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十二·经籍考三十九

  ○子(法家名家墨家纵横家)

  《汉·艺文志》:法家者流,出於理官,信赏必罚,以辅礼制。《易》曰“先王以明罚敕法”,此其所长也。及刻者为之,则无教化,去仁恩,专任刑法而欲以致治,至於残害至亲,伤恩厚薄。

  《汉志》:十家,二百一十七篇。

  《隋志》:六部,合七十二卷。

  《唐志》:十五家,十五部,一百六十六卷(尹知章以下不著二家,二十五卷)。

  《宋三朝志》:七部,六十七卷。

  《宋两朝志》:三部,二十六篇。

  《宋中兴志》:四家,四部,五十卷。

  ※《管子》二十四卷

  晁氏曰:刘向所定,凡九十六篇,今亡十篇。世称齐管仲撰。杜佑《指略》序云:“唐房元龄注。其书载管仲将没,对桓公之语,疑後人续之。而注颇浅陋,恐非元龄,或云尹知章也。”管仲九合诸侯,以尊王室,而三归反坫,僭拟邦君,是以孔子许其仁,而陋其不知礼,义者以故谓仲但知治人而不知治己。予读仲书,见其谨政令,通商贾,均力役,尽地利,既为富强又颇以礼义廉耻化其国俗。如《心术》、《白心》之篇,亦尝侧闻正心诚意之道。其能一正天下,致君为五伯之盛,宜矣。其以泰侈闻者,盖非不知之,罪在於志意易满,不能躬行而已。孔子云尔者,大抵古人多以不行礼为不知礼,陈司败讥昭公之言亦如此。然则其为书固无不善也,後之欲治者庶几之,犹可以制四夷而安中国,学者何可忽哉!因为是正其文字而辩其音训云。

  东坡苏氏曰:尝读《周官》司马法,得军旅什伍之数。其後读管夷吾书,又得管子所以变周之制。盖王者之兵出於不得已,而非以求胜敌也,故其为法,要以不可收而已。至於桓、文,非决胜无以定霸,故其法在必胜。繁而曲者,所以为不可败也;简而直者,所以为必胜也。

  水心叶氏曰:《管子》非一人之笔,亦非一时之书,莫知谁所为。以其言毛嫱、西施、吴王好剑推之,当是春秋末年。又“持满定倾,不为人客”等,亦种、蠡所遵用也。其时固有师传,而汉初学者讲习尤著,贾谊、晁错以为经本,故司马迁谓“读管氏书,详哉其言之也”。篇目次第,最为整比,乃汉世行书。至成、哀?,向、歆论定群籍,古文大盛,学者虽疑信未明,而管氏、申、韩由此稍绌矣。然自昔相承,直云此是齐桓、管仲相与谋议唯诺之辞。余每惜晋人集诸葛亮事,而今不存。使管子施设果传於世,士之浅心既不能至周、孔之津涯,随其才分亦足与立,则管仲所亲尝经纪者,岂不足为之标指哉?惟夫山林处士,妄意窥测,借以自名,王术始变;而後世信之,转相疏剔,幽蹊曲径,遂与道绝。而此书方为申、韩之先驱,鞅、斯之初觉。民罹其祸,而不蒙其福也。哀哉!又曰:

  管氏书独盐?为後人所遵,言其利者无不祖管仲,使之蒙垢万世,甚可恨也!

  《左传》载晏子言“海之盐蜃,祈望守之”,以为衰微之苛敛,陈氏因为厚施,谋取齐,而齐卒以此亡。然则管仲所得,齐以之伯,则晏子安得非之?孔子以小器卑管仲,责其大者可也,使其果猥琐为市人不肯为之术,孔子亦不暇责矣。故《管子》之尤谬妄者,无甚於《轻重》诸篇。

