“不显维德”,始学成德之序也。“不大声以色”至“无声无臭”,赞不显之德也。反复示人,至深切矣。《孝经》引《诗》十,引《书》一,张子韶云:“多与《诗》、《书》意不相类,直取圣人之意而用之。是《六经》与圣人合,非圣人合《六经》也。或引或否,卷舒自然,非先考《诗》、《书》而后立意也。《六经》即圣人之心,随其所用,皆切事理。此用经之法。”

  束睝《补亡诗》循彼南陔,释曰:“陔,陇也。”《群经音辩》云:“序曰:‘孝子相戒以养。’‘陔’当训‘戒’。乡饮酒,《燕礼》宾醉而出,奏《陔夏》,郑氏注:陔之言戒也,以《陔》为节,明无失礼。与《诗序》义协。”愚按:《春官?乐师》郑司农注:今时行礼于大学,罢出,以鼓《陔》为节。

  荀子曰:“善为《诗》者不说。”程子之优游玩味,吟哦上下也。董子曰:“《诗》无达诂。”孟子之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也。

  曹子建《表》:忍垢苟全,则犯诗人胡颜之讥。《诗》无此句。李善引《毛诗》曰:“何颜而不速死也。”今《相鼠》注无之。

  《说文叙》云:其称《诗毛氏》者,皆古文也。以今《诗》考之,其文多异。“得此蠤蠒”,为“蟾蠩”;“硕大且女酓”,为“重颐”,皆《韩诗》之说也。

  蔡邕《正交论》云:“周德始衰,颂声既寝,《伐木》有鸟鸣之刺。”是以《正雅》为刺也。

  春秋时,诸侯急攻战而缓教化,其留意学校者,唯鲁僖公能修泮宫,卫文公敬教劝学,它无闻焉。郑有《子衿》城阙之刺,子产仅能不毁乡校而已。

  吴才老《诗叶韵补音序》曰:“《诗》音旧有九家,唐陆德明定为一家之学。开元中,修《五经文字》,“我心惨惨”为懆,七到反。“伐鼓渊渊”为鼘。于巾反。皆与《释文》异。乃知德明之学,当时亦未必尽用。

  取萧祭脂,曰“其香始升”;为酒为醴,曰“有飶其香。”古所谓香者如此。韦彤《五礼精义》云:“祭祀用香,今古之礼,并无其文。《隋志》曰:‘梁天监初,何佟之议郁鬯萧光,所以达神。与其用香,其义一也。’考之殊无依据,开元、开宝礼不用。”

  诞后稷之穑,有相之道。疏云:“种之必好,似有神助。”《吕氏春秋》后稷曰:“子能使子之野,尽为泠风乎?六尺之耜,所以成亩也。其博八寸,所以成甽也。耨柄尺,此其度也。其耨六寸,所以间稼也。”汉赵过曰:“后稷始甽田。”

  “兴雨祁祁”,雨欲徐,徐则入土。《盐铁论》云:“周公太平之时,雨不破块,旬而一雨,雨必以夜。”

  以按徂旅,《孟子》作“以遏徂莒”,《韩非》云:“文王克莒。”

  夏屋渠渠,《笺》云:“设礼食大具,其意勤勤。”《正义》王肃云:“大屋。”崔骃《七依》说宫室之美云:“夏屋渠渠。”《文选?灵光殿赋注》引《七依》作“蘧蘧。”《檀弓》见若覆夏屋者矣,注:“夏屋,今之门庑。其形旁广而卑。”《正义》:“殷人以来,始屋四阿。夏家之屋,唯两下而已,无四阿,如汉之门庑。”[郑康成于《诗》、《礼》注异如此。]

  文王之治,由身及家。《风》始于《关雎》,《雅》始于《大明》,而《思齐》又《关雎》之始也。《家人》之九五曰:“王假有家。”[不显亦临。谨独者,齐家之本。故《家人》之吉,在于反身。]

  卫武公自警曰:“慎尔出话,敬尔威仪,无不柔嘉。”古之君子,刚中而柔外,仲山甫之德,“柔嘉维则”,随会“柔而不犯”。韩文公为王仲舒铭曰:“气锐而坚,又刚以严。哲人之常,与其友处,顺若妇女,何德之光!”

  “尔土宇昄章”,必曰:“俾尔弥尔性。”务广地而不务广德者,人君之深戒也。不务德而勤远略,齐之霸所以衰。狄之广莫于晋为都,晋之乱所以萌。

  风俗,世道之元气也。观《葛生》之诗,尧之遗风变为北方之强矣。观《驷驖》、《小戎》之诗,文、武好善之民变为山西之勇猛矣。晋、秦以是强于诸侯,然晋之分为三,秦之二世而亡,风俗使然也。是以先王之为治,威强不足而德义有馀。商之季也,有故家遗俗焉。周之衰也,怀其旧俗焉。

  皇皇后帝,皇祖后稷。鲁以稷配天,周之东迁,始僭礼矣。夫子以为周公之衰,而史克何美焉?齐百庭燎,晋请王章,习以为常,礼乐安得不自大夫出乎?

  朱子发曰:“《诗》全篇削去者二千六百九十四篇,如《貍首》、《曾孙》之类是也。篇中删章者,如‘唐棣之华,偏其反而。岂不尔思?室是远而’之类是也。章中删句者,如‘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是也。句中删字者,如‘谁能秉国成,不自为政,卒劳百姓’是也。”

  止斋曰:“《国风》作而二《南》之正变矣。邶、鄘、曹、郐,特微国也,而《国风》以之终始。盖邶、鄘自别于卫,而诸侯浸无统纪,及其厌乱思治,追怀先王先公之世,有如曹、郐然,君子以为是二《南》之可复。世无周公,谁能正之?是故以豳终。”
  
  卷四 周礼

  汉河间献王得《周官》,而武帝谓末世渎乱不验之书,唯唐太宗夜读之,以为真圣作,曰:“不井田,不封建,而欲行周公之道,不可得也。”人君知此经者,太宗而已。刘歆始用之,苏绰再用之,王安石三用之,经之蠹也。唯文中子曰:“如有用我,执此以往。”程伯子曰:“必有《关雎》、《麟趾》之意,然后可以行《周官》之法度。”儒者知此经者,王、程二子而已。

  《汉志》谓之《周官经》,《序录》云:“刘歆始建立《周官经》,以为《周礼》。”意者,《周礼》之名仿此乎?然《后汉书》云:“郑众传《周官经》,后马融作《周官传》,授郑玄。玄作《周官注》。”犹未以《周礼》名也。《隋志》自马融注已下,始曰《周官礼》。《隋志》、《三礼目录》一卷,郑玄撰。今见于《释文》。

  五峰胡氏云:“《周官》司徒掌邦教,敷五典。司空掌邦土,居四民。世传《周礼》阙冬官,未尝阙也,乃冬官事属之《地官》。”程泰之云:“五官各有羡数,天官六十三,地官七十八,春官七十,夏官六十九,秋官六十六,盖断简失次,取羡数。凡百工之事,归之冬官,其数乃周。”俞庭椿为《复古编》,亦云:“《司空》之篇,杂出于五官之属。”九峰蔡氏云:“周公方条治事之官,而未及师保之职。冬官亦阙,首末未备,周公未成之书也。”

  《考工记》,或以为先秦书,而《礼记正义》云:“孝文时,求得《周官》,不见《冬官》一篇,乃使博士作《考工记》补之。”马融云:“孝武开献书之路,《周官》出于山岩屋壁。”《汉书》谓:河间献王得之,非孝文时也。《序录》云:“李氏上五篇,失《事官》一篇,取《考工记》补之。”《六艺论》云:“壁中得六篇。”误矣。齐文惠太子镇雍州,有盗发楚王冢,获竹简书,青丝编简,广数分,长二尺。有得十馀简以示王僧虔。僧虔曰:“是科斗书《考工记》,《周官》所阙文也。”汉时科斗书已废,则《记》非博士所作也。易氏云:“《考工记》非周书也:言周人上舆,而有梓匠之制;言周人明堂,而有世室重屋之制;言沟洫浍川,非遂人之制;言旂旗睳旐,非大司马、司常、巾车之制。瞇周典大不类。”

  《礼器》:《经礼》三百,郑氏注:谓即《周礼》三百六十官。《汉志》:《礼经》三百,臣瓒注云:“《周礼》三百,是官名也。《礼经》谓冠昏吉凶。”盖以《仪礼》为《经礼》也。朱子从瓒说,谓《周礼》乃设官分职之书,礼典在其中而非专为礼设也。

  郑康成释经,以纬书乱之,以臆说汩之,而圣人之微指晦焉。徐氏《微言》谓:郑注误有三:《王制》,汉儒之书,今以释《周礼》,其误一;《司马法》,兵制也,今以证田制,其误二;汉官制皆袭秦,今引汉官以比周官。小宰乃汉御史大夫之职,谓小宰如今御史中丞,如此之类,其误三。鹤山谓:以末世弊法,释三代令典,如以汉算拟邦赋,以莽制拟国服。止斋谓:以《周礼》为非圣人之书者,以说之者之过也。

  张禹以《论语》文其谀,刘歆以《周官》文其奸,犹以《诗》、《礼》发冢也。禹不足以玷《论语》,而以歆訾《周官》可乎?西山曰:“歆之王田,安石之泉府,直窃其一二以自盖尔。”

  易氏《总义》云:“府史胥徒,《通典》总言其为六万三千六百七十五人。”愚考之《通典》,周六万三千六百七十五员,内二千六百四十三人,外诸侯国官六万一千三十二人。此乃官数,非谓府史胥徒也。

  嫔御、奄寺、饮食、酒浆、衣服、次舍、器用、货贿,皆领于冢宰。冕弁、车旗、宗祝、巫史、卜筮、瞽侑,皆领于宗伯。此周公相成王,格心辅德之法。周之兴也,滕侯为卜正,吕伋为虎贲氏。侍御仆从,罔匪正人。左右携仆,庶常吉士。及其衰也,昏椓靡共,妇寺阶乱,膳夫内史,趣马师氏,缔交于嬖宠。琐琐姻亚,私人之子,窃位于王朝。至秦而大臣不得议近臣矣,至汉而中朝得以诎外朝矣,至唐而北司是信,南司无用矣,由周公之典废也。间有诘责幸臣,如申屠嘉;奏劾常侍,如杨秉;宫中府中为一体,如诸葛武侯,可谓知宰相之职者。唐太宗责房玄龄以北门营缮,何预君事?岂善读《周礼》者哉!我朝赵普于一薰笼之造,亦制以有司之法;李沆于后宫之立,奏以臣沆不可;赵鼎于内苑移竹,责宦者罢其役,庶几古大臣之风矣。五峰乃谓周公不当治成王燕私之事,殆未之思也。

  李泰伯曰:“内宰用大夫、士、世妇,每宫卿二人,皆分命贤臣,以参检内事。[汉世皇后詹事,以二千石为之,犹有成周遗意。]

  《汉?食货志》太公为周立九府圜法,颜师古注:《周官》太府、玉府、内府、外府、泉府、天府、职内、职金、职币,皆掌财币之官,故曰九府。愚按:《尔雅》医无闾之珣玗琪,会稽之竹箭,梁山之犀象,华山之金石,霍山之珠玉,昆仑之璆琳琅玕,幽都之筋角,斥山之文皮,岱岳之五谷鱼盐,是谓九府。五峰胡氏《皇王大纪》所述与《尔雅》同,而继之曰:“尚父立圜法,轻重以铢,通九府之货。”又按:《史记列传》吾读管氏《轻重》、《九府》,刘向《别录》曰:“《九府》书,民间无有。《索隐》谓其书论铸钱之轻重。”《盐铁论?文学》曰:“管仲设九府,徼山海。”《通典》亦云:“太公立九府之货。”然则九府,太公立之,管仲设之,其名列于《尔雅》。盖即管氏书也。《大纪》之说得之,颜注恐非。《曲礼》天子之六府,亦与《大禹谟》之六府异。

  九嫔注,引孔子曰:“日者天之明,月者地之理。”《孝经援神契》之言也。何休《公羊传?序》引孔子有云:“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经》。”《孝经钩命决》之言也。汉儒以纬书孔子所作。康成注《中庸》,亦引孔子曰:“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经》。”

  宫伯掌王宫之士庶子。汉诸侯子入宿卫,齐王之弟章是也。入京师受业,楚王之子郢客是也。其制犹古。

  奄止于上士,抑其权也。唐太宗诏内侍省不立三品官,不任以事。然内侍并列于六省,开奄尹与政之阶,与周典统于冢宰异矣。

  八则,礼俗以驭其民。吕微仲谓:庶民可参之以俗,士以上专用礼。此说非也。《大传》百志成,故礼俗刑。吕成公谓:礼俗不可分为两事。制而用之谓之礼,习而安之谓之俗。若礼自礼,俗自俗,不可谓之礼俗。

  王之膳服虽不会,而九式有羞服之式,冢宰所均节也。待王之膳服,不过以关市之赋,则其用简矣。

  司徒掌教不言财,司马掌政不言兵。乡遂九畿,兵财在其中。井田封建,足食足兵之本也。《周官》之法不行,无善教善政,于是忧财用,畏夷狄矣。

  乡有军制,无田制。遂有田制,无军制。《疏》云:“郑注互见其义。”

  大司徒建邦国,以土圭土其地。匠人建国,昼参诸日中之景,夜考之极星。《诗?定之方中传》云:“度日出日入,以知东西。南视定,北准极,以正南北。”愚按:《晏子春秋》景公新成柏寝之室,使师开鼓琴。师开左抚宫,右弹商,曰:“室夕,东方之声薄,西方之声扬。”公召大匠曰:“室何为夕?”大匠曰:“立室以宫矩为之。”于是召司空曰:“立宫以城矩为之。”明日,晏子朝。公曰:“先君太公立宫,何为夕?”对曰:“古之立国,南望南斗,北戴枢星,彼安有朝夕哉!而以今之夕者,周之建国,国之西方,以尊周也。”公曰:“古之臣乎。”枢星,即极星也。公刘居豳,既景乃冈,然则尚矣。

  蔡邕《明堂论》曰:“王居明堂之礼,南门称门,西门称闱,故《周官》有门闱之学。师氏教以三德,守王门。保氏教以六艺,守王闱。然则师氏居东门、南门,保氏居西门、北门也。”朱子《大学章句序》王宫有学,盖谓此。鲁孝公之为公子,尝入京师为国子,人称其孝。宣王命之导训诸侯。他书言国子者,唯《周语》焉。

  师氏三德,朱子曰:“至德以为道本,明道先生以之。敏德以为行本,司马温公以之。孝德以知逆恶,赵无愧、徐仲车之徒以之。

  《牧誓》、《顾命》皆言师氏,《云汉》之《传》曰:“年谷不登,则师氏弛其兵。”《文王世子》大司成,注以为师氏。而“楀维师氏”,以刺匪其人。“九两,师,以贤得民”,注谓诸侯师氏,言贤者以身教也。后妃亦有之,《葛覃》云:“言告师氏。”

  保氏九数,郑司农云:“今有重差、夕桀、句股。”《释文》:“夕,音的。此二字非郑注。”愚按:《少仪正义》引郑司农云:“今有重差、句股。”马融、干宝等更云:“今有夕桀,各为二篇,未知所出。”则“夕桀”二字,后人附益,非郑注信矣。刘徽《九章算经序》云:“包牺氏始画八卦,作九九之术,以合六爻之变。黄帝建《历纪》,协律吕。隶首作数。周公制礼,有九数。九数之流,则《九章》是矣。汉张苍、耿寿昌皆善算,因旧文删补,故校其目。与古或异,而所论多近语。”

  《里宰》以岁时合耦于耡,注云:“耡者,里宰治处也,若今街弹之室。于此合耦,使相佐助。”疏谓:汉时在街置室,检弹一里之民。《金石录》有中平二年正月《都乡正街弹碑》,在昆阳城中。赵明诚失于考《礼注》,而郦氏注《水经》、洪氏《隶释》,皆以“街”为“卫”,又误矣。《汉?食货志》言古制云:“春将出民,里胥平旦坐于右塾,邻长坐于左塾,毕出,然后归。夕亦如之。”里胥之塾,其即《里宰》所谓“耡”者欤?

