𧖴

𧖴在说文解字
【卷十一】【永部】  莫獲切

血理分衺行體者。从𠂢从血。

𧖴或从肉。

清代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血理分衺行體中者。
理分猶分理。序曰。見鳥獸蹏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別異。衺行體中、而大𠋫在寸口。人手卻十分動脈爲寸口也。
从𠂢。从血。
會意。不入血部者、重𠂢也。𠂢亦聲。莫獲切。十六部。
籒文。
左血左𠂢。

【上一字】𠂢    【下一字】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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