  高氏《子略》曰:先王之制,其盛极於周。后稷、公刘、太王、王季、文、武、成、康、周公之所以创周者,非一人之力,一日之勤,经营之难,积累之素,况又有出於唐、虞、夏、商之旧者。及其衰也,一夫之谋,一时之利,足以销靡破凿,变徙划蚀,而迄无馀脉。吁!一何易耶!九合之力,一霸之图,於齐何有也,使天下一於兵而忘其为农,天下一於利而忘其为义。孰非利也,而乃攻之以贪,骋之以诈;孰非兵也,而乃趋之以便,行之以巧。一切先王之所以经制天下者,烟散风靡,无一可传。呜呼,仲其不仁也哉!而况井田既坏,概量既立,而商鞅之毒益滋矣。封建既隳,《诗》、《书》既燎,而李斯之祸益惨矣。ム谁之咎耶?汉、唐之君,贪功苟利,兵穷而用之无法,民削而诛之无度,又有出於管仲、鞅、斯之所不为者。岂无一士之智,一议之精,区区有心於复古而卒不可复行?盖三代之法甚坏而扫地久矣!坏三代之法,其一出於管仲乎!  周氏《涉笔》曰:《管子》一书,杂说所丛。予尝爱其统理道理名法处过於馀子,然他篇自语道论法,如《内业》、《法禁》诸篇,又偏?不相丽。虽然观物必於其聚,《文子》、《淮南》徒聚众词,虽成一家,无所收采,《管子》聚其意者也。粹羽错色,纯玉?声,时有可味者焉。

  陈氏曰:按《汉志》,《管子》八十六篇,列於道家。《隋》、《唐志》著之法家之首。今篇数与《汉志》合,而卷视《隋》、《唐》为多。《管子》似非法家,而世皆称管、商,岂以其标术用心之同故邪?然以为道家则不类。今从《隋》、《唐志》。  《崇文总目》曰:唐国子博士尹知章注。按《吴兢书目》,凡书三十卷,自存十九卷,自《列势解》篇而下十一卷己亡。又有《管氏指略》二卷,唐杜佑撰。

  采《管氏》章句之要,共为十篇。  ※《商子》五卷

  晁氏曰:秦公孙鞅撰。鞅,卫之庶孽,好刑名之学。秦孝公委以政,遂致富强,後以反诛。鞅封於、商,故以名。其书本二十九篇,今亡者三篇。太史公既论鞅刻薄少恩,又读鞅开塞书,谓与其行事相类,卒受恶名,有以也。《索隐》曰:“开谓刑严峻则政化开,塞谓布恩惠则政化塞。”今考其书,司马贞盖未尝见之,妄为之说耳。《开塞》乃其第七篇,谓道塞久矣,今欲开之,必刑九而赏一;刑用於将过则,大邪不生,赏施於告奸,则细过不失;大邪不生,细过不失,则国治矣。由此观之,鞅之术无他,特恃告讦而止耳。故其治不告奸者与降敌同罚,告奸者与杀敌同赏。此秦俗所以日坏,至於父子相夷,而鞅不能自脱也。太史公之言,信不诬矣。

  周氏《涉笔》曰:商鞅书亦多附会後事,拟取他辞,非本所论著也。其精确切要处,《史记》列传包括已尽,今所存大抵?滥淫辞,无足观者。盖“有地不忧贫,有民不忧弱”,凡此等语,殆无几也。此书专以诱耕督战为根本。今云使商无得籴,农无得粜,农无粜则窳惰之农勉,商无籴则多岁不加乐。夫积而不粜,不耕者诚困矣,力田者何利哉?暴露如邱山,不时焚烧,无所用之。管子谓“积多而食寡,则民不力”,不知当时何以为馀粟地也。贵酒肉之价,重其租,令十倍其朴,则商估少而农不酣,然则酒肉之用废矣。凡《史记》所不载,往往为书者所附合,而未尝通行者也。秦方兴时,朝廷官爵岂有以货财取者?而卖权者以求货,下官者以冀迁,岂孝公前事耶?

  陈氏曰:《汉志》二十九篇。今二十八篇,又亡其一。

  ※《慎子》一卷

  陈氏曰:赵人慎到撰。《汉志》四十二篇,先於申、韩,申、韩称之。《唐志》十卷,滕辅注。今麻沙刻本才五篇,固非全书也。按庄周、荀卿皆称田骈、慎到,到赵人;骈,齐人,见於《史记》列传。今《中兴馆阁书目》乃曰浏阳人。

  浏阳在今潭州,吴时始置县,与赵南北了不相涉,盖据书坊所称,不知何谓也。

  《崇文总目》言三十七篇。  周氏《涉笔》曰:稷下能言者如慎到,最为屏去缪悠,剪削枝叶,本道而附於情,主法而责於上,非田骈、尹文之徒所能及。五篇虽简约,而明白纯正,统本贯末。加云“天下无一贵,则理无由通,故立天子以为天下”,“君不择其下,为下易,莫不容,故多下,多下之谓大上”,“人不得其以自为也,则上不取用焉,化而使之为我,则莫可得而用矣”。自古论王政者,能及此鲜矣。又云“君舍法而以身治,则诛赏予夺从君心出”,“法虽不善,犹愈於无法”。今通指慎子为刑名家,亦未然也。孟子言王政不合,慎子述名法不用,而驺忌一说遇合,不知何所明也。