  《庖人注》:青州之蟹胥。《释文》:胥,息徐反。刘音“素”。《字林》先于反,蟹酱也。《集韵》:蝑,蟹醢,四夜切。当从《集韵》。《笾人注》:皗者,析干之,出东海。陆广微《吴地记》云:“阖闾思海鱼,而难于生致。治生鱼,盐渍而日干之,故名为鲞。”读如“想”。

  《管子?地员篇》:九州之土,为九十物。每土有常,而物有次。群土之长,是唯五粟,次曰五沃,次曰五位,次曰五蘟,次曰五壤,次曰五浮,凡上土三十物,种十二物。中土曰五怸,次曰五纑,次曰五壏,次曰五剽,次曰五沙,次曰五塥,凡中土三十物,种十二物。下土曰五犹,次曰五弓土,次曰五殖,次曰五觳,次曰五凫,次曰五桀,凡下土三十物,种十二物。凡土物九十,其种三十六。按:《大司徒》以土会之法,辨五地之物生;以土宜之法,辨十二壤之物,而知其种。此篇亦古制之存者。《河图》谓东南神州曰晨土,正南邛州曰深土,西南戎州曰滔土,正西弇州曰开土,正中冀州曰白土,西北柱州曰肥土,北方玄州曰成土,东北咸州曰隐土,正东扬州曰信土。

  《地员篇》:凡草土之道,各有穀造。或高或下,各有草土。叶下于欎,欎下于苋,苋下于蒲,蒲下于苇,苇下于雚,雚下于蒌,蒌下于荓,荓下于萧,萧下于薜,薜下于萑,萑下于茅,凡彼草物有十二衰。注:欎,即郁也。衰,谓草上下相重次也。按:《周官》有草人,此岂其遗制欤?

  土圭度地之法,景一寸,地差千里。一分,地差百里。王畿千里以寸为法,五等诸侯之地,以分为法。尺有五寸者,一万五千里之景也。天地相去三万里。尝考《隋、唐志》宋元嘉十九年,测于交州,何承天谓:六百里差一寸。后魏永平元年,测于洛阳,信都芳谓:二百五十里差一寸。然宋之于阳城,魏之于金陵,皆隃度未可据也。唐开元十二年,植表浚仪,大率五百二十六里二百七十步差二寸馀,遂以旧说千里一寸为妄。王朴曰:“阳城乃在洛之东偏,开元得浚仪之岳台,应南北弦居地之中。”司马公《日景图》云:“日行黄道,每岁有差。地中当随而转移。故周在洛邑,汉在颍川阳城,唐在汴州浚仪。”潏水李氏云:“周于阳城测景,说者谓地形西北高,东南下。极星在北,斗亦在北。极星乃天之中也,天之中则地之中。”

  “诸公之地,方五百里”,与《武成》、《孟子》之言不合。子产曰:“列国一同。”《孟子》亦曰:“鲁方百里。”《明堂位》乃云:“鲁方七百里。”或谓《周官?明堂位》兼附庸而言。《职方氏疏》云:“无功,纵是公爵,惟守百里地。谓若虞公、虢公,旧是殷之公,至周仍守百里国,以无功故也。”愚按:《左氏传》虞仲,太王之昭也。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皆周所封。谓旧是殷之公,误矣。

  岁终正治而致事,注:上其计簿。疏云:“汉时考吏,谓之计吏。”今按:《说苑》:晏子治东阿三年,景公召而数之;明年上计,景公迎而贺之。《韩子?外储说》:西门豹为邺令,居期年,上计,君收其玺。《新序》:魏文侯东阳上计,钱布十倍。《史记》:秦昭王召王稽,拜为河东守,三岁不上计。然则春秋战国时,已有上计,非始于汉。

  朱文公曰:“读曹公、杜牧《孙子》,见其所论车乘人数,诸儒皆所未言。唯蔡季通每论此事,以考《周礼》军制皆合。”愚按:《孙子?作战篇》凡用兵之法,驰车千驷,革车千乘,带甲十万。曹公注:驰车,轻车也。杜牧注:轻车,战车也。古者车战,革车、辎车、重车也,载器械财货衣装。《司马法》曰:“一车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炊家子十人,固守衣装五人,厩养五人,樵汲五人。轻车七十五人,重车二十五人,故二乘兼一百人为一队。举十万之众,革车千乘,校其费用支计,则百万之众皆可知也。”《左氏传》:乙卯,楚师军于邲。丙辰,楚重至于邲。吕成公谓:凡战,兵车在前,辎重常在兵车之后。楚重次日乃至,后一日,故无抄击之患。唐说斋云:“儒者谓甸出七十五人,不知实出百人。其七十五人,战车也。其二十五人,重车也。”

  古者步百为亩。古之百亩,为今四十一亩一百六十步。古之一井,为今三百七十五亩。窦俨曰:“小亩步百,周之制也。中亩二百四十,汉之制也。大亩三百六十,齐之制也。今所用者,汉之中亩。”《盐铁论》御史曰:“古者制田,百步为亩。先帝哀怜百姓,制田二百四十步而一亩。”《通典》谓:商鞅佐秦,以为地利不尽,更以二百四十步为亩。二说不同。

  《禹贡》之田九等,为掩别楚地亦九等,《孟子》、《王制》为五等,而《周官》止三等。解者谓:《大司徒》不易、一易、再易三等,都鄙之制也。《小司徒》上、中、下地三等,六乡之制也。《遂人》上、中、下地三等,有莱者,六遂之制也。《大司马》上、中、下地三等,诸侯之制也。

  遂人治野,乃乡遂公邑之制。匠人沟洫,乃采地之制。郑康成云:“周制畿内用夏之贡法,税夫无公田。邦国用殷之助法,制公田不税夫。”朱文公亦云:“沟洫以十为数,井田以九为数。井田、沟洫决不可合,而永嘉诸儒欲混为一。康成注,分为二是也。”愚按:李泰伯《平土书》云:“周畿内及诸侯一用贡法。”盖泰伯已与康成异矣,非始于永嘉诸儒也。刘氏《中义》以匠人沟洫,求合乎遂人治野之制,谓遂人言积数,匠人言方法,然《周礼》、《考工》各为一书。易氏谓:匠人前代之制。

  禹尽力乎沟洫,“濬畎浍,距川”。《遂人》五沟五涂之制,因于古也。以水佐耕者丰,稻人掌之。以水佐守者固,司险掌之。自乡遂之法弛,子驷为田洫而丧田者以为怨。子产作封洫而伍田畴以为谤。晋欲使齐尽东其亩,而戎车是利。甚而两周争东西之流,至商鞅决裂阡陌,吕政决通川防,古制荡然矣。古者内为田庐,外为沟洫。在易之师,寓兵于农,伏险于顺,取下坎上坤之象。沟洫之成,自禹至周,非一人之力。沟洫之坏,自周衰至秦,非一日之积。先儒谓井田坏而戎马入中国,如入无人之境。悲夫!

  人耦牛耦,郑氏注:合耦并言之。疏谓:周时未有牛耦耕,至汉赵过始教民牛耕。今考《山海经》后稷之孙叔均,始作牛耕。周益公云:“孔子有犁牛之言。冉耕,亦字伯牛。《贾谊书》、《新序》载邹穆公曰:‘百姓饱牛而耕。’《月令》季冬出土牛,示农耕早晚。何待赵过?过特教人耦犁,费省而功倍尔。”

  盬盐,引池而化,《山海经》盐贩之泽,《穆天子传》至于盬,晋郇瑕氏之地,而猗顿用是起者也。散盐,煮水而成,《夏书》青州之贡,《职方》幽州之利,齐之渠展,燕之辽东,而宿沙初作者也。形盐,物地以出之,周公阅所云“盐虎形也”。饴盐,于戎以取之,伊尹所云“和之美”者,大夏之盐也。后周四盐之政仿此。古者川泽之饶,与民共之。自《海王》之篇,祈望之守,作俑于齐,至汉二十倍于古。考之《汉志》,盐官三十有五,唐有盐之县一百五。本朝盐所出者十二路,为池二,为监七,为场二十二,为井六百有九,法益详而利无遗矣。

  玩物丧志,召公以为戒。凡式贡之馀财,以共玩好之用,恐非周公之典。《无逸》曰:“惟正之供。”

  《外府注》:泉始盖一品,周景王铸大泉而有二品。韦昭注《周语》曰:“单穆公云:‘古者有母平子,子权母而行。’然则二品之来,古而然矣。”

  古者以射御为艺。孔子曰:“执射乎?执御乎?”《诗》曰:“叔善射忌,又良御忌。”“四黄既驾,两骖不猗”,御之善也。“不失其驰,舍矢如破”,射之善也。学射者多矣。造父之师泰豆氏,尹需之习秋驾,皆学御者也。《说苑》谓:御者使人恭,射者使人端。亦正心修身之法。

  货贿用玺节,注:今之印章也。《司市注》云:“如今斗检封。”《职金》云:“楬而玺之。”《左传》:季武子使公冶问玺书追而与之。《战国策》欲玺者段干子也。蔡邕《独断》云:“古者尊卑共用之。”卫宏云:“秦以来天子为玺,又独以玉为之,臣下莫敢用。”唐又改玺为宝。《五代史》臣曰:“国以玉玺为传授神器,遂古无闻。”《运斗枢》曰:“舜为天子,黄龙负玺。”《世本》曰:“鲁昭公始作玺。”

  司门正其货贿。正者,禁其淫侈而归于正也。注读为“征”,非是。

  迹人,春秋末,宋犹有是官。《左氏?哀十四年传》:迹人来告曰:“逢泽有介麋焉。”

  司禄阙。《孟子》云:“诸侯恶其害己也,而皆去其籍。”赵氏注:今《周礼》司禄之官无其职,是诸侯皆去之,故不复存。

  《槁人注》:今司徒府中有百官朝会之殿。后汉《蔡邕集》所载,百官会府公殿下者也。古天子之堂,未名曰殿。《说苑》:魏文侯御廪灾,素服辟正殿五日。《庄子?说剑》云:“入殿门不趋。”盖战国始有是名。《燕礼注》:当东霤者,人君为殿屋也。疏谓:汉时殿屋四向流水,举汉以况周。然《汉?黄霸传》先上殿,注谓:丞相所坐屋。古者屋之高严,通呼为殿,不必宫中也。

  《大宗伯疏》:《星备》云:“五星初起牵牛,岁星一日行十二分度之一,十二岁而周天。荧惑日行三十三分度之一,三十三岁而周天。镇星日行二十八分度之一,二十八岁而周天。太白日行八分度之一,八岁而周天。辰星日行一度,一岁而周天。”《冯相氏疏》:《星备》云:“明王在上,则日月五星皆乘黄道。”《保章氏疏》:《星备》云:“五星更王相休废,其色不同。王则光芒,相则内实;休则光芒无角,不动摇;废则少光。色顺四时,其国皆当也。”《星备》之书,仅见于此。《隋、唐志》皆不著录。

  周五礼之别,三十有六。唐五礼之仪,一百五十有二。《唐志》云:“自梁以来,始以当时所行,傅于《周官》五礼之名,各立一家之学。”

  “九韶”之舞,注云:“当为大韶。”愚谓:“九韶”之名尚矣,不必改字。《说苑》:孔子至齐郭门之外,遇一婴儿,挈一壶,相与俱行。其视精,其心正,其行端。孔子谓御曰:“趣驱之,趣驱之!韶乐方作。”孔子至彼,闻韶,三月不知肉味。齐景公作《徵招》、《角招》,盖舜乐之存者。刘原父云:“《九招》者,九名。予识其三焉,祈、徵、角之谓也。”《山海经》:夏后开得《九辩》、《九歌》以下,始歌《九招》于大穆之野。《帝王世纪》:启升后十年,舞《九韶》。[《竹书》曰:“夏后间儛《九招》。”]《史记》禹乃兴《九招》之乐,《索隐》曰:“即舜乐《箫韶》九成。”艾轩谓:劝之以《九歌》,即《九招》之乐。《吕氏春秋》:帝喾命咸黑作为舞声,歌《九招》、《六列》、《六英》。帝舜令质修《九招》、《六列》、《六英》,以明帝德。然则《九招》作于帝喾之时,舜修而用之。秦唯《韶》、《武》二乐存。

  班固《律历志》述刘歆之言,以律为下生,吕为上生。郑康成以黄钟三律为下生,以蕤宾三律为上生。梁武帝《钟律纬》谓:班固夹钟中吕,过于无调。郑康成有升阳而无降阳。陈用之《礼书》谓:自子午以左皆上生,子午以右皆下生。以郑说为是。张文饶《翼元》曰:“十二月之律以候月,六十日之律以候日。月律当一下一上,依次而生。日律当用蕤宾重上生。司马迁、刘歆之法,月律也。吕不韦、淮南、京房之法,日律也。《晋志》取司马而非淮南,梁武是京房而非班固,皆非通论。”

  大卜三兆,其颂皆千有二百。夏后铸鼎繇曰:“逢逢白云,一南一北,一西一东。九鼎既成,迁于三国。”懿氏占曰:“凤凰于飞,和鸣锵锵。有妫之后,将育于姜。”成季卜曰:“间于两社,为公室辅。”骊姬繇曰:“专之渝,攘公之羭,一薰一莸,十年尚犹有臭。”卫侯繇曰:“如鱼窥尾,衡流而方羊裔焉。”汉文兆曰:“大横庚庚,余为天王,夏启以光。”皆龟繇也。

  卜师四兆,郑氏锷以理推之,谓:方兆,占四方之事也,汉武帝发《易》占,知神马从西北来。功兆,占立功之事也,楚司马子鱼卜战令龟。义兆,占行义之事也,惠伯曰:“忠信之事则可。”弓兆,有射意,后世有覆射之法。

  《龟人》六龟,《易》十朋之龟。《尔雅》十龟。《唐六典》:辨龟九类五色,依四时用之。

  《列子》梦有六候,与《占梦》同。《噩》作“蘁”。东坡曰:“高宗言梦,文王、武王言梦,孔子亦言梦。其情性治,其梦不乱。”西山曰:“正梦不缘感而得,馀皆感也。”

  《大祝》九祭,九曰“共祭”。注云:“共,犹授也。王祭食,宰夫授祭。《孝经说》曰:‘共绥执授。’”疏云:“《孝经说》,《孝经纬》文。共绥执授,谓将绥祭之时,共此绥祭以授尸。”愚谓:疏谓绥祭,非也。《后汉?礼仪志》注《孝经援神契》曰:“尊三老者,父象也。谒者奉几,安车软轮,供绥执授。”宋均曰:“供绥,三老就车,天子亲执绥授之。”永平二年《养老诏》,亦有“安车软轮,供绥执授”之语。盖取《孝经纬》。

