袪在说文解字
【卷八】【衣部】  去魚切

衣袂也。从衣去聲。一曰袪,褱也。褱者,袌也。袪,尺二寸。《春秋傳》曰:“披斬其袪。”

清代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衣袂也。
鄭風遵大路、唐風羔裘傳皆曰。袪、袂也。按袪有與袂析言之者。深衣注曰。袪、袂口也。喪服記注曰。袪、袖口也。檀弓注曰。袪、袖緣口也。深衣喪服且袂與袪並言。葢袂上下徑二尺二寸。至袪則上下徑尺二寸。其義當分別也。若詩之兩言袪。則無庸分別。定本唐風傳曰。袪、袂末也。此非是。傳下文言本末。本謂羔裘。末謂豹袖。非謂袂本袪末也。
从衣。去聲。
去魚切。五部。
一曰袪、褱也。褱者、袌也。
此義未見其證。方言曰。袿謂之裾。郭云。裾或作袪。按下文云裾、衣袌也。此云袪、袌也。則知古有假袪爲裾者矣。袪得訓袌。故或曰藏去。或曰弆。或曰袪。皆其義也。藏物必去此而藏彼。故其義亦爲攘却。兒寛傳李奇注曰。袪、開也。散也。凡褰開曰袪。若毛傳云。袪袪、彊健皃。亦於从去得義。古無从示之袪。至集韵而後有之。唐石經。以車袪袪。从衣不誤。
袪尺二寸。
喪服記、玉藻皆有此句。上葢奪禮記曰三字。
春秋傳曰。披斬其袪。
僖五年左傳文。杜注亦曰。袪、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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