  ※《韩子》二十卷

  晁氏曰:韩非撰。非,韩之诸公子也。喜刑名法术之学,作《孤愤》、《五蠹》、《说林》、《说难》十馀万言。秦王见其书,叹曰:“得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急攻韩,得非。复用李斯之毁,下吏使自杀。书凡五十五篇。其极刻?无诚悃,谓夫妇父子举不足相信,而有《解老》、《喻老》篇,故太史公以为大要皆原於《道德》之意。夫老子之言高矣,世皆怪其流裔何至於是,殊不知老子之书,有“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及“欲上人者,必以其言下之;欲先人者,必以其身後之”之言,乃诈也。此所以一传而为非欤。  高氏《子略》曰:今读其书,往往尚法以神其用,薄仁义,厉刑名,背《诗》、《书》,课名实,心术辞旨,皆商鞅、李斯治秦之法,而非又欲凌跨之。此始皇之所投合,而李斯之所忌者。非迄坐是为斯所杀,而秦即以亡,固不待始皇之用其言也。《说难》一篇,殊为切於事情者,惟其切切於求售,是以先为之说,而後说於人,亦庶几万一焉耳。太史公以其说之难也,固尝悲之。太史公之所以悲之者,抑亦有所感慨焉而後发欤?呜呼!士不遇,视时以趋,使其尽遇,固无足道,而况《说难》、《孤愤》之作,有如非之不遇者乎?扬雄氏曰:“秦之士贱而拘”,信哉!

  右法家。

  《汉·艺文志》:名家者流,盖出於礼官。古者名位不同,礼亦异数。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此其所长也。及{敫言}者为之({敫言}者讦也,音工钓反),则苟钩钅瓜析乱而已(钅瓜,破也,音普盖反,又音普狄反)。

  《汉志》:七家,三十六篇。

  《隋志》:四部,七卷。

  《唐志》:十二家,十二部,五十五卷。  《宋三朝志》:五部,一十八卷。  ※《尹子》二卷

  陈氏曰:周尹文撰。仲长氏所定。序称尹文齐宣王时居稷下,学於公孙龙,龙称之。而《前汉·艺文志》叙此书在龙书上。颜师古谓尝说齐宣王,在龙之前。

  《史记》云公孙龙客於平原君,君相赵惠文王,文王元年,齐宣没已四十馀岁矣。

  则知文非学於龙者也。今观其书,虽专言刑名,然亦宗六艺,数称仲尼,其叛道者盖鲜。岂若龙之不宗贤圣,好怪妄言哉!李献臣云:“仲长氏,统也。熙伯,缪袭字也。”《传》称统卒於献帝逊位之年,而此云“黄初末到京师”,岂史之误乎?此本富顺李氏家藏书,谬误殆不可读,因为是正其甚者,疑则阙焉。  高氏《子略》曰:班固《艺文志》名家者流,录《尹文子》。其书言大道,又言名分,又曰仁义礼乐,又言法术权势,大略则学老氏而杂申、韩也。其曰:

  “民不畏死,由过於刑罚者也。刑罚中则民畏死,畏死则知生之可乐,知生之可乐,故可以死惧之。”此有希於老氏者也。又有不变之法,理众之法,平准之法,此有合於申、韩。然则其学杂矣,其识淆矣,非纯乎道者也。仲长统为之序,以子学於公孙龙。按龙客於平原君,赵惠文王时人也。齐宣王死,下距赵王之立四十馀年矣,则子之先於公孙龙为甚明,非学乎此者也。晁氏尝称其“宗六艺,数称仲尼。”熟考其书,未见所以称仲尼、宗六艺者,仅称诛少正卯一事耳。呜呼,士之生於春秋、战国之?,其所以薰蒸染习,变幻捭阖,求骋於一时,而图其所大欲者,往往一律而同归。其能屹立中流,一扫群异,学必孔氏,言必《六经》者,孟子一人而已。

  容斋洪氏《随笔》曰:尹文子文仅五千言,议论亦非纯本黄、老者,详味其言,颇流而入於兼爱。《庄子》末章,序天下之治方术者,曰:“不累於俗,不饰於物,不苟於人,不忮於众。愿天下之安甯,以活民命,人我之养,毕足而止,以此白心,古之道术有在於是者。宋钅开、尹文闻其风而悦之,作为华山之冠以自表。虽天下不取,强聒而不舍者也。其为人太多,其自为太少。”盖亦尽其学云。荀卿《非十二子》有宏钅开,而文不预。又别一书曰《尹子》,五卷,共十九篇。其言论肤浅,多及释氏,盖晋、宋时细人所作,非此之谓也。