  郑司农注“肃操”:但俯下手,今时撎是也。项氏云:古之拜,如今之揖,折腰而已。介胄之士不拜,故以肃为礼,以其不可折腰也。其仪特敛手向身,微作曲势。此正今时妇人揖礼也。汉时妇人之拜,不过如此。或谓自唐武氏始尊妇人,不令拜伏,误矣。周天元令妇人拜天台,作男子拜,则虽虏俗,妇人亦不作男子拜也。《内则》尚右手者,言敛手右向,非若今用手按膝作跪也。男之尚左亦然。今考太祖问赵普拜礼:何以男子跪而妇人不跪?普问王贻孙,对曰:“古诗‘长跪问故夫’,妇人亦跪也。唐武后时,妇人始拜而不跪。”普问所出,对曰:“唐张建章《渤海记》备言之。”

  《眡祲》,“掌十煇之法”,占日旁之气也。二郑解,其同者六,其异者四。《大卜》“掌三梦之法,其经运十,其别九十”,谓占梦之正法有十也,一运而九变,十运而九十变。注以“经运”为“十煇”,先儒谓日之煇光。梦之变通,其占不同,不当改“运”为“煇”。

  《大史》“正岁年以序事”,注:中数曰岁,朔数曰年。中数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朔数三百五十四日。《汉?历志》曰:“闰所以正中朔也。”或谓:周以建子为正,而四时之事,有用夏正建寅者。用建寅则谓之岁,用建子则谓之年。《洪范正义》从冬至及明年冬至,为一岁。

  《冯相氏》“致日致月”,注:冬至日在牵牛,景丈三尺。夏至日在东井,景尺五寸。此长短之极。春分日在娄,秋分日在角,而月弦于牵牛、东井。《左氏传》:日月之行,分同道也,至相过也。《正义》云:“春分朔则日在娄,望则月在角。秋分朔在角,望在娄。娄、角天之中道,故昼夜等。冬至朔则日在斗,望则月在井。夏至朔在井,望在斗。斗、井南北,故昼夜长短极。冬至古日在牵牛,今在斗。郑注与孔疏异,历法岁差也。

  《保章氏》“星土”,按《乙巳占》论十二次云:“北方之宿,主吴、越;火午之辰,在周邦。天度均列,而分野殊别。一次所主,或亘万里,跨数州,或于寰内不布一郡。《国语》岁在鹑火,有周之分野。今丰鄗当秦宿,而周分隶豫州,理实难详。至如荧惑守心,宋景禳其咎;实沈为祟,晋侯受其殃。事验时有相应。”贾公彦谓:吴、越在南,齐、鲁在东,今岁星或北或西,不依国地所在。此受封之日,岁星所在之辰,国属焉故也。或云:“十二次可言者一,其惟析木乎?”尾箕艮维燕,可以言东北。

  “十有二岁”,注:岁星为阳,右行于天,太岁为阴,左行于地,十二岁而小周。潏水云:“岁星在天,岁阴在地。《天官书》曰:‘岁阴在摄提格,岁星在星纪。岁阴在单阏,岁星在玄枵。’自嘉祐丁酉,验之多差,近年尤甚。岁星常先月馀,近年以来,常先一百二十馀日。”愚考《大衍历议》曰:“岁星自商、周迄春秋之季,率百二十馀年而超一次。战国后,其行寖急,至汉尚微差,及哀、平间馀势乃尽,更八十四年而超一次。”三山陈氏谓:如《左氏》之说,则寅而在卯,午而在亥;如《史记》之说,则寅而在丑,辰而在亥。以次推之,皆不同。《汲冢?师春》谓:岁星每岁而成一分,积百四十四年而满本数,则为超辰之限。

  《外史》“达书名”,郑康成谓:古曰名,今曰字。字者,滋也。《聘礼》记云:“百名以上书于策,不及百名书于方。”王文公云:“文者,奇偶刚柔,杂比以相承,如天地之文,故谓之文。字者,始于一而生于无穷,如母之字子,故谓之字。”夹漈谓:独体为文,合体为字。主类为母,从类为子。六书象形、指事,文也;会意、谐声、转注,字也;假借者,文与字也。谐声与五书同出,五书尚义,谐声尚声。《说文》形也,以母统子;《广韵》声也,以子该母。字书,眼学;韵书,耳学。《中庸或问》曰:“司徒教民,书居其一。外史达书名于四方,大行人又九岁一谕焉。其制度之详如此。秦以小篆、隶书为法,而周制始改。”

  《镈师注》引《春秋传》“宾将趋”,今《左传》作“掫”。《环人注》引“御下掚马”,今作“两”。《职方氏注》引《国语》“闽芊蛮矣”,今作“蛮芊”。

  《司爟》,郑司农引《鄹子》,与《论语》马融引《周书?月令》同。[春取榆柳之火,夏取枣杏,季夏取桑柘,秋取柞楢,冬取槐檀。]王劭曰:“《周官》四时变火以救时疾,火不数变,疾必兴。圣人作法,岂徒然也。晋时有以洛阳火度江者,代代事之,相续不灭,火色变青。”《东汉?礼仪志》:日夏至,浚井改水。日冬至,钻燧改火。改水,唯见于此。

  水有疏导,火有出纳,山林金锡之地,皆为之厉禁。时而用之,先王财成辅相之妙也。《盐铁论》大夫曰:“五行,东方木而丹章有金铜之山,南方火而交趾有大海之川,西方金而蜀陇有名材之林,北方水而幽都有积沙之地。此天地所以均有无,通万物也。”《管子》:出铜之山四百六十七,出铁之山三千六百九。《唐六典》:天下水泉三亿三万三千五百五十有九。

  漏刻之法,昼夜百刻。易氏云:“十二时,每时八刻二十分,每刻六十分。”王昭禹云:“寅、申、巳、亥、子、午、卯、酉八时,各八刻。辰、戌、丑、未四时,各九刻。”愚谓:易氏之说与古法合。司寤氏掌夜时,注:谓夜晚早,若今甲、乙至戊。疏云:“甲、乙则早时,戌、亥则晚时。”愚按:卫宏《汉旧仪》中黄门持五夜,甲、乙、丙、丁、戊夜,今谓之五更。疏以“戊”为“戌”,误矣。马融以昏明为限,郑康成以日出入为限,有五刻之差。蔡邕以星见为夜,日入后三刻,日出前三刻,皆属昼。郑与蔡校一刻。王伯照云:“昼夜长短,以岳台为定。九服之地,与岳台不同,则易箭之日,亦皆少差。”

  “职方氏”,《汉樊毅修西岳庙记》作“识方氏”。《史通》云:“《周书?职方》之言,与《周官》无异。”

  兖州,其浸卢维。注云:“当为‘雷雍’,字误也。”颜师古曰:“卢水在济北卢县。”《说文》:潍水出琅邪箕屋山,东入海,徐州浸。《夏书》:潍、淄其道。郑读非也。

  王有三朝:一曰治朝,在路门之外,宰夫、司士掌之。二曰燕朝,在路门之内,大仆掌之。三曰外朝,在皋门之内,库门之外,朝士掌之。内朝二,外朝一。《唐六典》:承天门,古之外朝。太极殿,古之中朝。两仪殿,古之内朝。

  郑康成因《左氏》“三辰旂旗”之文,谓:王与公同服九章之衮。考之经,无所见。《司服》云:“公自衮冕而下如王之服。”则衮冕而上之章,日月星辰也。冕十二旒,取法天数,岂同服九章无君臣之别哉!《郊特牲》王被衮以象天,注:谓有日月星辰之章。此鲁礼也,岂有周服九章而鲁乃服十二章者乎?汉明帝采《周官》、《礼记》、《尚书?皋陶篇》乘舆服,从欧阳氏说,备十二章,得古制矣。

  五刑之法,疏谓:宫刑至隋乃赦。崔浩《汉律序》:文帝除肉刑而宫不易。《书正义》:隋开皇之初,始除宫刑。按《通鉴》:西魏大统十三年三月,除宫刑。非隋也。

  孙君孚《谈圃》谓:《周官》赞牛耳,荆公言取其顺听,不知牛有耳而无窍,本以鼻听。有人引一牛与荆公辩。今按《周礼义》云:“牛耳,尸盟者所执。”无顺听之说,盖荆公闻而改之。

  《萍氏》几酒,犹妹土之诰也。禹恶旨酒,《易?未济》之终,以濡首为戒,曷尝导民以饮,而罔其利哉!初榷酒酤,书于《汉武纪》,其流害万世,甚于鲁之初税亩。

  《大戴记?朝事篇》取《周官?典命、大行人》、《朱子仪礼经传》,以为朝事义。

  《考工记》貉逾汶则死,先儒以汶为鲁之汶水。《列子释文》云:“案《史记》‘汶’与‘岷’同,谓汶江也。今江边人云:‘狐不渡江。’《说文》貉,狐类也。逾越大水,则伤本性。”

  有虞氏上陶。舜陶河滨,器不苦窳。周陶正犹以虞阏父为之。

  周人上舆。《中庸或问》:轨者,车之辙迹,舆之广六尺六寸。其辙迹在地者,相距之间,广狭如一,无有远迩,莫不齐同。至秦然后车以六尺为度。

  《轮人注》:揱,读为“纷容揱参”之“揱”。疏云:“今检未得。”愚谓:即《上林赋》纷溶萷蔘。

  《冶氏注》:铤,读如“麦秀铤”之“铤”。《表记注》:移,读如“禾汜移”之“移”。六字未知出何书,疏不释其义。或者农书所载欤?移,昌氏反。

  潏水云:“樐氏为量。郑玄以方尺积千寸,此乃九章米粟法。某家旧有一古铜敦,乃周成王时物。甘人侵扈,命正人出师复扈邦,赐有功师氏,而数亦皆备。

  《嘉量》之铭,《祭侯》之辞,皆极文章之妙。而梓人筍虡之制,文法奇古,有飞动之状。盖精于道者,兼物物而后能制器。《庄子》谓:梓庆削木为鐻,鐻成,见者惊犹鬼神。以天合天,道与艺俱化,岂物物刻雕之哉!

  《大戴记?投壶篇》云:“嗟尔不宁侯,为尔不朝于王所。故亢而射,女强食。食尔曾孙侯氏百福。”此《祭侯》之辞也,与《梓人》同而略异。苌弘设射不来,不来者诸侯之不来朝者也。侯者,射垛也,因祭寓意,以为诸侯之戒。

  《司仪》问君,君问大夫,君劳客。注云:“问君曰:‘君不恙乎?’对曰:‘使臣之来,寡君命臣于庭。’问大夫曰:‘二三子不恙乎?’对曰:‘寡君命使臣于庭,二三子皆在。’劳客曰:‘道路悠远,客甚劳。’劳介则曰:‘二三子甚劳。’”疏云:“未知所出何文,或云是孔子聘问之辞,亦未得其实。”愚按:《说苑》魏太子击封中山,遣仓唐使于文侯。文侯召仓唐见之,曰:“击无恙乎?”仓唐曰:“唯唯。”如是者三,乃曰:“君出太子而封之国,君名之,非礼也。”文侯怵然变容,问曰:“子之君无恙乎?”仓唐曰:“臣来时拜送书于庭。”郑氏所述,盖古礼也。《太行人注》亦云:“问不恙。”

  《周礼》,刘向未校之前,有古文,校后为今文。古今不同。郑据今文注,故云“故书”。朱子曰:“八法、八则、三易、三兆之类,各有书。属民读法,其法不可知,如战之阵,其阵法不可见矣。”

  《冥氏注》郑司农云:“读为‘冥氏《春秋》’之‘冥’。”按《儒林传》:冥都传颜氏《春秋》之学。疏谓:若《晏子》、《吕氏》之类,非也。

  王肃《圣证论》讥短郑康成,谓:天体无二,郊、丘为一,禘是五年大祭先祖,非圜丘及郊。祖功宗德,是不毁之名,非配食明堂。皆有功于礼学,先儒韪之。《圣证论》今不传,《正义》仅见一、二。《唐?礼志》曰:“谶纬乱经,郑玄主其说。以禋祀祀昊天上帝,此天也。玄以为天皇大帝者,北辰耀魄宝也。兆五帝于四郊,此五行精气之神也。玄以为灵威仰、赤熛怒、含枢纽、白招拒、汁光纪者五天也。由是有六天之说。显庆二年,礼官议六天出纬书,南郊、圆丘一也,玄以为二。郊及明堂祭天,而玄以为祭太微五帝。启蛰而郊,郊而后耕,而玄谓周祭感帝灵威仰,配以后稷,因而祈谷。皆缪论也。

  古未有笔,以书刀刻字于方策,谓之削。鲁为《诗》、《书》之国,故《考工记》以鲁之削为良。

  沙随程氏曰:“《禹贡》冀州之北,不可画五服之地。《周官》雍州之西,不可画九畿之地。”

  《师氏》:使其属帅四夷之隶,各以其兵服守王之门外。司隶帅四翟之隶,使皆服其邦服,执其邦兵,守王宫。唐太宗擒颉利,其酋长带刀宿卫,亦古制也。然结社率之变,几至危殆。盖先王德化之盛,非太宗所能及。慕冠带百蛮之名,而不虞后患。《孟子》曰:“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

  《遂师》“抱磨”,音“历”。《史记?乐毅书》“故鼎反乎磨室”,徐广注:磨,历也。《战国策》、《新序》作“历室”。盖古字通用。

  《大史》大师抱天时,注云:“大出师,则大史主抱式,以知天时。”《史记?日者传》:旋式正棋。《唐六典》太卜令三式曰:“雷公太一。六壬其局以枫木为天,枣心为地。”六壬之说,许叔重曰:“水者,准也。”生数一,成数五,以水数配之为六壬也。遁甲者,推六甲之阴而隐遁也。本黄帝、风后之术。孤虚者,一画为孤,无画为虚,二画为实。以六十甲子定四方,占其孤虚实而向背之。《吴越春秋》计石兒曰:“孤虚,谓天门地户也。”

  郑刚忠《解义》,如“冕服九章”、“授田三等”、“治兵大阅,旗物之互建”、“六乡六遂,师都之异名”、“阴阳之祀,有用牲之疑”、“九畿之国,有朝贡之惑”、“豆区钟釜,有多少之差”、“世室重屋,非明堂之制”,皆辩明使有条理。

  古者,国有闲田,田有馀夫,夫有闲民,民有羡卒,不尽其财力也。至秦而自实田,至汉而核垦田,至隋而阅丁口,至唐而括逃户隐田,于是财殚力尽,民无乐生之心矣。

  取士之制,其涂有三:诸侯三年一贡士,侯国之士也;乡大夫兴贤能,王畿之士也;大司乐教国子,国之贵游子弟也。

  漆林之征二十而五。漆以饰器用而已。舜造漆器,群臣咸谏,防奢靡之原也。种漆成林,重其征,所以抑末而返朴也。
  
  卷五 仪礼

  《三礼义宗》云:“《仪礼》十七篇,吉礼三,凶礼四,宾礼三,嘉礼七,军礼皆亡。”《礼器注》:《曲礼》谓今《礼》也。即指《仪礼》。而《仪礼疏》云:“亦名《曲礼》。”晋荀崧亦云。朱文公从《汉书》臣瓒注,谓《仪礼》乃《经礼》也。《曲礼》皆微文小节,如今《曲礼》、《少仪》、《内则》、《玉藻》、《弟子职》,所谓“威仪三千”也。《逸礼?中霤》在《月令注疏》。《奔丧》、《投壶》,《释文》引郑氏云:“实《曲礼》之正篇。”又《迁庙》、《衅庙》,见《大戴记》,可补《经礼》之阙。

  韩文公读《仪礼》,谓:考于今无所用。愚谓:天秩有礼,小大由之。冠昏丧祭,必于是稽焉。文公大儒,犹以为无所用,毋怪乎冠礼之行,不非郑尹而快孙子也。

  《艺文志》谓之《礼》,古经未有《仪礼》之名。张淳云:“疑后汉学者见十七篇中有‘仪’有‘礼’,遂合而名之。”孔壁古文多三十九篇,康成不注,遂无传焉。注谓:古文作某者,即十七篇古文也。《论衡》以为宣帝时,河内女子坏老屋,得佚《礼》,恐非。天子巡狩礼、朝贡礼、王居明堂礼、烝尝礼、朝事仪,见于三《礼》注。学礼,见于《贾谊书》。古大明堂之礼,见于蔡邕《论》。虽寂寥片言,如断圭碎璧,犹可宝也。

  《六艺论》五传弟子,谓高堂生之学,萧奋、孟卿、后苍、戴德、戴圣也。

  《士冠礼注》:今之未冠笄者,著卷帻頍,象之所生。滕薛名“簂”为“頍”。簂,古内反。《续汉?舆服志》:簂簪珥。《集韵》有“蔮”、“幗”,无“簂”字。疏云:“卷帻之类。”《隶释?武荣碑》云:“阙帻。”

  兄弟毕袗玄,注:袗,同也。古文“袗”为“均”,疏云:“当读如《左传》‘均服振振’。”按《后汉?舆服志》:秦郊祀之服,皆以袀玄。盖“袀”字误为“袗”。《释文》之忍反,亦误。

  《士冠礼》有醮用酒,注:以为用旧俗。《士丧礼》云“商祝、夏祝”,则礼之兼夏、殷者。

  二十为字,未呼伯仲,至五十乃加而呼之。此《仪礼》贾疏也。二十已有伯某甫、仲叔季,虽云伯仲,皆配某甫而言,至五十直呼伯仲。此《礼记》孔疏也。朱文公曰:“疑孔疏是。石林谓:五十为大夫,去某甫,言伯仲而冠以氏,如南仲、荣叔、南季之类。然仲山甫、尹吉甫皆卿士,亦以字为重。”

  冠辞“令月吉日”、“吉月令辰”,互见其言。《论语》“迅雷风烈”、《九歌》“吉日兮辰良”,相错成文。

  《士昏礼目录》日入三商为昏,疏云:“商,谓商量,是漏刻之名。故《三光灵曜》亦日入三刻为昏,不尽为明。案马氏云:‘日未出,日没后,皆二刻半。前后共五刻。’今云三商者,据整数而言,其实二刻半也。”《诗正义》云:“《尚书纬》谓刻为商。”夏文庄《莲华漏铭》“五夜持宵,三商定夕”,盖取此。[苏子美亦云:“三商而眠,高舂而起。”]

  《乡饮酒疏》曰:“乡大夫饮酒,尚德也;党正饮酒,尚齿也。”公是刘氏曰:“谋宾介于先生,尚德也;旅酬以齿,老者异秩,尚年也;大夫为僎,坐于宾东,尚爵也。”

  《乡射礼》“设丰”,《燕礼》“有丰”,注:丰形似豆而卑。《三礼图》云:“罚爵,作人形。丰,国名也。坐酒亡国,戴盂戒酒。”崔骃《酒箴》:丰侯沉酒,荷罂负缶,自戮于世。图形戒后。李尤《丰侯铭》:丰侯醉乱,乃象其形。

  《燕礼疏》:四向流水曰东霤,《考工记》之四阿,《上林赋》之四注也。两下屋曰东荣,《檀弓》之夏屋也。《士冠礼注》:周制自卿大夫以下,其室为夏屋。

  夏侯胜善说礼服,谓《礼》之丧服也。萧望之以礼服授皇太子,则汉世不以丧服为讳也。唐之奸臣以凶事非臣子所宜言,去《国恤》一篇,而凶礼居五礼之末。五服如父在为母,叔嫂之类,率意轻改,皆不达《礼》意者。五服制度附于令,自后唐始。见《五代史?马缟传》。

  《宋?何承天传》云:“先是《礼论》有八百卷,承天删减并合为三百卷。”又王俭别钞《条目》为十三卷,梁孔子祛续一百五十卷,隋《江都集礼》,亦撮《礼论》为之。朱文公谓:六朝人多精于《礼》,当时专门名家有此学。朝廷有礼事,用此等人议之。唐时犹有此意。潘徽《江都集礼序》曰:“《明堂》、《曲台》之记,南宫、东观之说,郑、王、徐、贺之答,崔、谯、何、庾之论,简牒虽盈,菁华盖鲜。”杜之松借王无功《家礼问》、《丧礼新义》,无功条答之。又借王俭《礼论》,则谓往于处士程融处,曾见此本。观其制作,动多自我周、孔规模,十不存一。今诸儒所著,皆不传,盖礼学之废久矣。

  《礼》特牲,不言牢。《楚语》天子举以大牢,注:牛、羊、豕也。卿举以少牢,注:羊、豕。《汉昭纪》祠以中牢,注:中牢即少牢,谓羊、豕也。[唐《牛羊日历》:牛僧孺、杨虞卿有“太牢笔,少牢口”之语,然太牢非止于牛,少牢非止于羊也。]

  欧阳公自云:“平生何尝读仪礼?”而《濮议》为言者所诋。高抑崇于“乡饮”,考,《仪礼》不详,而朱文公讥之。礼学不可不讲也。

  布八十缕为一升,郑谓:“升”当作“登”,登,成也。吴仁杰曰:“今织具曰鴚,以成之多少,为布之精粗。大率四十齿为一成,而两缕共一齿。”正合康成之说。[衰三升,其粗者。缁布冠三十升,其细者。]

  《聘礼注》:君行一,臣行二。疏谓:出《齐语》。今按此晏子之言,见《韩诗外传》:卫孙文子聘鲁,公登亦登。叔孙穆子曰:“子不后寡君一等。”

  皮树,注云:“兽名。”张镒《三礼图》云:“皮树,人面兽形。”它书未见。

  《诗》、《礼》相为表里。《宾之初筵》、《行苇》可以见大射仪;《楚茨》可以见少牢馈食礼。

  《燕礼》公与客燕曰:“寡君有不腆之酒,以请吾子之与寡君须臾焉。使某也以请。”对曰:“寡君,君之私也。君无所辱赐于使臣,臣敢辞?”《春秋》辞命之美,有自来矣。

  《觐礼》:诸侯觐于天子,为宫方三百步,四门,坛十二寻,深四尺,加方明于其上。陈宣帝大建十年,立方明坛于娄湖,以始兴王叔陵为王官伯,临盟百官。此与苏绰之“六官”、苏威之“五教”何以异?《传》曰:“不协而盟,无故而盟百官,不几于戏乎!”

  《士相见义》曰:“古者,非其君不仕,非其师不学,非其人不友,非其大夫不见。”

  乡先生,谓父师、少师,教于闾塾也。古者仕焉而已者,归教于闾里,《书大传》谓之父师、少师,《白虎通》谓之右师、左师。

  庠为乡学,有堂有室。序为州学,有堂无室。有室则四分其堂,去一以为室,故浅。无室则全得其四分以为堂,故深。
  
  礼记

  《魏征传》曰:“以《小戴礼》综汇不伦,更作《类礼》二十篇,数年而成。太宗美其书,录寘内府。”《艺文志》云:“《次礼记》二十卷。”《旧史》谓采先儒训注,择善从之。《谏录》载诏曰:“以类相从,别为篇第。并更注解,文义粲然。”《会要》云:“为五十篇,合二十卷。”《传》以卷为篇。《元行冲传》开元中,魏光乘《集贤注记》:魏哲。请用《类礼》列于经,命行冲与诸儒集义作疏,将立之学。乃采获刊缀为五十篇。张说言:戴圣所录,向已千载,与经并立,不可罢。魏孙炎始因旧书,擿类相比,有如钞掇,诸儒共非之。至征更加整次,乃为训注,恐不可用。帝然之,书留中不出。行冲著《释疑》曰:“郑学有孙炎,虽扶郑义,乃易前编。条例支分,箴石间起。马伷增革,向逾百篇;叶遵删修,仅全十二。”魏氏采众说之精简,刊正芟砻。《集贤注记》张说曰:“孙炎始改旧本以类相比。征因炎旧书,整比为注。”朱文公惜征书之不复见。此张说文人不通经之过也。行冲谓章句之士,疑于知新,果于仍故。比及百年,当有明哲君子,恨不与吾同世者。观文公之书,则行冲之论信矣。《隋志》:《礼记》三十卷,魏孙炎注。

  道德仁义,非礼不成。至是以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见贾谊《新书?礼篇》。刘原父谓:“若夫坐如尸,立如齐”,乃《大戴记?曾子事父母》篇之辞,“若夫”二字,失于删去。然则《曲礼》之所采摭,非一书也。

  恒言不称老。汉胡广年已八十,继母在堂,言不称老。

  赐果于君前。《说苑》晏子曰:“赐人主前者,瓜桃不削,橘柚不剖。”汉桓荣诏赐奇果,举手捧之以拜。

  拟人必于其伦。《说苑》魏文侯封子击中山,仓唐奉使。文侯顾指左右曰:“子之君长,孰与是?”仓唐曰:“拟人必于其伦。诸侯无偶,无所拟之。”曰:“长大,孰与寡人?”仓唐曰:“君赐之外府之裘,则能胜之;赐之斥带,则不更其造。”

  《列女传》孟母曰:“《礼》,将入门,问孰存;将上堂,声必扬;将入户,视必下。”今《曲礼》阙二句。《孟子》曰:“放饭流歠,而问无齿决。”亦本于《曲礼》。

  在丑夷不争。唐沈季诠事母孝,未尝与人争,皆以为怯。季诠曰:“吾怯乎?为人子者,可遗忧于亲乎哉?”

  古者,王司敬民,岂有献民虏?田以井授,岂有献田宅?无总于货宝,岂有受珠玉?记《礼》者,周之末造也。

  张拱,出《曲礼注》。室中不翔,注:行而张拱,曰翔。叶拱,出《书大传》。子夏叶拱而进。又《家语》:师襄子避席叶拱而对。注:两手薄其心。

  君子欠伸一章,余在经筵进讲,谓:君以自强不息为刚,臣以陈善闭邪为敬。讲经理,讨古今,有夜分日昃而不倦者。上无厌斁之心,下无顾望之意。是故学以聚之而德益进;问以辩之而理益明。盖因以规讽云。

  古以车战。春秋时,郑、晋有徒兵,而骑兵盖始于战国之初。《曲礼》“前有车骑”,《六韬》言“骑战”,其书当出于周末。然《左氏传》“左师展将以昭公乘马而归”,《公羊传》“齐、鲁相遇,以鞍为几”,已有骑之渐。

  《曲礼》、《礼器》、《内则》疏引《隐义》云:“按《隋志》:《礼记音义隐》一卷,射氏撰。”又《音义隐》七卷。

  《檀弓》载申生辞于狐突曰:“伯氏不出而图吾君。”澹庵胡氏谓:狐突事晋未尝去,此云不出,记《礼》者误。愚考《晋语》,申生败翟于稷桑而反,谗言益起。狐突杜门不出,申生使猛足言于狐突曰:“伯氏不出,奈吾君何?”胡氏盖未考此,非记之误也。

  檀弓笔力,左氏不逮也,于申生、杜蒉《传》作屠蒯。二事见之。致堂胡氏曰:“檀弓,曾子门人。其文与《中庸》之文有似《论语》。子思、檀弓皆纂修《论语》之人也。”

  《家语?终记》云:“泰山其颓,则吾将安仰?梁木其坏,吾将安杖?哲人其萎,吾将安放?”《檀弓》无“吾将安杖”四字。或谓:庐陵刘美中家古本《礼记》“梁木其坏”之下,有“则吾将安仗”五字,盖与《家语》同。

  九嶷山在零陵,而云“舜葬苍梧”者,文颖曰:“九嶷半在苍梧,半在零陵。”

  曾子之子元、申,子张之子申祥,子游之子言思,皆见檀弓。

  《春秋繁露》言爵五等,其分土与《王制》、《孟子》同。又云:“附庸字者方三十里,名者方二十里,人氏者方十五里。”盖公羊家之说。

  《王制注》:小城曰附庸。庸,古墉字。王莽曰:“附城。”盖以庸为城也。

  马融云:“东西为广,南北为轮。”《王制》:南北两近一遥,东西两遥一近。是南北长,东西短。

  范蜀公曰:“周兼用十寸、八寸为尺,汉专用十寸为尺。”

  《夏小正》曰:“正月启蛰。”《月令》:孟春,蛰虫始振,仲春始雨水。注云:“汉始以惊蛰为正月中,雨水为二月节。”《左传》启蛰而郊,建寅之月。《正义》云:“太初以后,更改气名,以雨水为正月中,惊蛰为二月节,迄今不改。”改“启”为“惊”,盖避景帝讳。《周书?时训》:雨水之日,獭祭鱼。惊蛰之日,桃始华。《易通卦验》:先雨水,次惊蛰。此汉《太初后历》也。《月令正义》云:“刘歆作《三统历》改之。”又按《三统历》:谷雨三月节,清明中。而《时训》、《通卦验》,清明在谷雨之前,与今历同。然则二书皆作于刘歆之后,《时训》非周公书明矣。是以朱子集《仪礼》,取《夏小正》而不取《时训》。马融注《论语》,谓《周书?月令》有更火之文,其篇今亡。

  《周书序》:周公辩二十四气之应,以明天时,作《时训》。《唐大衍历议》:七十二候,原于周公《时训》。《月令》虽颇有增益,然先后之次则同。自后魏始载于历,乃依《易轨》所传,不合经义。今改从古。李业兴以来,迄《麟德历》,凡七家,皆以鸡始乳为立春初候,东风解冻为次候,与《周书》相校,二十馀日。一行改从古义。《汉上易图》云:“《夏小正》具十二月而无中气,有候应而无日数。《时训》乃五日为候,三候为气,六十日为节。二书详略虽异,大要则同。《易通卦验》所记气候,比之《时训》,晚者二十有四,早者三。当以《时训》为定。故扬子云《太玄》二十四气、关子明《论七十二候》,皆以《时训》。”

  《时训》、《月令》七十二候,雁凡四见:孟春,鸿雁来,《夏小正》曰“雁北向”,《吕氏春秋》、《淮南?时则训》曰“候雁北”;《月令注》:今《月令》“鸿”皆为“候”,而不言“北”,盖“来”字本“北”字。康成时犹未误,故曰:“雁自南方来,将北反其居。”其后,传写者因“仲秋鸿雁来”,误以“北”为“来”。仲秋,鸿雁来,《吕氏》、《淮南》曰“候雁来”;季秋,鸿雁来宾,爵入大水为蛤,《小正》曰“九月,遰鸿雁”,《吕氏》、《淮南》曰“候雁来”,高诱、许叔重注:以“候雁来”为句;宾爵,老爵也。栖宿人堂宇之间,有似宾客,故曰宾爵。季冬,雁北向,《小正》在正月,《易说》在二月。《正义》谓:节气有早晚。