  周氏《涉笔》曰:尹文子稷下能言者,刘向谓其学本庄、老。其书先自道以至名,自名以至法,以名为根,以法为柄。芟截文义。操制深实,必谓圣人无用於救时,而治乱不系於贤不肖。盖所谓尊主权,聚民食,以富贵贫贱斡动宇宙,其为法则然。盖申、商、韩非所共行也。老子曰:“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无事云者,翕张与夺,老氏所持术也。尹文子说之,以为用名法权术,而矫抑残暴之情,则已无事焉,已无事则得天下。然则犹未识老氏所谓道也。  陈氏曰:《汉志》齐宣王时人,先公孙龙。今本称仲长氏撰定,魏黄初末得於缪熙伯;伯又言与宋钅开、田骈同学於公孙龙,则不然也。龙书称尹文,乃借文对齐宣王语,以难孔穿,其人当在龙先,班《志》言之是矣。仲长氏,即统也邪?熙伯名袭。

  ※《邓析子》二卷

  《崇文总目》:邓析子,战国时人。《汉志》二篇。初,析著书四篇,刘歆有目有一篇,凡五,歆复校为二篇。

  晁氏曰:《邓析》二篇,文字讹缺,或以“绳”为“渑”,以“巧”为“功”,颇为是正其谬,且撮其旨意而论之。曰:先王之世,道德修明,以仁为本,以义为辅。诰命谟训则著之《书》,讽讼箴规则寓之《诗》,《礼》、《乐》以彰善,《春秋》以惩恶,其始虽若不同而其归则合。犹天地之位殊而育物之化均,寒暑之气异而成岁之功一,岂非出於道德而然邪!自文、武既没,王者不作,道德晦昧於天下而仁义几於熄。百家之说蜂起,各求自附於圣人,而不见夫道之大全,以其私知臆说,讠华世而惑众。故九流皆出於晚周,其书各有所长而不能无所失,其长盖或有见於圣人,而所失盖各奋其私知,故明者审取舍之而已。然则析之书,岂可尽废哉?《左传》曰:“驷??杀析而用其竹刑。”班固录析书於名家之首,则析之学,盖兼名、法家也。今其大旨讦而刻,真其言无可疑者,而其?时剿取他书,颇?杂不伦,岂後人附益之与?

  高氏《子略》曰:刘向曰非子产杀邓析,推《春秋》验之。按《左氏》鲁定公八年,郑驷??嗣子太叔为政,明年,杀邓析而用其竹刑,君子谓??於是为不忠。考其行事,固莫能详,观其立言,其曰“天於人无厚,君於民无厚”,又曰“势者君之舆,威者君之策”,其意义盖有出於申、韩之学者矣。班固《艺文志》乃列之名家。《列子》固尝言其“操两奇之说,设无穷之辞,数难子产之法,而子产诛之。”盖既与《左氏》异矣。《荀子》又言其“不法先王,不是礼义,察而不惠,辩而无用,”则亦流於申、韩矣。夫《传》者乃曰??杀邓析是为不忠,郑以衰弱。夫郑之所以为国者,有若裨谌草创之,世叔讨论之,东里子产润色之,庶几於古矣。子产之告太叔曰:“有德者能以宽服人,其次莫如猛。”子产,惠人也,固已不纯乎德,他何足论哉?不只竹刑之施,而民惧且骇。呜呼!

  春秋以来,列国棋错,不以利胜,则以威行,与其民揉?蔺於争抗侵凌之威,岂复知所谓仁渐义摩者?其民苦矣!固有惠而不知,为政者,岂不贤於以薄为度,以威为神乎?析之见杀,虽??之过,亦郑之福也。

  ※《公孙龙子》三卷

  陈氏曰:赵人公孙龙,为“白马非马”、“坚白”之辩者也。其为说浅陋迂僻,不知何以惑当时之听。《汉志》十四篇,今书六篇。首叙孔穿事,文意重复。

  ※《人物志》三卷

  晁氏曰:魏邯郸刘劭孔才撰,伪凉敦煌刘?注。以人之材器志尚不同,当以”九徵“”八观“,审察而任使之。凡十六篇。劭,郄虑所荐。虑,谮杀孔融者,不知在劭书为何等,而劭受其知也。  陈氏曰:《梁史》无刘?,《中兴书目》云尔。晁氏云伪凉人也。