  鱼上冰,《夏小正》曰:“鱼陟负冰。”陟,升也。负冰云者,言解蛰也。《淮南》曰:“鱼上负冰。”注:鲤鱼应阳而动,上负冰也。《盐石新论》谓:《小戴》去一“负”字,于文为阙。然《时训》与《月令》同。《吕氏春秋》亦无“负”字。

  仲冬,虎始交。《易通卦验》云:“小寒季冬,鹊始巢。”《诗推度灾》云:“复之日,雉雊鸡乳。”《通卦验》云:“立春。”皆以节气有早晚也。

  《月令正义》穹天,虞氏所说,不知其名。按《天文录》云:“虞昺作《穹天论》。”《晋?天文志》云:“虞耸立《穹天论》。”耸、昺,皆虞翻子也。虞喜《安天论》云:“族祖河间立《穹天》。”耸为河间相,然则非昺也。

  宿离不贷,蔡邕曰:“宿日所在,离月所历。”

  地气上腾,注:农书曰:“土上冒橛,陈根可拔,耕者急发。”《正义》云:“《氾胜之书》也。”唐中和节进农书,按《会要》,乃武后所撰《兆人本业记》三卷。吕温进表云:“书凡十二篇。”《馆阁书目》云:“载农俗四时种莳之法,凡八十事。”

  《月令》:冬祀行。《淮南?时则训》:冬祀井。《太玄数》云:“冬为井。”《唐月令》:冬祀井,而不祀行。

  鹰化为鸠,阴为阳所化;爵化为蛤,阳为阴所化。堇荼如饴,恶变而美;荃蕙为茅,美变而恶。

  《曲礼》,隋王劭勘晋、宋古本,皆无“稷曰明粢”一句,立八疑十二证,以为无此一句。

  公孙弘云:“好问近乎知。”今《中庸》作“好学”。

  《王制》:太史典礼,执简记,奉讳恶。《保傅传》谓:不知日月之时节,不知先王之讳,与大国之忌,不知风雨雷电之眚,太史之任也。愚谓:人君所讳言者,灾异之变;所恶闻者,危亡之事。太史奉书以告君,召穆公所谓史献书也。

  《曾子问》于变礼无不讲,《天圆篇》言天地万物之理。曾子之学,博而约者也。

  《礼运》,致堂胡氏云:“子游作。”吕成公谓:蜡宾之叹,前辈疑之,以为非孔子语。不独“亲其亲”,“子其子”,而以尧、舜、禹、汤为“小康”,是老聃、墨氏之论。朱文公谓:程子论尧、舜事业,非圣人不能。三王之事,大贤可为。恐亦微有此意。但《记》中分裂太甚,几以帝王为有二道,则有病。

  《夏时》、《坤乾》,何以见夏、殷之礼?《易象》、《鲁春秋》,何以见周礼?此三代损益大纲领也,学者宜切磋究之。

  《白虎通》云:“《礼运记》曰:‘六情,所以扶成五性也。’今《礼运》无此语。五性:仁、义、礼、智、信。”《韩子?原性》与此合。

  人者,天地之心也。仁,人心也。人而不仁,则天地之心不立矣。为天地立心,仁也。

  《内则》:桑弧、蓬矢六,射天地四方。贾谊《新书?胎教篇》:悬弧之礼,东方之弧以梧,南方之弧以柳,中央之弧以桑,西方之弧以棘,北方之弧以枣。五弧五分矢,东南、中央、西北皆三射。其四弧馀二分矢,悬诸国四通门之左。中央之弧馀二分矢,悬诸社稷门之左。《内则》国君世子之礼,《新书》王太子之礼也。

  上帝降衷于民,后王命冢宰降德于民。降德,所以全所降之衷也。元后作民父母,而作之师;冢宰建六典,而教典属焉。故曰:“周公师保万民。”此君相之职也。二《南》之化以身教,《内则》之篇以言教。

  养老,在《家语》则孔子之对哀公,在《书大传》则春子之对宣王。记《礼》者兼取之。宣王问于春子曰:“寡人欲行孝弟之义,为之有道乎?”春子曰:“昔者,卫闻之乐正子曰:‘文王之治岐也。’”云云。《吕氏春秋》春居问于齐宣王曰:“今王为太室,群臣莫敢谏。敢问王为有臣乎?”王曰:“为无。”春居曰:“臣请辟矣。”趋而出。王曰:“春子,春子,反,何谏寡人之晚也?”此即《大传》所谓春子,但其名不同。《大传》名卫,《吕氏春秋》名居。

  蒙以养正,罔不在厥初生。古者能食能言而教之,自天子至庶人,一也。《慎子》曰:“昔者,天子手能衣而宰夫设服,足能行而相者导进,口能言而行人称辞,故无失言失礼也。”《淮南?主术训》、魏文帝《成王论》、袁宏《后汉纪论》,皆用其语。《通鉴》裴子野论“古者人君养子,能言而师授之辞,能行而傅相之礼”,亦本于此。《淮南》云:“心知规而师傅谕导,耳能听而执正进谏。”魏文帝云:“相者导仪。”袁宏云:“身能衣。”今《慎子》存者五篇,其三十七篇亡。此在亡篇。

  六年,教数与方名。数者,一至十也。方名,《汉志》所谓五方也。九年,教数日,《汉志》所谓六甲也。十年,学书计。六书,九数也。计者,数之详,百千万亿也。《汉志》六甲、五方、书计,皆以八岁学之。与此不同。

  四十始仕,道合则服从,不可则去。古之人自其始仕,去就已轻。“色斯举矣”,去之速也。“翔而后集”,就之迟也。故曰:“以道事君,不可则止。”

  孟母曰:“妇人之礼,精五饭,羃酒浆,养舅姑,缝衣裳而已。”程子之母诵古诗曰:“女人不夜出,夜出秉明烛。”唐时有不识厅屏,而言笑不闻于邻者。其习闻《内则》之训欤!

  张彦远云:“郑玄未辩楂梨。”按《内则注》“柤梨之不臧者”,谓之未辩可乎?

  《玉藻注》士以下皆襌,不合而繂积,如今作幧头为之也。[幧,七消反。]《后汉》向栩著绛绡头,注:字当作“幧”,古诗云:“少年见罗敷,脱巾著幧头。”《仪礼注》:如今著幓头,自项中而前交额上,却绕髻也。

  紫,间色也,孔子恶其夺朱。周衰,诸侯服紫。《玉藻》云:“玄冠紫緌,自鲁桓公始。”《管子》云:“齐桓公好服紫衣,齐人尚之,五素易一紫。”郑康成以紫緌为宋王者之后服,贾逵、杜预以紫衣为君服,皆周衰之制也。

  皮弁以日视朝,沙随程氏云:“皮弁视朝,明目达聪。若黈纩塞耳,前旒蔽明,乃祀天大裘,而冕,专诚絜也。”

  《明堂位》成王命鲁公祀周公以天子之礼乐,《春秋意林》曰:“鲁之有天子礼乐,殆周之末王赐之,非成王也。鲁惠公使宰让请郊庙之礼于天子,天子使史角往,惠公止之,其后在鲁,实始为墨翟之学。使成王之世鲁已郊矣,则惠公奚请?惠公之请也,殆由平王以下乎?”惠公事见《吕氏春秋?仲春纪》。公是始发此论,博而笃矣。石林、止斋皆因之。

  鲁公之庙,文世室也。武公之庙,武世室也。按《春秋》成公六年,立武宫。武公非始封之君,毁已久而复立,盖僭用天子文、武二祧之礼。《春秋》之所讥,而《记》以为礼乎?

  《鲁世家》伯禽之孙氵费,弑幽公而自立,周昭王之十四年也。诸侯篡弑之祸自此始。《记》谓君臣未尝相弑,不亦诬乎!太史公曰:“揖让之礼则从矣,行事何其戾也。”

  孔子曰:“鲁之郊禘,非礼也。周公其衰矣。”《春秋》屡书以讥其僭,又书“新作南门”、“新作雉门”及“两观”,皆僭王制也。若以王,礼为当用,则如泮宫、閟宫,《春秋》不书矣。

  《少仪》“朝廷曰退”,进不可贪也。“燕游曰归”,乐不可极也。

  《学记》以“发虑宪”为第一义,谓所发之志虑,合于法式也。“一年视离经辨志”,一年者,学之始;辨云者,分别其心所趋向也。虑之所发必谨,志之所趋必辨。为善不为利,为己不为人,为君子儒不为小人儒,此学之本也。能辨志,然后能继志,故曰:“士先志。”

  畿内为学二,为序十有二,为庠三百,诸侯之国半之,王无咎之言也,陆务观取焉。天子诸侯有君师之职,公卿有师保之义,里居有父师、少师之教。

  《列子》云:“古诗言:良弓之子,必先为箕;良冶之子,必先为裘。”张湛注云:“学者必先攻其所易,然后能成其所难。”

  《文子》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物而动,性之害也。物至而应,智之动也。智与物接,而好憎生焉。好憎成形,而智怵于外,不能反己,而天理灭矣。”与《乐记》相出入,古之遗言欤。致堂云:“《乐记》,子贡作。”

  大学之教也,时教必有正业。朱子曰:“古者唯习《诗》、《书》、《礼》、《乐》,如《易》则掌于太卜,《春秋》则掌于史官,学者兼通之,不是正业。”子思曰:“夫子之教,必始于《诗》、《书》,而终于《礼》、《乐》,杂说不与焉。”

  “天理”二字,始见于《乐记》,如孟子“性善”、“养气”,前圣所未发也。

  《史记?乐书》引《乐记》而注兼存王肃说,《通典》引《大传》亦取肃注。肃字子雍,《魏志》有传。《集说》以肃为元魏人,误也。有两王肃,在元魏者,字恭懿,不以经学名。

  礼主其减,《史记?乐书》作“礼主其谦”。王肃曰:“自谦损也。”礼有报而乐有反,郑注:“报”读为“褒”。孙炎曰:“报,谓礼尚往来,以劝进之。”石声磬,郑注:“磬”当为“罄”。《乐书》作“石声硁[口鼎反。]硁以立别”。《史记正义》:《乐记》,公孙尼子次撰。

  《南风》之诗出《尸子》及《家语》,郑氏注《乐记》云:“其辞未闻。”

  艾轩曰:“五音十二律,古也。舜弹五弦之琴以歌《南风》,是琴之全体具五音也。琴之有少宫、少商,则不复有琴;乐之有少宫、少徵,则不复有乐,以繁脆噍杀之调,皆生于二变也。”

  三老五更,按《列子》云:“禾生子伯宿于田更商丘开之舍。”更,亦老之称也。

  《杂记》里尹主之,注:《王度记》曰:“百户为里,里一尹,其禄如庶人在官者。”《正义》:按《别录》,《王度记》似齐宣王时,淳于髠等所说也。

  孔子曰:“少连、大连善居丧。东夷之子也。”唐扶馀璋之子义慈,号海东曾子;颉利之子叠罗支,其母后至,不敢尝品肉。孰谓夷无人哉?

  《祭法注》:司命主督察三命。《孝经援神契》谓:命有三科,有受命以保庆,有遭命以谪暴,有随命以督行。《孟子注》云:“命有三名,行善得善,曰受命;行善得恶,曰遭命;行恶得恶,曰随命。”孙子荆诗“三命皆有极”,皆本《援神契》。

  《祭义》曰:“术省之。”贾山《至言》:术追厥功。“术”与“述”同。

  《孔悝鼎铭》:六月丁亥,公假于大庙。注谓:以夏之孟夏,禘祭。《正义》:哀十五年冬,荆聩得国。十六年六月,卫侯饮孔悝酒而逐之。此云“六月”命之者,盖命后即逐之也。愚按《通鉴外纪目录》,是年六月丁未朔,则无“丁亥”,当阙疑。裴松之曰:“孔悝之铭,行是人非。”

  《经解》以《诗》为首;《七略》、《艺文志》、阮孝绪《七录》用《易》居前;王俭《七志》,《孝经》为初。

  《坊记》引《论语》曰:“三年无改于父之道。”《论语》成于夫子之门人,则《记》所谓“子云”者,非夫子之言也。

  《坊记注》引《孟子》曰:“舜年五十而不失其孺子之心。”今本云:“五十而慕。”康成注《礼》,必有所据。

  孔子曰:“国家有道,其言足以治;国家无道,其默足以容。”盖铜鍉伯华之行也。《大戴礼》、《家语》。曾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易以俟命,不兴险行以侥幸。”《中庸》之言本此。

  仁者人也,注:人也,读如“相人偶”之“人”,以人意相存问之言。朱文公问吕成公:“相人偶”,此句不知出于何书?疏中亦不说破。吕答未见,当考。《礼记集说》削此二句。《周礼注》,读如“薄借綦”之“綦”。盠,读如“旃仆”之“仆”。疏皆以为未闻。

  期之丧,达乎大夫。吕与叔之说详矣。朱文公谓:古人贵贵之义。然亦是周公制《礼》以后方如此。故《檀弓》又云:“古者不降,上下各以其亲。”

  大经大本,注:大经,《春秋》也。大本,《孝经》也。盖泥于纬书“志在《春秋》,行在《孝经》”之言,其说疏矣。

  衣锦尚絅,《书大传》作“尚蘔”,注:蘔,读为“絅”,或为“絺”。

  朱文公《答项平父书》云:“子思以来,教人之法,惟以尊德性、道问学两事,为用力之要。子静所说,专是尊德性事。而某平日所论,问学上多,所以为彼学者,多持守可观,而看义理不细。而某自觉于为己为人,多不得力,今当反身用力,去短集长,庶几不堕一边”,即此书观之,文公未尝不取陆氏之所长也。《太极》之书,岂好辩哉!

  徐彦伯《枢机论》曰:“中庸镂其心,左阶铭其背。”中庸镂心,未详所出,但有服膺之语。

  《乐记》:倒载干戈,包之以虎皮,名曰“建櫜”。字或作“建皋”。服虔引以解《左传》“蒙皋比”。

  《缁衣》叶公之顾命曰:“毋以小谋败大作,毋以嬖御人疾庄后,毋以嬖御士疾庄士大夫、卿、士。”《周书?祭公篇》公曰:“汝无以嬖御固庄后,汝无以小谋败大作,汝无以嬖御士疾大夫、卿、士,汝无以家相乱王室而莫恤其外。”叶公,当作“祭公”,疑记《礼》者之误。

  深衣方领,朱文公谓:衣领之交,自有如矩之象。续衽钩边者,连续裳旁,无前后幅之缝。左右交钩,即为钩边,非有别布一幅裁之,如钩而缀于裳旁也。康成注:钩边,若今曲裾。文公晚岁去曲裾之制而不用。愚以《汉史》考之,朱勃之衣方领,谓之古制可也。江充之衣曲裾,谓之古制可乎?此文公所以改司马公之说。

  《大戴记?投壶篇》末云:“弓既平张,四侯且良。决拾有常,既顺乃让。乃揖乃让,乃隮其堂。乃节其行,既志乃张。射夫命射,射者之声。御车之旌,既获卒莫。”此命射之辞也。

  哀公之问,非切问也,故孔子于问舜冠则不对,于问儒服则不知。

  《儒行》言自立者二,言特立者一,言特立独行者一。人所以参天地者,其要在此。如有所立卓尔,颜子言之。立天下之正位,先立乎其大者,孟子言之。

  《大学》之“亲民”,当为“新”,犹《金縢》之“新逆”,当为“亲”也。皆传写之误。

  古之人,文以达意,非有意于传也。《汤盘铭》以《大学》传,《虞人箴》、《祈招诗》、《谗鼎铭》以《左氏》传,《楚狂沧浪之歌》以孔、孟氏之书传。

  知止而后有定,《章句》云:“志有定向。”或问云:“事事物物,皆有定理。”其说似不同,当以《章句》为正。

  子罕却玉,韩起辞环,有无穷之名;季氏之玙璠,向魋之夏璜,有无穷之恶。故曰:“惟善以为宝。”

  《乡饮酒义》立三宾以象三光,注:三光,三大辰也。天之政教,出于大辰焉。《公羊传》:大火、心。伐、参。北辰北极。为大辰。汉文帝诏:上以累三光之明。颜注:谓日、月、星。

  《春秋正义》引《辨名记》云:“倍人曰‘茂’,十人曰‘选’,倍选曰‘俊’,千人曰‘英’,倍英曰‘贤’,万人曰‘桀’,倍桀曰‘圣’。”《礼记正义》引之,以为蔡氏。《白虎通》引《礼别名记》曰:“五人曰‘茂’,十人曰‘选’,百人曰‘俊’,千人曰‘英’,倍英曰‘贤’,万人曰‘桀’,万桀曰‘圣’。”盖《礼记》逸篇也。

  《后汉》崔琦对梁冀曰:“将使玄黄改色,马鹿易形乎?”注:言马鹿而不言玄黄。按《礼器》或素或青,夏造殷因,注云:变白黑言素青者,秦二世时,赵高欲作乱,或以青为黑,黑为黄,民言从之。至今语犹存也。琦所谓“玄黄改色”,即此事也。

  《荀子》引《聘礼志》曰:“‘币厚则伤德,财侈则殄礼。’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此即《聘义》所谓“轻财重礼”也。

  《后汉?东夷传》:徐夷率九夷以伐宗周,西至河上。穆王畏其方炽,乃分东方诸侯,命徐偃王主之。《檀弓》载:徐容居之对曰:“昔我先君驹王西讨,济于河。”然则驹王即偃王欤?济河即所谓西至河上也。

  《易乾凿度》:水为信,土为知。《中庸注》:水神则信,土神则知。服氏注:《左传》土为信。朱文公谓:信犹五行之土。服说是也。

  《儒行》云:“其过失可微辨,而不可面数也。”子路喜闻过,善人能受尽言,如讳人之面数,则面谀之人至,而曾子不当三数子夏矣。以是为刚毅,焉得刚?故程子谓游说之士,所为夸大之说。

  方悫解《王制》云:“爵欲正其名,故官必特置;禄欲省其费,故职或兼掌。”愚尝闻淳熙中,或言秦桧当国时,遴于除授,一人或兼数职,未尝废事,又可省县官用度,于是要官多不补。御史中丞蒋继周论之曰:“往者权臣用事,专进私党,广斥异己,故朝列多阙。今独何取此?朝臣俸禄有限,其省几何?而遗才乏事,上下交病,且一官治数司而收其禀,裴延龄用以欺唐德宗也。”以是观之,则兼职省费,岂王者之制乎?

  《周官》上公九命,《王制》有加则赐,不过九命。《伏生大传》谓:诸侯三年一贡士,一适谓之好德,再适谓之贤贤,三适谓之有功。有功者,天子一赐以车服弓矢,再赐以秬鬯,三赐以虎贲百人,号曰命诸侯。此言三赐而已。《汉武纪》元朔元年,有司奏议曰:“古者诸侯贡士,一适谓之好德,再适谓之贤贤,三适谓之有功,乃加九锡。”九锡始见于此。遂为篡臣窃国之资,自王莽始。《礼纬含文嘉》有九锡之说,亦起哀、平间。饰经文奸以覆邦家,汉儒之罪大矣。

  《表记》殷人先罚而后赏,汉武帝谓殷人执五刑以督奸,皆言殷政之严也。《书》曰:“代虐以宽。”《诗》曰:“敷政优优。”岂尚严哉?

  仁右道左,仁对道而言。张宣公以为言周流运用处。右为阳,而用之所行也;左为阴,而体之所存也。

  国君沐粱,大夫沐稷,士沐粱。司马公曰:“礼别嫌明微。大夫贵,近于君,故推而远之,以防僭逼之端。士贱,远于君,虽与之同物,无所嫌也。”

  善教者,使人继其志。弟子累其师,李斯、韩非之于荀卿也。弟子贤于师,卢植、郑玄之于马融也。

  《曲礼》:刑不上大夫。《家语》:冉有问刑,不上于大夫。孔子曰:“凡治君子,以礼御其心,所以属之以廉耻之节也。”其言与《贾谊书》同,而加详焉。谊盖述夫子之言也。《秋官?条狼氏》誓大夫曰:“鞭”,恐非周公之法。

  《文子》曰:“圣人不惭于影,君子慎其独也。”《刘子》曰:“独立不惭影,独寝不愧衾。”高彦先《谨独铭》曰:“其出户如见宾,其入虚如有人。其行无愧于影,其寝无愧于衾。”四句并见《刘子》。

  《大学章句》咏叹淫液,刊本误为“淫泆”。

  《月令》言“来岁”者二:季秋为来岁受朔日,秦正建亥也;季冬待来岁之宜,夏正建寅也。《月令》作于秦,虽用夏时,犹存秦制。《淮南?时则训》与《月令》同。汉太初以前,犹以十月为岁首。

  《理道要诀》云:“周人尚以手抟食,故《记》云:‘共饭不泽手。’盖弊俗渐改未尽。今夷狄及海南诸国、五岭外人,皆手抟食,岂若用匕箸乎?三代之制祭立尸,自秦则废,后魏文成时,高允献书云:‘祭尸久废,今俗父母亡,取状貌类者为尸,败化黩礼,请厘革。’又周、隋《蛮夷传》:巴、梁间为尸以祭。今郴道州人祭祀,迎同姓伴神以享,则立尸之遗法,乃本夷狄风俗,至周未改耳。以人殉葬,至周方革,犹未能绝。秦穆公魏颗之父陈乾昔。今戎狄尚有之,中华久绝矣。”

  《少仪》盩,警枕也。谓之盩者,盩然警悟也。司马文正公以圆木为警枕,少睡则枕转而觉,乃起读书。

  舜葬苍梧之野,薛氏曰:“《孟子》以为卒于鸣条。《吕氏春秋》:舜葬于纪。苍梧山,在海州界,近莒之纪城。鸣条亭,在陈留之平丘。”今考《九域志》,海州东海县,有苍梧山。

  《儒行》言儒之异十有七条,程子以为非孔子之言,胡氏谓游、夏门人所为,其文章殆与荀卿相类。

  古者,无一民不学也。二十五家为闾,闾同一巷。巷有门,门有两塾。上老坐于右塾,为右师;庶老坐于左塾,为左师。出入则里胥坐右塾,邻长坐左塾,察其长幼揖逊之序。新谷已入,馀子皆入学。距冬至四十五日,始出学。所谓家有塾也。闻之先儒曰:“先王之时,其人则四民也,其居则六乡、三采、五比、四闾也,其田则一井、二牧、三屋、九夫也,其官则三吏、六联、五侯、九伯也,其教则五典、十义、六德、六行也,其学则五礼、六乐、五射、六驭、六书、九数也。少而习焉,其心安焉。正岁孟月之吉,党正社禜之会,读法饮射,无非教也。弟子之职,摄衣、沃盥、执帚、播洒、馔馈、陈膳、执烛、奉席,无非学也。汉犹有三老,掌教化,父兄之教,子弟之率,馀论未泯。清议在乡党,而廉耻兴焉;经学有师法,而义理明焉。吁,古道何时而复乎!

  絜矩,学者之事也。从心所欲而不逾矩,圣人之事也。

  孔子射于矍相之圃,吕与叔曰:“孔子温良恭让,其于乡党,似不能言,未闻拒人如是之甚,疑不出于圣人,特门人弟子逆料圣人之意而为此说。将以推尊圣人,而不知非圣人之所当言。”此言可以厉浮薄之俗,故表而出之。
  
  大戴礼记

  《大戴礼》《哀公问》、《投壶》二篇,与小戴无甚异。《礼察篇》首与《经解》同,《曾子大孝篇》与《祭义》相似,而《曾子》书十篇皆在焉。《劝学》、《礼三本》见于《荀子》。《保傅篇》,则《贾谊书》之《保傅》、《傅职》、《胎教》、《容经》四篇也,《汉书》谓之《保傅传》。

  《大戴礼》卢辩注,非郑氏。朱文公引《明堂篇》郑氏注云:“‘法龟文’,未考《北史》也。”

  《易本命篇》与《家语》同,但《家语》谓:子夏问于孔子,孔子曰:“然。吾昔闻老聃,亦如汝之言。”子夏曰:“商闻《山书》曰。”云云。大戴以“子曰”冠其首,疑此篇子夏所著,而大戴取以为《记》。

  《践阼篇》载武王十七铭,《后汉?朱穆传》注引《太公阴谋》,武王衣之铭曰:“桑蚕苦,女工难,得新捐故后必寒。”镜铭曰:“以镜自照见形容,以人自照见吉凶。”觞铭曰:“乐极则悲,沉湎致非,社稷为危。”《崔骃传》注引《太公金匮》,武王曰:“吾欲造起居之诫,随之以身。”几之书曰:“安无忘危,存无忘亡。熟惟二者,必后无凶。”杖之书曰:“辅人无苟,扶人无咎。”《太平御览》诸书引《太公阴谋》:笔之书曰:“毫毛茂茂,陷水可脱,陷文不活。”箠之书曰:“马不可极,民不可剧。马极则踬,民剧则败。”又引《金匮》,其冠铭曰:“宠以著首,将身不正,遗为德咎。”书履曰:“行必虑正,无怀侥幸。”书剑曰:“常以服兵,而行道德。行则福,废则覆。”书车曰:“自致者急,载人者缓。取欲无度,自致而反。”书镜曰:“以镜自照,则知吉凶。”门之书曰:“敬遇宾客,贵贱无二。”户之书曰:“出畏之,入惧之。”牖之书曰:“窥望审,且念所得,可思所忘。”钥之书曰:“昏谨守,深察讹。”砚之书曰:“石墨相著而黑,邪心谗言,无得汙白。”书锋曰:“忍之须臾,乃全汝躯。”书刀曰:“刀利硙硙,无为汝开。”书井曰:“原泉滑滑,连旱则绝。取事有常,赋敛有节。”蔡邕《铭论》谓:武王践阼,咨于太师。作席几、楹杖、器械之铭十有八章。参考《金匮》、《阴谋》之书,则不止于十八章矣。书于篇后,俾好古者有考。

  武王东面而立,师尚父西面道丹书之言。皇氏曰:“王在宾位,师尚父在主位,此王廷之位。若寻常师徒之教,则师东面,弟子西面,与此异。”

  山谷以太公所诵丹书及武王铭,书于坐之左右,以为息黥补劓之方。朱文公亦求程可久,写《武王践阼》一篇,以为左右观省之戒。《仪礼经传》删“且臣闻之”至“必及其世”。《大学或问》因汤盘铭及武王之铭。

  《大戴记》之《夏小正》,《管子》之《弟子职》,《孔丛子》之《小尔雅》,古书之存者,三子之力也。

  《诰志篇》孔子曰:“古之治天下者必圣人。圣人有国,则日月不食,星辰不孛。”慈湖谓:尧、舜、禹之时,历年多无日食。至太康失邦,始日食。历家谓日月薄食,可以术推者,衰世之术也,而亦不能一一皆中。一行归之君德,颇与孔子之言合。一行之术精矣,而有此论,则诚不可委之数。

  《说苑》引子思曰:“学所以益才也,砺所以致刃也。吾尝幽处而深思,不若学之速;吾尝跂而望,不若登高之博见。故顺风而呼,声不加疾,而闻者众;登丘而招,臂不加长,而见者远。故鱼乘于水,鸟乘于风,草木乘于时。”与《大戴礼》、《荀子?劝学篇》略同。《隋、唐志》又有蔡邕《劝学篇》一卷,《易正义》引之云:“鼫鼠五能,不成一伎术。”晋蔡谟读《尔雅》不熟,几为《劝学》死。谓《劝学篇》也。《荀子》梧鼠,大戴云“鼫鼠”。蟹六跪二螯,大戴云“二螯八足”。

  《曾子》曰:“与君子游,如长日加益而不自知也。”董仲舒之言本于此。“行其所闻,则广大矣。”仲舒云:“行其所知,则光大矣。”

  《曾子制言》曰:“良贾深藏如虚,君子有盛教如无。”与《史记》、《老子》之言略同。

  《公符篇》载孝昭冠辞,其后氏曲台所记欤?《后汉?礼仪志》注引《博物记》云。迎日辞,亦见《尚书大传》。三句与《洛诰》同。

  《哀公问五义》云:“穆穆纯纯,其莫之能循。”《荀子》云:“缪缪肫肫,其事不可循。”盖古字通用。杨倞注:缪,当为“胶”。“肫”与“訰”同。非也。

  贾谊“审取舍”之言,见《礼察篇》。

  《四代篇》引《诗》云:“‘东有开明’,避景帝讳也。于时鸡三号,以兴庶虞,庶虞动,蜚征作。啬民执功,百草咸淳。”庶虞,盖山虞、泽虞之属。马融《广成颂》用“飞征”。

  《虞戴德篇》:昔商老彭及仲隗,政之教大夫,官之教士,技之教庶人。仲隗当考。

  《小辨篇》子曰:“缀学之徒,安知忠信?”刘歆书“缀学之士”,本此。

  传言以象,反舌皆至。象者,象胥,舌人之官也。

  《尔雅》以观于古,足以辨言矣。注谓:依于《雅》、《颂》。张揖云:即《尔雅》也。《尔雅》之名,始见于此。

  《保傅篇》:灵公杀洩冶,而邓元去陈以族从。[邓元事唯见于此,当考。]

  《文王官人篇》:其少不讽诵,其壮不论议,其老不教诲,亦可谓无业之人矣。此言可以儆学者。

  傅氏《夏小正序》:郑注《月令》引《小正》者八。今按《月令》孟冬讲武,注引《夏小正》十一月王狩,凡引《小正》者九。《诗?七月》笺引《小正》者一。朱子发曰:“《夏小正》具十二月而无中气,有候应而无日数。至《时训》乃五日为候,三候为气,六十日为节。岂《时训》因《小正》而加详欤?”