  ※《广人物志》十卷

  陈氏曰:唐乡贡进士京兆杜周士撰。叙武德至贞元选举荐进人物事实,凡五十五科。

  右名家。

  《汉·艺文志》曰:墨家者流,盖出於清庙之守。茅屋采椽,是以贵俭;养三老、五更,是以兼爱;选士大射,是以尚贤;宗祀严父,是以右鬼(谓信鬼神也);顺四时而行,是以非命(苏林曰:“非有命者,言儒者执有命,而反劝人修德积善,政教与行相反,故讥之也。”如淳曰:“言无吉凶之命,但有贤不肖善恶”);以孝视天下,是以上同(如淳曰:“言皆同,可以治也。”师古曰:

  “《墨子》有《节用》、《兼爱》、《上贤》、《明鬼神》、《非命》、《上同》等诸篇,故志历序其本意也。视读曰示”),此其所长也。及蔽者为之,见俭之利,因以非礼,推兼爱之意,而不知别亲疏。

  《隋志》;三部,一十七卷(《唐志》同)。  《宋志》:只《墨子》一部。

  《墨子》十五卷

  晁氏曰:宋墨翟撰。战国时为宋大夫,著书七十一篇,以贵俭、兼爱、尊贤、右鬼、非命、上同为说。荀、孟皆非之,韩愈独谓“辩生於末学,非二师之道本然也”。昌黎韩氏《读墨子》曰:儒讥墨以上同、兼爱、上贤、明鬼(上或皆作尚)。而孔子畏大人,居是邦不非其大夫,《春秋》讥专臣,不上同哉?孔子?爱亲仁,以博施济众为圣,不兼爱哉?孔子贤贤,以四科进褒弟子,疾没世而名不称,不上贤哉?孔子祭如在,讥祭如不祭者,曰我祭则受福,不明鬼哉儒?墨、同是尧、舜,同非桀、纣,同修身正心以治天下国家,奚不相悦如是哉?余以为辩生於末学,各务售其师之说,非二师之道本然也。孔子必用墨子,墨子必用孔子,不相用不足为孔、墨。

  高氏《子略》曰:韩非子谓墨子死,有相里氏之墨,相芬氏之墨,邓陵氏之墨。孔、墨之後,儒分为八,墨离为三,其为说异矣。墨子称尧曰“采椽不斫,茅茨不剪”,称周曰“严父配天,宗祀文王”,又引“若保赤子,发罪惟均”,出於《康诰》、《泰誓篇》,固若依於经、据於礼者。孟子方排之不遗一力,盖闻之夫子曰:“恶似而非者。恶莠,恐其乱苗也;恶郑声,恐其乱雅也;恶紫,恐其乱朱也;恶乡原,恐其乱德也。”墨之为书,一切如庄周,如申、商,如韩非、惠施之徒,虽不辟可也,惟其言近乎伪,行近乎诬,使天下後世人尽信其说,其害有不可胜言者,是以不可不加辟也。

  巽岩李氏曰:《墨子》十五卷,所传本甚古,然多脱误,或次第混乱,章句颠倒,往往断烂不可复读。反覆寻究,稍加是正,使相联属,十勤得一二,当其合处,犹符节也。乃知古书讹谬,正坐学者弗习耳,博观深考,尚庶几识其纯全云。

  陈氏曰:《汉志》七十一篇,《馆ト书目》有十五卷六十一篇者,多讹脱,不相联属。又二本,止存十三篇者,当是此本也。方杨、墨之盛,独一孟轲诵言非之,谆谆焉惟恐不胜。今杨朱书不传,列子仅存其馀,墨氏书传於世者,亦止於此。孟子越百世益光明,遂能上配孔子,与《论语》并行。异端之学,安能抗吾道哉!  按:自夫子没而异端起,老、庄、杨、墨、苏、张、申、商之徒,各以其知舛驰,至孟子始辞而辟之。然观七篇之书,所以距杨、墨者甚至而阔略於馀子何也?盖老、庄、申、商、苏、张之学,大概俱欲掊击圣人,鄙尧笑舜陋禹,而自以其说胜。老、庄之蔑弃仁义礼法,生於愤世嫉邪,其语虽高虚可听,而实不可行,料当时亦无人宗尚其说,故邹书略不及之。苏、张之功利,申、商之刑名,大抵皆枉寻直尺,媚时取宠,虽可以自售而乡党自好,少知义者亦羞称之。故孟子於二家之说,虽斥绝之而犹未数数然者,正以其与吾儒旨趣,本自冰炭薰莸,游於圣门之徒,未有不知其非者,固毋俟於辩析也。独杨朱、墨翟之言,未尝不本仁祖义,尚贤尊德,而择之不精,语之不详,其流遂至取於无父无君,正孔子所谓“似是而非”,明道先生所谓“淫声美色,易以惑人”者,不容不深锄而力辩之。高氏《子略》之言得之矣,而其说犹未畅,愚故备而言之。韩文公谓“儒、墨同是尧、舜,同非桀、纣”,以为其二家本相为用,而咎末学之辩。呜呼!孰知惟其似同而实异者,正所当辩乎!

  ※《随巢子》、《胡非子》

  洪氏容斋《随笔》曰:《汉书·艺文志》,墨家者流,有《随巢子》六篇,《胡非子》三篇,皆云墨翟弟子也。二书今不复存。马总《义林》所述,各有一卷。随巢之言曰:“大圣之行,兼爱万民,疏而不绝,贤者欣之,不肖者怜之。贤而不欣,是贱德也,不肖不怜,是忍人也。”又有“鬼神贤於圣人”之论。其於兼爱、明鬼,为墨之徒可知。胡非之言曰:“勇有五等:负长剑,赴榛薄,折兕豹,搏熊罴,此猎徒之勇也;负长剑,赴深渊,折蛟龙,搏鼋鼍,此渔人之勇也;登高危之上,鹄立四望,颜色不变,此陶岳之勇也;剽必刺,视必杀,此五刑之勇也;齐威公以鲁为南境,鲁忧之。曹刿匹夫之士,一怒而劫万乘之师,存千乘之国,此君子之勇也。”其说亦卑陋,无过人处。

  石林叶氏曰:吾尝从赵全佥得《随巢子》一卷,其?乃载唐太宗造明堂事。  初不晓名书之意,因读班固《艺文志》,墨家有《随巢子》六篇,注言墨翟弟子,乃知後人因公输之事假此名耳。

  ※《晏子春秋》十二卷

  晁氏曰:齐晏婴也。婴相景公,此书著其行事及谏诤之言。

  陈氏曰:《汉志》八篇,但曰《晏子》。《隋》、《唐》七卷,始号《晏子春秋》。今卷数不同,未知果本书否?

  柳氏《辩晏子春秋》曰:司马迁《读晏子春秋》高之,而莫知其所以为书。

  或曰晏子为之而人接焉,或曰晏子之後为之,皆非也。吾疑其墨子之徒有齐人者为之。墨好俭,晏子以俭名於世,故墨子之徒尊著其事,以增高为已术者。且其旨多尚同、兼爱、非乐、节用、非厚葬久丧者,是皆出墨子。又非孔子、好言鬼事、非儒、明鬼,又出墨子。其言问枣及古冶子等,尤怪诞(《晏子春秋》曰:“公孙栖、田开疆、古冫合子事景公,勇而无礼,晏子言於公,饣鬼之二桃,曰三子计功而食之云。公孙栖、田开疆曰:‘吾勇不若子,功不逮子,取桃不让,是贪也;然而不死,无勇也。’皆反其桃,契领而死。古冶子曰:‘三子死之,吾独生,不仁。’亦契领而死。”)。又往往言墨子闻其道而称之,此甚显白者。自刘向歆、班彪固父子,皆录之儒家中。甚矣,数子之不详也!盖非齐人不能具其事,非墨子之徒则其言不若是。後之录诸子书者,宜列之墨家。非晏子为墨也,为是书者,墨之道也。

  《崇文总目》:《晏子》八篇,今亡。此书盖後人采婴行事为之,以为婴撰则非也。

  右墨家。

  《汉·艺文志》:从横者流,盖出於行人之官。孔子曰:“诵《诗》三百,使於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又曰:“使乎!使乎!”言其当权事制宜,受命而不受辞,此其所长也。及邪人为之,则上诈谖而弃其信(谖,诈言也)。