  孔子《三朝》七篇,《艺文志注》:孔子对鲁哀公语也。三朝见公,故曰三朝。《大戴礼记》《千乘》、《四代》、《虞戴德》、《诰志》、《小辨》、《用兵》、《少间》,凡七篇。
  
  乐

  《乐纬动声仪》颛顼之乐曰《五茎》,帝喾之乐曰《六英》,《汉志》、《白虎通》云:“《六茎》、《五英》。”《帝王世纪》:高阳作《五英》、高辛作《六茎》。《列子注》以《六莹》为帝喾乐,《淮南子注》以《六莹》为颛顼乐。《通鉴外纪》云:“《汉志》、《世纪》仿六乐撰其名,故多异。”

  徐景安《乐章文谱》曰:“五音合数,而乐未成文。案旋宫以明均律,迭生二变,方协七音。乃以变徵之声,循环正徵;复以变宫之律,回演清宫。其变徵以变字为文,其变宫以均字为谱。唯清之一字,生自正宫,倍应声同,终归一律。”陈晋之《乐书》谓:二变四清,乐之蠹也。四清之名,起于钟磬二八之文;二变之名,起于六十律旋宫之言,非古制也。朱文公曰:“半律,《通典》谓之子声,此是古法。但后人失之,而唯存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四律,有四清声,即半声是也。变宫、变徵,始见于《国语注》。《后汉志》乃十二律之本声,自宫而下,六变七变而得之者,非清声也。凡十二律皆有二变,一律之内通五声,合为七均。祖孝孙、王朴之乐皆同。所以有八十四调者,每律各添二声而得之也。”正声是全律之声,如黄钟九寸是也。子声是半律之声,如黄钟四寸半是也。宫与羽,角与徵,相去独远,故于其间制变宫、变徵二声。《仁宗实录?叙皇祐新乐》云:“古者黄钟为万事根本,故尺量权衡,皆起于黄钟。至晋、隋间,累黍为尺而以制律,容受卒不能合。及平陈得古乐,遂用之。唐兴,因其声以制乐,其器虽无法,而其声犹不失于古。王朴始用尺定律,而声与器皆失之。太祖患其声高,特减一律,至是又减半律。然太常乐比唐之声犹高五律,比今燕乐高三律,失之于以尺而生律也。”其言皆见于范蜀公《乐书实录》,盖蜀公之笔也。房庶言以律生尺,蜀公谓黄帝之法也。司马公谓:胡、李之律生于尺,房庶之律生于量,皆难以定是非。蔡季通谓:律度量衡言盖有叙,若以尺寸求之,是律生于度;若以累黍为之,是律生于量,皆非也。故自为律吹之而得其声。蜀公父名度,故以度量为尺量。然《实录》不宜避私讳。

  《淮南子?天文训》云:“律以当辰,音以当日。一律而生五音,十二律而为六十音。因而六之,故三百六十音,以当一岁之日。”京房六十律,钱乐之三百六十律,本于此。

  《考工记?磬氏疏》:案《乐》云:“磬前长三律二尺七寸,后长二律尺八寸。”朱文公问蔡季通,不知所谓“乐”云者是何书?今考《三礼图》,以为《乐经》。《书大传》亦引《乐》曰:“舟张辟雍,鸧鸧相从。”汉元始四年,立《乐经》。《续汉志》鲍邺引《乐经》。今其书无传。

  晋戴邈上表曰:“上之所好,下必有过之者焉。是故双剑之节崇,而飞白之俗成;挟琴之容饰,而赴曲之和作。”盖用阮籍《乐论》之语。《乐论》云:“吴有双剑之节,赵有挟琴之容。”

  乐名,周以“夏”,宋以“永”,梁以“雅”,周、隋以“夏”,唐以“和”,本朝以“安”。

  傅玄《琴赋》:齐桓曰“号钟”,楚庄曰“绕梁”,相如曰“燋尾”,伯喈曰“绿绮”。《宋书?乐志》曰:“世云燋尾,伯喈琴。以傅氏言之,非伯喈也。”今按《蔡邕传》注引《琴赋序》:相如“绿绮”,蔡邕“焦尾”。《宋志》恐误。

  嵇叔夜《琴赋》:曲引所宜,则《广陵》、《止息》。李善注:应璩《与刘孔才书》曰:“听《广陵》之清散。”傅玄《琴赋》曰:“马融谭思于《止息》。”明古有此曲。韩皋谓:嵇康为是曲,当晋、魏之际,以魏文武大臣败散于广陵始;晋虽暴兴,终止息于此。今以《选》注考之,《广陵散》、《止息》,皆古曲,非叔夜始撰也。魏扬州刺史治寿春,亦非广陵。顾况《广陵散记》云:“曲有《日宫散》、《月宫散》、《归云引》、《华岳引》,然则‘散’犹‘引’也,败散之说非矣。”

  铜山西崩,灵钟东应,《世说注》引东方朔樊英事。《乐纂》又谓:晋人有铜澡盘自鸣,张茂先曰:“此器与洛阳钟声谐,宫中撞钟,故鸣。”

  《朱子语录》云:“《汉?礼乐志》刘歆说乐处亦好。”《汉志》无刘歆说乐,此记录之误。《近思续录》亦误取之。隋牛弘引刘歆《钟律书》,出《风俗通》。

  周无射之钟,至隋乃毁。唐显庆之辂,至本朝犹存。物之寿亦有数邪!

  徐氏之礼,善盘辟之容,而不能明其本;制氏之乐,纪铿枪之声,而不能言其义。汉世所谓礼乐者,叔孙通之仪,李延年之律尔。礼缺而乐遂亡,徐氏之容,制氏之声,亦不复传矣。

  夏侯太初《辩乐论》:伏羲有《网罟》之歌,神农有《丰年》之咏,黄帝有《龙衮》之颂。元次山《补乐歌》有《网罟》、《丰年》二篇。《文心雕龙》云:“二言肇于黄世,《竹弹》之谣是也。”《竹弹歌》见《吴越春秋》。

  韩文公《琴操》十首,琴有十二操,不取《水仙》、《坏陵》二操。

  范蜀公《议乐》曰:“秬一稃二米,今秬黍皆一米。”杨次公非之曰:“《尔雅》秬,黑黍。秠,一稃二米。其种异。以为必得秠然后制律,未之前闻也。”晁子止曰:“纵黍为之则尺长,律管容黍为有馀,王朴是也。横黍为之则尺短,律管容黍为不足,胡瑗是也。”

  《新唐书?乐志》多取刘贶《太乐令壁记》。

  《吕才传》云:“制尺八,凡十二枚,长短不同,与律谐契。”尺八,乐器之名见《摭言》、《逸史》。《仙隐传》:房介然善吹竹笛,名曰“尺八”。

  《文子》曰:“听其音则知其风,观其乐即知其俗,见其俗即知其化。”与《乐记》意同。

  《吕氏春秋》“齐之衰也,作为大吕。”即《乐毅书》所云“大吕陈于元英”者。

  孔子鼓瑟,有鼠出游,狸微行造焉,获而不得,而曾子以为有贪狼之志。客有弹琴,见螳螂方向鸣蝉,惟恐螳螂之失也,而蔡邕以为有杀心。二事相类。

  《琴操》曰:“聂政父为韩王治剑不成,王杀之。时,政未生。及长,入太山,遇仙人,学鼓琴。七年,琴成入韩。”岂韩有两聂政与?

  范蜀公曰:“清声不见于经,唯《小胥注》云:‘钟磬者编次之二八十六枚,而在一簴,谓之堵。’至唐又有十二清声,其声愈高。国朝旧有四清声,置而弗用。至刘几用之,与郑、卫无异。”今考皇祐二年,王尧臣等言:准正声之半,以为十二子声之钟,故有正声、子声各十二。子声即清声也。唐制以十六为小架,二十四为大架,今太常钟垂十六。旧传正声之外,有黄钟至夹钟四清声。又乐工所陈,自磬、箫、琴、龠、巢笙五器,本有清声。埙、篪、竽、筑、瑟五器,本无清声。刘几用四清声,未可以为非。

  西山先生曰:“礼中有乐,乐中有礼。朱文公谓:严而泰,和而节。礼胜则离,以其太严,须用有乐。乐胜则流,以其太和,须用有礼。”

  致堂胡氏曰:“礼、乐之书,其不知者,指《周官》、《戴记》为《礼经》,指《乐记》为《乐经》。其知者曰:‘礼、乐无全书。’此考之未深者。孔子曰:‘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是《诗》与《乐》相须,不可谓乐无书。《乐记》则子夏所述也。至于礼,夫子欲为一书而不果成,夏杞、殷宋之叹是也。”

  鲁虽赐以天子之礼乐,其实与天子固有隆杀也。乐有夷蛮而无戎狄也;门有雉、库而无皋、应也。尊用四代之尊,而爵无虞氏之爵也;俎用四代之俎,而豆无虞氏之豆也。其后鲁公僭天子之制,三家僭鲁公之制,陪臣僭三家之制。然鲁有郊庙之礼,始于惠公之请,在平王东迁之后。说见前。

  乡饮酒,升歌三终,《鹿鸣》、《四牡》、《皇皇者华》。笙入三终,《南陔》、《白华》、《华黍》。间歌三终,歌《鱼丽》,笙《由庚》。歌《南有嘉鱼》,笙《崇丘》。歌《南山有台》,笙《由仪》。合乐三终。《周南》、《关雎》、《葛覃》、《卷耳》。《召南》、《鹊巢》、《采蘩》、《采盿》。《周南》、《召南》,《燕礼》谓之乡乐,亦曰“房中之乐”。大射,歌《鹿鸣》三终,《鹿鸣》、《四牡》、《皇皇者华》。管《新宫》三终。其篇亡。笙诗无辞,则管诗亦无辞。《左传》:宋公享昭子,赋《新宫》。则《新宫》有辞。
  
  卷六 春秋

  《春秋》之法,韩文公“谨严”二字尽之。学《春秋》之法,吕成公“切近”二字尽之。

  《诗》亡然后《春秋》作。《诗》、《春秋》相表里,《诗》之所刺,《春秋》之所贬也。《小雅》尽废,有宣王焉,《春秋》可以无作也。《王风》不复《雅》,君子绝望于平王矣。然《雅》亡而《风》未亡,清议盖凛凛焉。《击鼓》之诗,以从孙子仲为怨,则乱贼之党犹未盛也。《无衣》之诗,待天子之命然后安,则篡夺之恶犹有惧也。更齐、宋、晋、秦之伯,未尝无《诗》,礼义之维持人心如此。鲁有《颂》而周益衰,变风终于陈灵而《诗》遂亡。夏南之乱,诸侯不讨而楚讨之,中国为无人矣。《春秋》所为作与。

  春王正月,程氏《传》曰:“周正月,非春也,假天时以立义耳。”胡氏《传》曰:“以夏时冠月,垂法后世。以周正纪事,示无其位,不敢自专。”朱文公谓:以《书》考之,凡书月皆不著时,疑古史记事例如此。至孔子作《春秋》,然后以天时加王月,以明上奉天时,下正王朔之义。而加春于建子之月,则行夏时之意亦在其中。以程子“假天时以立义”考之,则是夫子作《春秋》时,特加此四字以系年,见行夏时之意。如胡氏之说,则周亦未尝改月,而夫子特以夏正建寅之月为岁首,月下所书之事,是周正建子月事。自是之后,月与事常差两月,恐圣人制作,不如是错乱无章也。刘质夫说,似亦以“春”字为夫子所加,但《鲁史》谓之《春秋》,似元有此字。石林叶氏考《左传》“祭足取麦,谷邓来朝”,以为《经》、《传》所记,有例差两月者,是《经》用周正,而《传》取国史。有自用夏正者,失于更改也。陈氏《后传》曰:“以夏时冠周月,则《鲁史》也。夫子修《春秋》,每孟月书时,以见《鲁史》每正月书王以存周正,盖尊周而罪鲁也。”张氏《集传》曰:“周官布治,言正月之吉,此周正也,而以夏正为正岁。《诗?七月》言月,皆夏时,而以周正为一之日。可见兼存之法。”沙随程氏曰:“周正之春,包子、丑、寅月。吕成公《讲义》,于春字略焉,盖阙疑之意。”

  胡文定《春秋传》曰:“元,即仁也。仁,人心也。”龟山谓:其说似太支离,恐改元初无此意。东莱《集解》亦不取。

  隐元年有正月,后十年皆无正月。陆淳曰:“元年有正,言隐当立而不行即位之礼。十年无正,讥隐合居其位而不正以贻祸。”

  《春秋》书“侵”者才五十八,而书“伐”者至于二百一十三。苏氏谓:三《传》侵伐之例,非正也。有隙曰“侵”,有辞曰“伐”。愚谓:《孟子》曰:“春秋无义战。”非皆有辞而伐也。

  《金石录》:《鼎铭》有云:“王格大室即立。”按:古器物铭,凡言“即立”,或言“立中庭”,皆当读为“位”,盖古字假借。其说见郑氏注《仪礼》。秦泰山刻石犹如此。愚按:《周礼?小宗伯》“掌建国之神位”,故书“位”作“立”,郑司农云:“立读为位。古者立、位同字。古文《春秋经》‘公即位’为‘公即立’。”盖古字通用。《诅楚文》“变输盟刺”,即“渝”字,朱文公引以证《公》、《谷》“郑人来输平”即《左氏》“渝平”也。胡文定谓以物求平,恐不然。

  《史记?孔子世家》:文辞有可与人共者,至于为《春秋》,笔则笔,削则削,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辞。曹子建《与杨德祖书》:昔尼父之文辞,与人通流。至于制《春秋》,游、夏之徒乃不能措一辞。李善注引《史记》曰:“子游、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辞。”今本无“子游”二字。

  《公羊疏》:案闵因叙云:“昔孔子制《春秋》之义,使子夏等十四人,求《周史记》,得百二十国宝书。”今《经》止有五十馀国。通戎夷宿潞之属,仅有六十。庄七年《传》云:“不修《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复’;君子修之,曰‘星霣如雨’。”何氏曰:“不修《春秋》,谓‘史记’也。古者谓‘史记’为‘春秋’。”刘原父谓:何休以不修“春秋百二十国宝书”、“三礼春秋”。朱文公谓:二书不传,不得深探圣人笔削之意。

  王介甫《答韩求仁问春秋》曰:“此《经》比他《经》尤难,盖三《传》不足信也。”尹和静云:“介甫不解《春秋》,以其难之也。废《春秋》,非其意。”朱文公亦曰:“《春秋》义例,时亦窥其一二大者,而终不能自信于心,故未尝敢措一辞。”

  鹤山曰:“《春秋》由惧而作,书成而乱贼惧。乱贼盖陷溺之深者,而犹惧焉,则人性固不相远也。”其说本于吕成公《讲义》。

  书尹氏卒,此尹氏立王子朝之始也。书齐崔氏出奔卫,此崔杼弑其君之始也。比事观之,履霜坚冰之戒明矣。圣人绝恶于未萌,必谨其微。

  薛士龙《春秋旨要序》谓:先王之制,诸侯无史,天子有外史,掌四方之志,而职于周之太史。隐之时,始更《鲁历》而为《鲁史》。诸侯之有史,其周之衰乎!《费誓》、《秦誓》列于《周书》,《甘棠》、《韩奕》编之《南》、《雅》,乌在诸侯之有史也。晋乘始于殇叔,秦史作于文公。王室之微,诸侯之力政焉尔。止斋《后传》因之。朱文公以为:诸侯若无史,外史何所稽考而为史?古人生子,则闾史书之。闾尚有史,况一国乎!愚谓:《酒诰》曰“矧太史友、内史友”,则诸侯有史矣。