  《汉志》:十二家,一百七篇。

  《隋志》:二部,合六卷。

  《唐志》:四部,十五卷。

  《宋中兴志》:三家,三部,四十六卷。  ※《鬼谷子》三卷

  晁氏曰:鬼谷先生撰。按《史记》,战国时隐居颖川阳城之鬼谷,因以自号。

  长於养性治身,苏秦、张仪师之。叙谓此书即授二子者,言捭阖之术,凡十三章。

  《本经》、《持枢》、《中经》三篇,梁陶弘景注。《隋志》以为苏秦书,《唐志》以为尹知章注,未知孰是。陆龟蒙诗谓鬼谷先生名训,不详所从出。柳子厚尝曰(云云见後段)。来鹄亦曰:“鬼谷子昔教人诡绐缴︳,揣测忄佥渭之术,审备於章旨,六国时得知者,惟仪、秦而已。如捭阖、飞箝,实今之尝态。”是知渐漓之後,不读鬼谷子书者,其行事皆得自然符契也。昔仓颉作文字,鬼为之哭。不知鬼谷作是书,鬼何为耶?世人欲知鬼谷子者,观二子之言略尽矣。故掇其大要著之篇。  柳氏《辩鬼谷子》曰:元冀好读古书,然甚贤《鬼谷子》,为其《指要》几千言。《鬼谷子》要为无取,汉时刘向、班固录书无《鬼谷子》。《鬼谷子》後出,而险?峭薄(?音戾),恐其妄言乱世难信,学者宜其不道。而出之言纵横者,时葆其书。尤者,晚乃益出《七术》(《鬼谷子》下篇有《阴符七术》,谓《盛神法五龙》、《养志法灵龟》、《宝意法腾蛇》《分威法仗能》《散势法鸷鸟》、《转圜法猛兽》、《损兑法灵耆》七章是也),怪谬异甚,不可考校。其言益奇,而道益狭(张云:狭音恰,隘也),使人狂狙失守(狙,子余反),而易於陷坠,幸矣,人之葆之者少。今元子又文之以《指要》,呜呼,其为好术也过矣。

  高氏《子略》曰:《鬼谷子》书,其智谋、其数术、其变谲、其辞谈,盖出於战国诸人之表。夫一辟一阖,《易》之神也;一翕一张,老氏之几也。鬼谷之术,往往有得於阖辟翕张之外,神而明之,益至於自放溃裂而不可御。予尝观於《阴符》矣,穷天之用,贼人之私,而阴谋诡秘,有金匮韬略之所不可该者,而《鬼谷》尽得而泄之,其亦一代之雄乎!按刘向、班固录书无《鬼谷子》,《隋志》始有之,列於纵横家。《唐志》以为苏秦之书,然苏秦所记,以为周时有豪士隐者,居鬼谷,自号鬼谷先生,无乡里俗姓名字。今考其言,有曰:“世无常责,事无常师。”又曰:“人动我静,人言我听。知性则寡累,知命则不忧。”凡此之类,其为辞亦卓然矣。至若《盛神》、《养志》诸篇,所谓中稽道德之祖,散入神明之颐者,不亦几乎?郭璞《登楼赋》有曰:“揖首阳之二老,招鬼谷之隐士。”又《游仙诗》曰:“青溪千馀仞,中有一道士。借问此何谁?云是鬼谷子。”可谓慨想其人矣。徐广曰:“颍川阳城有鬼谷。”注其书者,乐台、皇甫谧、陶弘景、尹知章。

  ※《战国策》十三卷

  《崇文总目》:汉护左都水使者、光禄大夫刘向录。旧号或曰《国策》,或曰《国事》,或曰《短长》,或曰《事语》,或曰《长书》,或曰《修书》。向以战国时游士辅所用之国,为之策谋,宜为《战国策》。凡十二国三十三篇,继春秋以後,记楚、汉之兴,总二百五十年事。今篇卷亡缺,第二至十、三十一至三阙。又有後汉高诱注,本二十卷,今缺第一、第五、第十一至二十,止存八卷。