  《春秋》日食三十六,有甲乙者三十四,历家推验精者,不过二十六,有日朔者二十六,以《周历》考之,朔日失二十五,《鲁历》校之,又失十三。唐一行得二十七。朔差者半。本朝卫朴得三十五,独庄十八年三月,古今算不入食法。

  汉日食五十三,后汉七十二,唐九十三。《历法》:一百七十三日有馀一交会。然《春秋》隐元年至哀二十七年,凡三千一百五十四月,唯三十七食,是虽交而不食也。襄二十一年九月、十月,二十四年七月、八月,频食,是频交而食也。汉高帝三年十月、十一月亦频食。

  西畴崔氏曰:“《春秋》桓四年、七年无秋冬,定十四年无冬,桓十七年书夏五而阙其月,庄二十二年书夏五月而阙其事,僖二十八年书壬申而不系之月,桓十年书五月而不系之夏,昭十二年书十二月而不系之冬。郭公、仲孙忌与凡日食而不系朔与日者,皆阙也。

  《孟子题辞》仲尼有云:“我欲托之空言,不如载之行事之深切著明也。”《太史公自序》闻之董生曰:“子曰:‘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行事之深切著明也。’”《正义》云:“此《春秋纬》文。”愚谓:纬书起哀、平间,董生时未有之,盖为纬书者述此语耳。

  公矢鱼于棠,朱文公曰:“据《传》曰‘则君不射’,是以弓矢射之,如汉武亲射蛟江中之类。按《淮南?时则训》‘季冬,命渔师始渔,天子亲往射鱼’,则《左氏》陈鱼之说非矣。”

  《春秋》,正月书王者九十二,二月书王者二十有三,三月书王者一十九。元年,不以有事无事,皆书王。何休谓:二月、三月,皆有王者,以存二王之后。二月,殷之正月。三月,夏之正月。先儒以为妄。

  纪侯大去其国,陈齐之谓:圣人盖生名之。大,名也。若汉栾大是也。愚按:以“大”为纪侯之名,本刘质夫说。

  鲁哀公问仲尼曰:“《春秋》之记曰:‘冬十二月,霣霜不杀菽。’何为记此?”仲尼对曰:“此言可以杀而不杀也。夫宜杀而不杀,桃李冬实。天失道,草木犹犯干之,而况于人君乎!”此《韩非》书所载也。以《鲁论》“焉用杀”之言观之,恐非夫子之言也。法家者流,托圣言以文其峭刻耳。胡文定公《春秋传》取之,未详其意。

  沙随《春秋例目》云:“有蜮,或考隶古《春秋》作有蟘。《尔雅》:食叶蟘,音特。”《尔雅》:蜚,蠦蜰。郭璞注:蜰,即负盘臭虫。刘歆曰“负蠜”,误矣。江休复《杂志》:唐彦猷有旧本《山海经》,说“蜚处渊则涸,行木则枯”,疑《春秋》所书即此物。若是“负蠜”,不当云有,谓之多可也。

  郎顗谓:鲁僖遭旱,修政自敕,时雨自降。然《春秋》于僖公初书雨,已而书雩,已而书大旱,公之德衰矣。

  名不可不谨也。《春秋》或名以劝善,或名以惩恶,衮钺一时,薰莸千载。东汉豪杰耻不得豫党锢,慕其流芳也。我朝镌工之微,不肯附名党碑,惧其播恶也。名教立而荣辱公,其转移风俗之机乎!

  公如京师,非礼也。晋、楚可以言如,京师不可以言如,于是朝觐之礼废矣。

  仲子之赗,宰书其名;成风之赗,王不书天。正三纲也。《公羊氏》乃有“母以子贵”之说,谓之知《春秋》之义可乎?汉章帝不以尊号加于贾贵人,晋明帝不以尊号加于荀豫章君,犹近古也。

  齐侯、卫侯胥命于蒲,《荀子》曰:“《春秋》善胥命。”程子、胡文定皆善之。刘原父以为自相命,非正也。止斋亦以为相推长也。于是齐僖称小伯,黎之臣子亦以方伯责卫宣。愚谓:齐、卫胥命,此霸者之始。其末也,齐、魏会于徐州以相王。霜凝冰坚,其来渐矣。

  书郊九,皆卜不吉。失时、牛灾,则书之。书大雩二十一,皆在午、未、申之月。建巳之雩,常事不书。

  三书蒐于昭公之时,兵权在大夫。再书蒐于定公之时,兵权在陪臣。

  定公六月即位,而于春夏书元年。《正义》谓:汉、魏以来,虽于秋冬改元,史于春夏即以元年冠之,因于古也。《通鉴》汉建安二十五年之初,汉尚未亡,即以为魏黄初元年,朱文公谓:夺汉太速,与魏太遽,非《春秋》存陈之意。

  《春秋》三书“孛”,而昭十七年:有星孛于大辰,申须曰:“彗,所以除旧布新也。”《史记?天官书》刘更生封事云:“《春秋》彗星三见。”则彗、孛一也。《晏子春秋》:齐景公睹彗星,使伯常骞禳之。晏子曰:“孛又将出,彗星之出,庸何惧乎?”则孛之为变,甚于彗矣。齐有彗星,见于《传》而《经》不书。

  星孛东方,在于越入吴之后;彗见西方,在卫鞅入秦之前。天之示人著矣。

  齐桓之将兴也,恒星不见,星陨如雨;晋文之将兴也,沙鹿崩。自是诸侯无王矣。晋三大夫之命为侯也,九鼎震。自是大夫无君矣。人事之感,天地为之变动,故董子曰:“天人相与之际,甚可畏也。”

  晋自武、献以来,以诈力强其国,故《传》曰:“晋人虎狼也。”“晋人无信。”“晋所以霸,师武臣力也。”《春秋》书“晋人纳捷菑于邾,弗克纳。”“晋士匄帅师侵齐,至榖,闻齐侯卒乃还。”此《孟子》所谓彼善于此者,君子与之,义理之在人心,不可泯也。《剥》之上九,一阳尚存。《春秋》之作,见人心之犹可正也。

  列国之变,极于吴、越。通吴以疲楚者,晋也。通越以挠吴者,楚也。《春秋》于是终焉。唐以南诏攻吐蕃,而唐之亡以南诏。本朝以女真灭契丹,而中原之亡以女真。女真之将亡也,吾国又不监宣和,而用夹攻之策。不知《春秋》之义也。

  邢有狄难,已迁于夷仪,三国之师城邢。俾反其国都,故列三国称师,以著其功。淮夷病杞,方伯不能斥逐蛮夷,使杞人安其都邑,乃城缘陵使迁,故书诸侯而不列序。狄入卫,逾年,齐侯方城楚丘以处文公,故但书城楚丘而不著其城之者。书愈略者,功愈降也。沙随程氏云。

  齐桓之霸,自盟于幽,至会于淮,凡十有二会,而孔子称九合诸侯。刘氏《意林》曰:“始于幽,终于淮,合者九。”崔氏曰:“道其不以兵车而已。庄十六年,九国盟于幽。二十七年,五国又盟于幽。僖元年,六国会于柽。二年,四国盟于贯。五年,八国会王世子于首止。七年,五国盟于宁母。八年,王人与七国会于洮。九年,宰周公与七国会于葵丘。十三年,七国会于咸。凡九合诸侯也。牡丘之盟,阳榖之会,淮之会,盖有兵车矣。”胡氏《通旨》曰:“桓公霸四十二年,会盟凡二十有一,独称九合,举衣裳之会尔。”《谷梁传》衣裳之会十有一,《论语疏》谓:不取北杏及阳榖为九。《史记》兵车之会三,乘车之会六。其说不同。朱文公谓:九,《春秋传》作“纠”,展喜犒师之词云尔。李氏韶《世纪》云:“桓公会不迩三川,盟不加王人;文公会畿内,盟子虎矣。桓公宁不得郑,不纳子华,惧其奖臣抑君;文公则为元咺执卫侯矣。此夫子所以有正谲之辨。”

  《春秋繁露》曰:“《春秋》甚幽而明,无传而著。”又曰:“《易》无达吉,《诗》无达诂,《春秋》无达例。”陆农师称之。又曰:“不由其道而胜,不如由其道而败。”攻媿谓:真得夫子心法。

  董仲舒《春秋决狱》,其书今不传,《太平御览》载二事。其一引《春秋》许止进药,其一引夫人归于齐。《通典》载一事,引《春秋》之义,父为子隐。应劭谓:仲舒作《春秋决狱》二百三十二事,《隋、唐志》:十卷。今仅见三事而已。御史中丞众议薛况之罪,孔季彦断梁人之狱,皆以《春秋》合于《经》谊。终军之诘徐偃,则论正而心刻矣。吕步舒使治淮南狱,穷验其事,盖仲舒弟子不知其师书者也。公孙弘以《春秋》之义绳臣下,张汤请博士弟子治《尚书》、《春秋》,补廷尉史。是以《春秋》为司空城旦书也。胡文定公曰:“《春秋》立法谨严,而宅心忠恕。”斯言足以正汉儒之失。《盐铁论》文学曰:“吕步舒弄口而见戮。”

  刘原父深于《春秋》,然议郭后祔庙,引《春秋》“禘于太庙,用致夫人”,致者不宜致也,且古者不二嫡,当许其号而不许其礼。张洞非之曰:“按《左氏》,哀姜之恶,所不忍道,而二《传》有非嫡之辞。敞议非是。”然则稽经议礼,难矣哉!

  桓以许田赂郑,宣以济西田赂齐,身为不义而以赂免。取宋郜鼎,纳莒仆宝玉,人欲横流,天理灭矣。末流之敝,货范鞅而昭公不入矣。窃宝弓而盗臣肆行矣。受女乐而孔子遂去矣。三叛人以邑来,知利而不知义矣。《孟子》是以有“不夺不餍”之戒。

  公如京师者一,朝王所者二,卿大夫如京师者五,其简如是,而朝聘于大国,史不绝书。尊卑之分不明,强弱之力是视。记《礼》者以鲁为有道之国,道焉在哉?

  卫人立晋,不称公子者,宣公淫乱,此狄入卫之兆也。居中国,去人伦,变华而狄,以灭其国。东徙渡河,终不复还旧封。《诗》以《鹑之奔奔》在《定之方中》之前,其戒深矣。故于晋始立名之。

  书狄入卫,书楚子入陈,不忍诸夏见灭于夷狄,故称“入”焉。书吴入郢,楚昭出奔,犹有君也;申包胥求救,犹有臣也,故不言楚。书于越入吴,国无人焉,如升虚邑,故言吴。

  礼乐自天子出,而献六羽焉;非天子不制度,而税亩焉,故皆书曰“初”。《史记?表》于秦书“初立西畤”、“初租禾”、“初为赋”,取法乎《春秋》。

  陈同甫《春秋属辞》:公会戎于潜,公及戎盟于唐,曰:“圣人不与戎狄共中国,故中国不与戎狄共礼文。”齐侯使其弟年来聘,郑伯使其弟语来盟,曰:“诸侯以国事为家事,圣人以国事为王事。”郑世子忽复归于郑,许叔入于许,曰:“不能大复国于诸侯,则力不足以君国;不能公复国于诸侯,则义不足以有国。”公如齐纳币,大夫宗妇觌用币,曰:“父子之大义,不以夫妇而遂废;夫妇之常礼,不以强弱而有加。”郑伯逃归不盟,郑伯乞盟,曰:“去就不裁于大义,则举动无异于匹夫。”宋公会于盂,战于泓,曰:“与夷狄共中国者,必不能与夷狄争中国。”盟于翟泉,晋人、秦人围郑,曰:“锐于合诸侯者,必有时而惰;工于假大义者,必有时而拙。”狄围卫,卫迁于帝丘;卫人侵狄,卫人及狄盟,曰:“避夷狄之兵,以见小国之无策;要夷狄之好,以见中国之无霸。”遂城虎牢,戍郑虎牢,曰:“公其险于天下,所以大霸者制敌之策;归其险于一国,所以成霸者服叛之功。”城杞,城成周,曰:“大夫之于诸侯不自嫌,则列国之于王室何以辨?”其发明《经》旨,简而当。

  《晋语》司马侯曰:“羊舌肸习于《春秋》。”《楚语》申叔时曰:“教之《春秋》。”皆在孔子前,所谓《乘》、《梼杌》也。鲁之《春秋》,韩起所见,《公羊传》所云:“不修《春秋》也。”

  康节邵子学于李挺之,先视以陆淳《春秋》,欲以表仪《五经》。既可语《五经》大旨,则授《易》终焉。此学自《春秋》而始也。横渠张子谓:非理明义精,殆未可学。朱子谓:《春秋》乃学者最后事。此学至《春秋》而终也。

  孙明复《春秋总论》曰:“《周礼》九命作伯,得专征诸侯。孟子所谓五霸者伯也。”李泰伯常语司马公《迂书》,皆用此说。《通鉴》谓王霸无异道,先儒非之。愚按:五伯,见《左传》成二年,杜氏注云:“夏伯昆吾、商伯大彭、豕韦、周伯齐桓、晋文。”以霸为伯可也,而非孟子则过矣。邵子于五霸,取秦穆、晋文、齐桓、楚庄。

  锡桓公命,葬成风,王不书天。桓四年、七年,去秋冬二时,此天法也。不书即位,名天子之宰,贬诸侯,讨大夫,此王法也。孟子谓天子之事,邵子谓尽性之书,胡文定谓传心之要典也。

  明天理,正人伦,莫深切于《春秋》。三忠臣书及,而为义者劝焉;三叛人书名,而不义者惧焉。书克段、许止而孝悌行矣,书仲子、成风而纲常立矣,书郜鼎、卫宝而义利辨矣,书遇于清、会于稷而乱贼之党沮矣。

  宣之于仲遂,定之于意如,以私劳忘大谊,不若叔孙昭子远矣。晋文公以定襄王而请隧,王弗许曰:“班先王之大物,以赏私德。”又曰:“余敢以私劳变前之大章?”真文忠《文章正宗》以此篇为首,其有感于宝庆之臣乎?懔懔焉《春秋》之法也。

  “晋阳以叛”书,圣笔严矣,《公羊氏》乃谓逐君侧之恶,《谷梁》亦云:“以地正国。”汉之乱贼,晋之强臣,唐之悍将,假此名以称乱,甚于《诗》、《礼》发冢者也。

  平王之迁,戎为之也;襄王之出,狄为之也。《春秋》之笔,戎为先,狄次之。其末也,淮夷列诸侯之会,天下之变极矣。

  《春秋》以道名分,其特书皆三纲之大者:曰成宋乱,以宋督弗讨,而货赂是取也;曰宋灾故,以蔡般弗讨,而细故是恤也;曰用致夫人,以嫡妾无辨,而宗庙之礼乱也;曰大夫盟,以君弱臣强,而福威之柄移也。吁,其严乎!

  沈既济书中宗曰:“帝在房陵。”孙之翰、范淳夫用其例,《春秋》“公在乾侯”之比也。沙随程氏谓:三子不以敬王之例书居,而引诸侯之在他国者,其考《春秋》而未熟者欤。朱文公诗,以为范太史受说伊川,然既济之议,乃其始也。

  大雩,大阅,大蒐,肆大眚,凡以“大”言者,天子之礼也。书鲁之僭,《月令》曰:“大雩帝。”天子雩上帝,诸侯雩山川。《经》书“大雩”二十有一,非礼也。贾逵云:“言大,别山川之雩。”诸侯雩上帝,于是季氏旅泰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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