  晁氏曰:汉刘向校定三十三篇。东、西周各一,秦五,齐六,楚、赵、魏各四,韩、燕各三,宋卫、中山各一。旧有五号,向以为皆战国时游士策谋,改定今名。其事则上继春秋,下记汉、楚之起,凡二百四、五十年之?。《崇文总目》多缺,至皇朝曾巩校书,访之士大夫家,其书始复完。汉高诱注,今止十篇,馀逸。历代以其记诸国事,载於史类。予谓其纪事不皆实录,难尽信,盖出於学纵横者所著,当附于此。  南丰曾氏序曰:向叙此书,言周之先,明教化,修法度,所以大治。其後谋诈用而仁义之道塞,所以大乱。其说既美矣。卒以谓此书,战国之谋士,度时君之所能行,不得不然,则可谓惑於流俗,而不笃於自信者也。夫孔、孟之时,去周之初已数百岁,其旧法巳亡,旧俗已熄久矣。二子乃独明先王之道,以为不可改者,岂将强天下之主以後世之所不可为哉?亦将因其所遇之时,所遭之变,而为当世之法,使不失乎先王之意而已。二帝三王之治,其变固殊,其法固异,而其为国家天下之意,本末先後,未尝不同也。二子之道,如是而已。盖法者所以?变也,不必尽同,道者所以立本也,不可不一,此理之不易者也。故二子者守此,岂好为异论哉?能勿苟而已矣。可谓不惑乎流俗,而笃於自信者也。战国之游士则不然,不知道之可信,而乐於说之易合。其设心注意偷为一切之计而已。  故论诈之便而讳其败,言战之善而蔽其患。其相率而为之者,莫不有利焉而不胜其害也,有得焉而不胜其失也。卒至苏秦、商鞅、孙膑、吴起、李斯之徒,以亡其身,而诸侯及秦用之者,亦灭其国。其为世之大祸明矣,而俗犹莫之悟也。惟先王之道,因时?变,为法不同,而考之无疵,用之无弊。故古之圣贤,未有以此而易彼也。或曰:“邪说之害正也,宜放而绝之,则此书之不泯,其可乎?”对曰:“君子之禁邪说也,固将明其说於天下,使当世之人,皆知其说之不可从,然後以禁则齐;使後世之人,皆知其说之不可为,然後以戒则明,岂必灭其籍哉?

  放而绝之,莫善於是。是以孟子之书,有为神农之言者,有为墨子之言者,皆著而非之。至於此书之作,则上继春秋,下至楚、汉之起,二百四、五十年之?,载其行事,固不得而废也。”此书有高诱注者二十一篇,或曰二十二篇。《崇文总目》存者八篇,今存者十篇云。

  容斋洪氏《随笔》曰:刘向叙《战国策》,言其书错乱相揉莒,本字多脱误为半字,以“赵”为“肖”,以“齐”为“立”,如此类者多。余按今传於世者,大抵不可读,其《韩非子》、《新序》、《说苑》、《韩诗外传》、《高士传》、《史记索隐》、《太平御览》、《北堂书钞》、《艺文类序》诸书所引用者,多今本所无。向博极群书,但择焉不精,不止於文字脱误而已。惟太史公《史记》所采之事九十有三,则明白光艳,悉可稽考,视向为有?矣!

  高氏《子略》曰:班固称太史公取《战国策》、《楚汉春秋》、陆贾《新语》作《史记》。三书者,一经太史公采择,後之人遂以为天下奇书,予惑焉。每读此书,见其丛脞少伦,同异错出,事或著於秦、齐,又复见於楚、赵,言辞谋议,如出一人之口,虽刘向校定,卒不可正其淆驳,会其统归,故是书之汨,有不可得而辩者。况於《楚汉春秋》、陆贾《新语》乎?二书纪载,殊无奇耳,然则太史公独何有取於此?夫载战国、楚、汉之事,舍三书他无可考者,太史公所以加之采择者在此乎?柳子厚尝谓“左氏《国语》,其闳深杰异,固世之所耽嗜而不已也,而其说多诬淫,不概於圣。余惧世之学者,惑其文采而沦於是非,作《非国语》。”昔读是书,殊是以子厚言之或过矣。反覆《战国策》而後三叹,《非国语》之作,其用意切且深也。予遂效此,尽取《战国策》与《史记》同异,又与《说苑》、《新序》杂见者,各汇正之,名曰《战国策考》。

  水心叶氏曰:春秋以後,接秦之兴,无本书可考,司马迁《史记》,杂取诸书及野语流传,会聚之所成也。故战国一节,不敢使与《左传》同,便为成书,直加据定。而《战国策》本迁所凭依,粗有诸国事,读者以岁月验其先後,因之以知得失,或庶几焉。且其设权立计,有系当时利害之大者,学者将以观事变,固不宜略,然十才一二耳。其馀纤碎反覆,徒竞锥刀之细,市井小人之所羞称,所谓不足以挂牙颊也,又乌在其皆可喜而可观哉!夫习於儇陋浅妄之夸说,使与道德礼义相乱,其为学者心术之巨蠹甚矣!  ※《鲍氏校定战国策》十卷

  陈氏曰:尚书郎括苍鲍彪注。以西周正统所在,易为卷首。其注凡四易藁乃定。

  右从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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